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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1章


    情报局已经忙疯了。


    自9月25日晚的9点25分起, 从180航班失事到死神现身,从大都市神迹到死神之战,从高维度异象到冬春交替, 从天堂地狱说到科学世界观……


    删不完!根本删不完!


    这不是偏远地区的局部冲突,也不是备受质疑的灵异案件,更不是众说纷纭的未解之谜,而是在美国纽约真实发生的超自然事件。


    始于约翰·F·肯尼迪国际机场, 终于纽约市的克莱斯勒大厦,目击者足有千万, 拍摄角度各不相同。


    多国籍、多人种、多语言、多平台,点击发送,一夜爆火,就算下架封禁也阻挡不了舆论浪潮, 纽约时报更是率先登出了“死神之战”的头条,这让他们该怎么办?他们能怎么办?


    “嘿,伙计们,坏消息, ‘大事件’的视频已经传到欧洲和亚洲了。”


    “听着,坏消息, 天主教安排了全国性的忏悔仪式, 他们预言末日即将降临, 要在大教堂唱一周圣歌。”


    “坏消息, 现在只能靠大规模断电断网来遏制消息传播。当然, 我比较关心股市,‘教堂’算是上市公司吗?”


    “不算。”


    买不到教堂的股有点遗憾, 但他们知道有个留学生成立的“祖先联盟”马上要爆。


    估计不出半年,这个学生就会成为富人之一, 她的创业经历多半会上杂志,他们可以看情况投一笔。


    “你们嘴上说着坏消息,可我听你们的语气像是在幸灾乐祸。”


    幸灾乐祸?


    何止,大部分人在得知“死神存在”时,震惊过后就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不为别的,就为“钱权无所不能”的价值观被“死亡”打破,上位者制定的成功规则也被“死亡”推翻。


    亿万富翁也好,流浪人员也罢,至少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在镰刀之下没有高低贵贱。


    “我们选择不了出生,也阻止不了死亡,可我们至少学会了一点,每个人的终点站都是一致的。结局已定,那么结局还重要吗?”


    “不重要了,过程才重要。”


    “去活出你想要的人生,去体验你想要的经历,去感知‘活着’的感觉,去拥抱你的内在,去走上你想走的路。”


    “去爱,去拥抱,去看日出,去风中奔跑。跳出别人的议论,跳出自设的框架,把那些让你心烦意乱的声音抛在脑后,然后拼尽全力地奔向你自己。”


    “去旷野上做一阵自由的风吧,在死神来敲门之前。”


    街头的大屏幕上播放着鼓舞人心的演讲,艺术家、诗人、哲学家围绕着“死亡”议题展开讨论,阐述着“人活一世,从心重要”的理念。


    从高校论坛到教授作业,从电视采访到学者辩论,人们只觉得“死亡”这个讳莫如深的话题从未如此清晰过,它被明明白白地放上桌案剖析,被归为终生教育的一部分,也成了每个人应该坦然接受的人生课题。


    当人类不再避讳死亡,死亡就不会再给人带来恐惧。


    而失去对死的恐惧,生活中似乎没什么坎过不去。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辞职”成了大部分人做下的选择。


    他们有的远足,有的休息,有的做起了自营店,有的开起了画室,就像花绽放了各自的美,生命也盛放出不同的样子。


    “我以前总想着等我攒够钱就好了,等我瘦下来新生活就开始了。我可以去旅游写生,大方地结交新朋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总觉得到了那一刻人生才属于我自己。”


    “可我错了,旅游写生,好好休息是我现在也能做的事。”


    “不用等攒够钱,不用等瘦下来,我现在就可以出发,去交新朋友,过我想要的生活。只要我活着,活着的每天都属于我,我能安排每天怎么过,不是吗?”


    当三观受到前所未有的洗礼,人类的精神面貌总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向好的是想开了,活在当下,拥抱人生。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开,比如宗教人士变得偏执,科学家逐渐怀疑人生。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仰宗教,他们认为既然死神存在,那么上帝、天使和恶魔也是存在的。


    这么一来,传说故事都是真的,祭祀仪式也是真的,依靠献祭和法阵能召唤出什么也是真的!


    是真的,要不要试试呢?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尚能分辨真伪,理性看待神学,认为超自然生命存在自有其道理,既然大家共处一个世界,井水不犯河水就行。


    可在一些极端人士眼中不是这么回事。


    他们长期处于被忽视、被排斥的边缘化境地,一朝发现世上有“超自然生命”,而自己信奉的神学有了依据,哪能放过这次“崛起”的机会?


    他们的精神变得亢奋,整天神神叨叨,搞起了巫术和集会,拉帮结派,还在生活的社区中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


    这“人上人”的滋味来得突然又非常美妙,很快扭曲了他们的心智,前后不过几周,这些人因为强行给活人放血祭祀而被逮捕,判了重刑。


    偏偏他们不依不挠,还在监狱中画倒五芒星,每晚做着仪式,把自己的一生系在神秘力量对他们的青睐上。


    他们渴望自己与众不同,可做出的每一件事都与“正常”背道而驰。


    而与这类“弄丢人生”的人相似又不同的是,人群中出了一批不要命的作死派。


    他们不是想得开,而是想得太开。


    在“横竖都是死,不如疯一把”的观念里,他们有的高空跳伞,有的楼顶跑酷,有的潜入未知水域探险,有的玩起了滑翔,还有的跑去非洲大草原挼狮子……


    可以说,作为世界上最会作死的生物,他们在死神“罢工”之后依旧死得千奇百怪、数量具足,并不影响整体的死亡率。


    所以,当个死神何必那么忙,躺平不也有业绩吗?


    *


    大事件的落幕往往伴随着长时间、多领域的持续动荡。


    不过,这些动荡并没有影响阿萨思的日常。


    由于银发死神与亚洲人的外在形象相差甚大,谁都不会把死神和她联想在一起。


    如此,她从纽约回到旧金山后,还是该上课上课,该打工打工,唯一的区别是“祖先联盟”的爆火让她看到了商机,她连夜开通了“功德箱”,又联系远在海外的合作者送来更多的货。


    果然不出所料,她一夜暴富,账户中的金额足足翻了千倍!


    但阿萨思对冰冷的数字无动于衷,也没有分享给大洋彼岸的家人。


    她到底是布鲁斯的盟友,没当过首富也见过首富。这数额才哪到哪,只是个开始,绝不是终结。一旦复利运作起来,她的财富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经年累月,她没准也能跻身日入20亿的小众圈子。


    该做个规划了,不能让别人摘了桃子。


    她没有绿卡,但莱戈拉斯有。亚洲人会被FBI盯着,可金发蓝眼的精灵不会。


    莱戈拉斯的外貌完美符合美国人对华尔街精英的刻板印象,气质也贴合老钱的风格。拿他当招牌与“祖先联盟”挂钩,他们会当他是自己人,而她所受的阻力会更少。


    风口已经来了,不能犹豫,干!


    阿萨思告诉莱戈拉斯她的想法,不料英雄所见略同,莱戈拉斯正想在新世界整个体面的营生,而魔法相关的类别更是专业对口。


    莱戈拉斯:“我会做护身符,这可以成为我们的限量产品,我能保证它具有一定的功效。”


    阿萨思:“不止,产品还能升级,种类还能更多。除了冥币和护身符,我还能售卖矿石、饰品、经文,还能招揽西方的占卜师、东方的命理师入驻。接着,我就可以退居幕后了。”


    莱戈拉斯:“光是这样,市场还不够大。”他摸着下巴,“如果能把东西卖给每一个人,就能赚到超乎想象的钱。”


    “而卖给每个人的前提是,这产品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莱戈拉斯:“比如,能驱散负能量的肥皂,能清理空间的熏香,只要点燃就能看到灵体的蜡烛。他们的好奇心会促使他们下单,然后试一试。”


    阿萨思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你挺会做生意……”


    “托尼·史塔克,一个首富。”莱戈拉斯道,“加入他的复仇者联盟后,我学会了很多。”


    “布鲁斯·韦恩,一个首富。”阿萨思叹道,“真巧啊,我也是在加入联盟后学到的。”


    至此,托尼与布鲁斯两个老钱虽然没有达成跨时空的会晤,但他们身边的“学徒”已经出山,并打算联手在华尔街创业。


    如果他们知道自家的精灵和龙决定创业,一定会给予大量现金和货源支持。无他,这俩要是创业失败,丢的不是非人类的脸,而是史塔克和韦恩的脸!


    老钱的脸不能丢在另一个地球!他们丢不起!


    好在两个非人类很争气,经过一番复杂的运作和博弈,前后只半年时间,“祖先联盟”就在美国站稳了脚跟,“应有”和“莱戈拉斯”的名字第一次挤进富豪榜。


    人人都好奇他们的发家史,想复制他们的成功之路,可点进“祖先联盟”只剩发懵。


    什么鬼?


    低级附魔香皂,售价59.9美金,重200克,作用是洗去身上的霉运,效果持续1到3天,但效果也会因人而异。


    以及,通灵蜡烛、净化熏香、符文丝巾……居然爆单了,不是智商税吗?


    可他们没想到,龙与精灵怎么可能出假货呢?


    他们是卖真的啊!


    第312章


    “大事件”一年后, 萨姆和莫丽决定再次启程,前往梦想之地。内森则留在旧金山当传教士,也有了新的生活。


    在大家各奔东西前, 他们叫上阿萨思聚餐。阳光草坪,户外烧烤,几人举杯,庆祝生命进入下个篇章。


    边吃边聊, 几人告诉阿萨思,他们购买了“祖先联盟”的产品, 很好奇它们为什么会产生作用?


    莫丽:“那块肥皂——”


    “我几乎每天用它洗澡,但觉得它跟普通的肥皂没什么区别。我质疑过你们的产品,直到上周五。”


    莫丽耸肩:“我居然用它从身上洗下了一层灰,流下的水变成了淡黑色。”


    “这让我害怕。”被死神追杀过的她没有抱侥幸心理, “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请了假。没想到,我常坐的那班车出了事故,幸好我没在那上面。”


    花点小钱就能避祸, 她能用这肥皂一辈子。


    只是它的作用较为单一,除了驱除霉运就没别的了, 也不知阿迪斯会不会推出新品。要是有, 她想要一块“升职皂”。


    萨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去买□□, 特地用这块肥皂洗了手。但很遗憾, 它并没有给我幸运加持, 所以——”


    “你以后会推出‘幸运喷雾’或者‘买□□必中啫喱’一类的产品吗?”


    内森也笑道:“我对彩票没有兴趣,但我想要一个可以驱魔的纯银十字架, 既能保护我,又能当武器, 哈哈!”


    阿萨思:……


    “你们当我是圣诞老人吗?”


    她炫了两串肉,说道:“我不会推出太离谱的东西,比如增加幸运值,延长寿命,或者刻意让两个人在一起。”


    按理说,幸运、生命和姻缘是人类最关注的方面,她要是钻营这几条道,必定能赚千倍万倍,但阿萨思不会为钱沾染这些。


    一来坏因果,二来太麻烦。金钱只是行走人世的必要工具,可没有,也不会影响她什么。


    只是作为“应有”,她必须出人头地、衣锦还乡而已,这是作为人的选择,也是“应有”想回馈给养父母的东西。


    “肥皂能驱除霉运,是因为肥皂本身有‘清洁’的功能。”


    “蜡烛能沟通灵体,是因为火光本身拥有灵能。”


    “就像佩戴金银珠宝能增益财富,种植花草树木能增加生气,魔法的本质与现实的本质密不可分,我不会赋予一件事物它本身没有的特质。”


    阿萨思勾唇:“所以,如果你们遇到自称巫师的人,他告诉你有个产品万能,可以满足你的全部需求——不用猜,他肯定是个骗子。”


    连母盒都不是万能,连原石都得分功能,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事物呢?


    “至于你要的十字架,内森。”阿萨思不介意教会人类自保的魔法,“你可以随心选择你想要的十字架,无所谓材质,只要你发自内心地喜欢它。”


    “之后,你得一直戴着它,把它养在你的气场中,用你的意念和言语去赋予它‘保护’和‘驱魔’的力量。”


    内森指着自己:“我?”


    “我也能?这、这样就能拥有一个驱魔的十字架?”


    “当然。”阿萨思道,“人是魔法本身,不要小看你的意念和语言。其实,你觉得越不可思议的力量,其运行的本质越简单。”


    越与人类相处,阿萨思越能感知到他们对自我的怀疑和不自信。


    他们信神信魔信科学信宗教,就是不信自己。就像“祖先联盟”的爆火,有不少人是为了求个心理安慰才把钱掏给她。


    阿萨思:“如果你的意念足够强大,无论哪块肥皂到你手里都有‘驱除霉运’的效果,可前提是,你得相信它,你得首先给出能量。”


    几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再反应过来时,新出炉的烤肉已经被阿萨思炫完了。


    “这是商业机密。”她举杯,“但可以外传。”


    几人大笑了起来,再烤上鲜肉,开了啤酒。


    莫丽问她日后有什么计划,阿萨思表示她不会放弃学业,但也不会放弃当个商界新贵。


    她当过科学家,做过杀鱼佬,曾是超级英雄,也混成了救世主……她有过各种不同的身份,可就是没体验过有钱人的生活。


    好不容易做回“自己”,华人朴素的价值观又与“升官发财住别墅”相连,她不当有钱人就白瞎了这趟前世之旅。


    阿萨思:“我想体会一下万恶的有钱人究竟有多恶。”


    她灌完啤酒,盘算着该往那些领域进军。


    *


    事实证明,有钱人真不是那么好当的。


    美国不禁枪,治安也不佳,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雇凶杀人、绑架撕票的事一直都有,因此大部分有钱人出行都会配备防弹加长保姆车,以及一水的持枪保镖。


    于是就造就了以下的局面——


    阿萨思和莱戈拉斯明明都很能打,却还得雇一批保镖“保护”他们。


    山间别墅得有,公司大楼得有,原料工厂得有,甚至私人直升机、妆造队、律师团都得配备,这才算跨入了有钱人的门槛,但仅是新手入门级。


    龙与精灵:……


    莱戈拉斯:“你还得拍下一处庄园,拥有一座城堡和一个小岛,再打造一艘全世界排得上号的豪华邮轮,往天上送至少三颗属于你的卫星,还得养一支专门帮你处理‘脏活’的雇佣兵队伍。”


    阿萨思:“……当个有钱人这么麻烦吗?”


    莱戈拉斯:“没有一份‘工作’是容易的。”


    他好歹是个王子,在他看来,“有钱人”就是一份职业,跟王子、医生、杀鱼佬没有不同。


    就像杀鱼佬得具备杀鱼手法,配齐一个有钱人的要素,也是干这行的基本素养。


    莱戈拉斯:“庄园要有管家,城堡得有执事,小岛还得雇看护员,而邮轮需要一个安置的港口,发射卫星需要一支专业团队,至于雇佣兵队伍,你不用他们也得花钱养着。”


    “根据我们目前的身家还无法配齐全部,你甚至还没有一个属于你的银行。”


    也就是说,他们虽然入了门,但却是金字塔最底层。


    阿萨思:……


    有点意思,原来当个有钱人不是只要有钱就行了,还得懂得扩张商业版图,继续提升身价。


    “我打算开拓新领域了。”她别的没有,可知识储备不少,“把我们的钱全投入下一个领域吧。”


    “什么领域?”


    “还记得威廉的机械外骨骼吗?”阿萨思道,“我可以出个防御救生版的,毕竟我的世界死亡率那么高。”是个人都会用到。


    这天起,阿萨思买下了一处闲置的厂房,入了一批材料,一边改进机械外骨骼,一边精进她的学业。


    同年,她从旧金山顺利毕业,被哈佛商学院录取。


    次年,她在哈佛挖了不少精英,合力开创了“新世纪”公司,推出一款“救生甲”外骨骼,该发明的含金量震惊四座。


    人们发现,救生甲十分实用,穿上它可以进行登山、长途跋涉、穿越森林、闯进火海等作业。而脱下它,它也能重组合并,组装成一个小型庇护所保护人,具备发热和照明功能,称得上是野外求生的最佳工具。


    即使阿萨思明确表示:“它无法在你纵身一跃时保护你,也不能下潜到一千米的水域中捞起你,更没有飞翔的能力……”


    可人们已经听不下去了。


    就目前的科技而言,他们哪见过这么先进的外骨骼,而且作用还那么多。这哪里是救生甲,这分明是给人续了“半条命”啊!


    买!


    读博第一年,阿萨思火了,她的公司也火了。她的净资产在一夜之间翻到了360亿美元,并仍在以不可遏制的速度翻倍增长。


    阿萨思长吁一口气:“好了,毕业论文的方向有了。”没有人比她更懂论文。


    莱戈拉斯:……你做这么多就是为了写论文?


    是,也不是。


    学业重要,但体验更重要。由于阿萨思把每个世界当作旅程,而非归途,所以她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


    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祖先联盟”呆一辈子,她转行干起了外骨骼;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新世纪”研发新产品,她居然再一次迈出了舒适区,干起了连锁饭店。


    到底做过厨子,张师傅的菜谱没白学,阿萨思的中式饭店在一水白人饭中红得理所当然,还备受留子推崇。


    “妈妈啊!我居然在国外吃到正宗粤菜了!”


    “一大早起来闻到豆浆油条的香气我还以为还在梦里,没想到是‘有龙饭店’开到了我公寓对面,这老板太懂留子思乡的心了!”


    “你那哪是思乡啊,是馋。”


    饭店的发展如火如荼,在这期间,阿萨思有了第一座属于自己的星级大酒店。


    她没有止步,不断地扩张商业版图,又准备着学术期刊的论文,有关计算机科学和机械工程方面的SCI。


    读博第二年,课程学习阶段结束,阿萨思的福布斯排行还在上升。


    读博第三年,博士生进入研究阶段,正是该专注学位论文的时候,阿萨思奔赴下一个领域,一头扎进了交通工具的革新,利用她对飞船的了解,准备开发可在空中飞行的“飞梭”。


    这一研发就是两年,读博五年都结束了,可“飞梭”还没有结果。


    所有人都觉得阿萨思卡在了瓶颈,或许会卡半生,谁知她一拿到学位就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把班子带回了华国……


    阿萨思:“七年了,这个时间足够了。”


    她可以去见一见前世的家人,想来她的变化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毕竟,人类能有几个七年,逢七必变,她换个性格也是正常。


    “莱戈拉斯,走,我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现在?”


    “现在不行吗?”


    “……至少让我换件衣服。”


    在阿萨思面前,他习惯穿得随意,比如穿西装不穿内搭。可轮到去见“长辈”,他不能这么散漫,怎么也得把衬衫和领带整上。


    阿萨思:“现在是夏天,地表温度近40,你穿这个?”


    最终,莱戈拉斯还是按自己的审美穿了一套凉快的装,上身深黑背心,下边深绿工装裤,搭一双白球鞋,脖颈上挂着一个纯银的十字架。


    他的金发松松地扎了起来,只剩右颊垂下一缕,随手抄起一件外套半搭在肩头,看上去充满了刚赶完稿的艺术家气质。


    “怎么样?”


    “还行。”


    别指望龙有什么审美,她看到莱戈拉斯露出两臂的肌肉,就不会觉得他丑。


    她只是带他回家而已,却不料一上街就被人行注目礼。哦,她忘了,人类一向喜欢精灵的脸,所以……


    阿萨思打了个电话:“增设服装部门,现在,马上,这一整套——”拍摄、发图,“立刻上架,今天!”


    第313章


    不管有货没货, 做到上架第一才能抢占市场先机。


    想要富就得跟时间赛跑,跑赢了盆满钵满,跑输了吃个尾气。


    不论材料、工厂和制作到位与否, 先吞下定金再说。而从客户下单到等待发货的空档期,足够她把一切安排好。


    莱戈拉斯也是没想到,刚落地没多久,她就拿他赚了一笔钱。


    嘴角一抽:“你已经是个优秀的商人了, 阿萨思。”


    阿萨思:“但还不是世界首富。”


    “你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走,人类的钱与权从来不分家, 可我对统治世界没兴趣。”她勾唇,“亚洲人做不了美国梦,但可以做做世界大同的梦。”


    她的学历和履历非常出色,只要她在华国搞科技, 就没人敢卡她脖子,反而会尽全力供养她,这就是两边最大的不同。


    “对了。”阿萨思拍拍他的肩膀,“等我回家后, 无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用大惊小怪,都是正常的。”


    莱戈拉斯失笑, 他在藏区和香港住了近百年, 对华人不说了解百分百, 也知晓个六七十, 他们再反常又能反常到哪去, 饺子包巧克力馅儿吗?


    华国很安全,禁枪, 他们从进入这片土地起就不再需要保镖,衣食住行都有专人安排, 连邮轮都有专属的港口安置,几乎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


    带回家的蓝鳍金枪鱼、深海乌贼、幽山老参都是阿萨思亲自猎的,一条价值不菲的50克拉钻石项链是她徒手捏的,六对翡翠镯子出自她亲手挖的矿,还有装满三个行李箱的RMB是她准备的红包……


    莱戈拉斯:“为什么不直接打钱?”


    阿萨思:“打钱只是一串数字,开箱才是摸得到的震撼。今晚,我要让他们拿钱当被子盖。”


    “……”


    她一向谨慎,不会把钱明晃晃地拿在手里。不然这不叫送钱,而是带去麻烦。


    财不外露,就这么装行李箱拖回去,谁能想到里面装了啥?


    “走吧,他们在等我。”


    拒绝专车接送的后果就是阿萨思跟着“缺德地图”在气味驳杂的地方绕了个大圈。


    明面上的离家七年,实际上的未归四百年,当她重新踏入记忆中的小区时,陡然升起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有些年代的住宅区,要掉不掉的墙皮,蜿蜒而上的爬山虎,半枯半茂的歪脖子树。


    是记忆中家的感觉,以前看来是温馨,现在却带着一点物是人非的惆怅。


    难得,她也有感性的时候。


    一路行去,即使离得尚远,她也能看到小区门口竖起了气拱门,上面写着“恭喜应有学成归国,向阳学府与有荣焉”。


    向阳学府……哦,记起来了,她住的地方是老式学区房,往东二十分钟上小学,往西半小时上中学。别看住宅楼破烂,可这里的房价只涨不跌。


    如今她又学成回来,成了最有出息的那个,想必这里的房价还得涨一涨,也算是回报父老乡亲了。


    “那是应有吗?”


    “是她!是她!跟杂志上一模一样!”


    “应有!应有!”


    举着鞭炮的男女老少簇拥在门口,他们点燃了鞭炮,在一片噼里啪啦的响声中迎接她的到来。


    阿萨思看到,站在人群中的一家子正是前世的养父母、大哥大姐,他们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七年的岁月终究让他们添了白发和皱纹。


    她柔和了眉眼:“我回来了。”


    最平淡的一句话,却足足跨越了四百年。


    “回来就好!”


    养父母虽然年迈,但精神依旧矍铄,此刻眼中正闪着泪花。大哥和大姐已经成家、洗去铅华,他们还带着爱人和子女,特地来为她接风洗尘。


    “有有,你瘦了……”


    这一刻,阿萨思的心境诡异地与应有重合,感受到一股无比踏实的安全感,仿佛回到了避风港。


    她弯起嘴角,正准备说一句“我没瘦”,不想走得近了,他们一个个笑容消失、眼睛睁大,视线透过她看向她身后的精灵,此时无声胜有声。


    回首,恰逢莱戈拉斯从堆过头的行李后探出脸,抬手把一缕金发拨到耳后,他睁着天空蓝的眼眸看向她,浑身散发着“我很无害”的气息,并祭出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道:“阿……有,不为我介绍一下吗?”


    阿萨思:……


    差点以为他要说“阿四”。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都衣锦还乡了,读到博士,进了福布斯,成为最年轻的新贵,可大伙儿居然忙着看脸?


    算了,人类总会在不同的年龄段反复爱上精灵,这是他们的基操。


    阿萨思拉回他们的注意力:“爸、妈,这是莱戈拉斯·绿叶,我的合作伙伴,也是我的挚友。”


    什么合作伙伴和挚友,他们是半点听不进去。


    反正在他们看来,能陪他们有有跨洋过海来到华国,还提着礼物上门拜访的大帅哥——就算他是个黄毛,那也是准女婿!


    挚友肯定是口误,应该是挚爱才对!


    莱戈拉斯很有礼貌,这时候可不兴盘算真实年龄:“叔……”


    话还没完,应父大笑,主动伸出手与他相握,还不着痕迹地拍了拍他的胳膊。


    肌肉结实,底子不错,可见是个对自我要求高的,应父露出满意的眼神:“有有在外,多亏你照顾了。”


    莱戈拉斯来不及说一句“我没照顾她什么”,就见一旁的大哥借了包烟,拆开递上一根。


    他直接摆手:“抱歉,我不抽烟。”


    父子俩交换一个眼神,态度更热情了几分:“来来来,去家里,诶,自家孩子回家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呢?你太客气了!”


    应母:“中午吃点家常菜,不知道你想喝点什么?是要白的还是要黄的?”


    “什么是白的和黄的?”莱戈拉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他有一种变成靶子、被万箭所指的感觉。


    “是问你喝白酒还是黄酒?”大姐笑着补充,“或者别的酒。”


    莱戈拉斯:“抱歉,我也不太喝酒……”他很能喝但一般少沾,任何时候,弓箭手都不希望自己的准头出现偏差。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话出口后,他们的态度更热情了。


    只是,即使他们是阿萨思的亲人,可被他们簇拥着,他还是会有不安全感。尤其在他们问他“你今年几岁”、“做什么工作”、“哪里人”、“哪个学校毕业”的时候——


    阿萨思说的“正常”是指这个吗?


    不对,阿萨思呢?


    他回头才发现,一向无敌的她被侄子侄女围在后头,跟他一样被簇拥着,在连绵不绝的问话里,她的左眼写着“绝”,右眼写着“望”,却还要硬着头皮回复。


    “小姑姑,我看到新闻了,你上了电视!他们说你要回国发展,给科技种下一枚种子,那是什么种子啊?”


    “发财树的种子,对,我种发财树。”


    “小姨,那个劳斯莱斯是你的男朋友吗?”


    “他叫莱戈拉斯,不叫劳斯莱斯。”


    “小姑姑,你和劳伦斯什么时候结婚啊?”


    “他叫莱戈拉斯……来,跟我念,莱·戈·拉·斯!”


    好了,接下来10分钟分别是劳拉斯、格拉斯、莱拉斯的登场时间,他们记精灵的名字就像中学生看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到最后谁也不记得,只能记住一个保尔·柯察金。


    阿萨思无奈:“算了,你们叫他‘靓仔’吧。”


    得,这下总算记住了。


    老小区不大,奈何看热闹的人多。短短一段路走了20分钟才走完,之后是发糖、发状元酒和花生的环节,下午还有本地电台采访的附加项目。


    可算进屋了!


    龙与精灵都松了一口气,他们把礼物安置在客厅,就去沙发上坐下。


    莱戈拉斯倒还坐得规矩,一转眼却发现阿萨思把包一甩,像是变成了一滩猫饼,如液体般从沙发上缓缓淌下,第一次毫无形象地躺成葛优瘫。


    迎着精灵惊奇的目光,阿萨思道:“这很正常,四百年前我在家都这样。”


    莱戈拉斯:……


    “这样躺对你的脊椎不好。”


    “可我的脊椎长一千米。”


    “……”


    等家人送走街坊邻居,总算进入了自家人的“七年结算”时间。


    本着七年的“空缺”,她的家人还有些拘谨,可一见她没骨头似地瘫在沙发上,什么隔阂矜持感慨顿时没了,只剩想抽她两下的冲动。无法,这姿势太丧了,跟大吉的日子格格不入。


    好在阿萨思见好就收,在侄子侄女好奇的眼神中开始送礼,送得他们瞳孔地震。


    “这、这是?”


    阿萨思开盒,里头是冰块和大肉:“被我肢解掉的金枪鱼。”又取过一个大盒,“被我肢解掉的深海乌贼。”


    “放心,它们不是保护动物,安心吃吧。”


    “妈,这是给你的钻石项链;爸,这是给你的老山参。”大姐和嫂子收获镯子,大哥和姐夫收获拳头大的金矿。


    她不做扫兴的家长,没给孩子准备练习题,而是送出了护身符,并告诉他们半个月后接手“救生甲2.0版”。


    这简直是一份厚礼,毕竟到目前为止,救生甲尚未普及,价格居高不下。它不会因为出了新版而降价,救命的东西总是一甲难求。


    “这也是我必须回来的原因。”阿萨思道,“国外的效率太慢了,只有回国才能实现量产,尽快把价格降下来。”


    “还有飞梭……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只是,老一辈听不懂大格局,他们只专注小家庭。聊着聊着,他们的话题转回了她和精灵身上,询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发展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结婚?


    阿萨思:……


    莱戈拉斯:……


    虽然知道必有此一问,但亲耳听到后两个非人类的情绪颇为复杂。


    阿萨思预想到后续的麻烦,给了莱戈拉斯一个“配合我”的眼神,莱戈拉斯心领神会。


    不过,他们本该是最默契的挚友,可在阿萨思伸出手,坚定地握住他的手,并语气自然地说道:“对,我们在一起了。”


    他的心突然漏了一拍,而后,越跳越快。


    这是一种无比奇异的体验,他能感受到内心的舒张和愉悦,能体会到血液欢快地奔流,热度往头顶冲去。


    四周的声音淡去了,色彩也暗淡了,他的眼里只剩阿萨思是彩色的,她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面不改色地扯弥天大谎——


    这怎么可能是谎言呢?他们确实在一起啊,一直。


    “……我的财产太多,不能结婚,同居就行了。你说是吧,莱戈拉斯。”


    她转过头注视着他,声音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他没听见她之前的话,不过这没关系,反正他只回一句:“你说的都对,我听你的。”


    阿萨思满意了。


    于是,莱戈拉斯的家长评分开始滑落。


    第314章


    应家父母是同一个村塘出来的。


    育有一子一女, 儿子叫应良,女儿叫应知,后在机缘巧合下捡到一个弃婴, 抱回家养,上了户口,起名应有。


    两老为人忠厚,文化程度不高, 但对子女是一视同仁,经营起小家也有一套规矩。


    在子女成年前, 他们管得很严,任何不学习、晚归、早恋、上网吧的行为一律“死刑”,没有商量的余地。可在子女成年后,只要他们拎得清, 能养活自己,他们绝不会做多余的干涉。


    诚然,在老一辈的认知里,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但与这认知并重的是, 读书有出息的孩子最聪明。


    应有就是下一辈中最出息的。


    她考上重点,读到博士, 回国建设, 用老一辈的话说那是“连中三元”又被“钦点丞相”, 还不忘本, 眼界和见识自然跟他们不一样。


    理智上他们该听她的, 可感情上他们又希望她成家,如此拉扯一番, 思来想去,他们还是决定……不管了。


    总的来说, 小女儿开心就好。


    他们年事已高,还有几十年可活?顾好自己得了,何必给活着的小辈找不痛快?小女儿都“30岁”了,还是国家人才,难道会理不清自己的事儿?他们还是少操点心吧。


    “来,干杯!”


    略过上一个话题,进入酒桌文化阶段。莱戈拉斯不理解的是,他们分明不喝酒,却硬是开了酒,还非要拉着他一起喝。


    从啤酒开到黄酒,从洋酒喝到白酒。他喝,他们说“酒量很大嘛,平时真不喝吗”;他不喝,他们说“不要客气,再来再来,见底发财”。


    莱戈拉斯:……


    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让他喝还是不喝?


    他仔细地分辨着他们的情绪,待发现他们有跃跃欲试的“比一比”的念头时,他漂亮的眉梢微微挑起,不再犹豫,豪气开喝。


    别指望精灵懂什么谦让、给面子,他在护戒之路上能喝翻矮人,也能在酒桌上喝翻人类。


    来一杯是一杯,没多久,应父和大哥都趴下了。


    莱戈拉斯放下酒杯:“我的指尖有点发麻。”


    应父发出笑声,眼睛睁不开了:“上阵父子兵,我就知道你小子扛不住……”


    大哥已经不省人事,莱戈拉斯无奈地冲阿萨思耸肩,并举杯转向存在感很低的姐夫:“你也要见底发财吗?”


    姐夫疯狂摆手:“不喝不喝,我酒精过敏,过敏!”


    阿萨思:……


    喝翻两个“战斗力”,桌上大半的菜都进了阿萨思的肚子。


    等吃饱喝足,阿萨思打住了她们拉家常的话头,并告诉她们把行李箱带走,等深更半夜再在卧室里打开,现场不要有第三个人在。


    应母笑道:“搞得这么神秘,里面是什么啊?”


    阿萨思:“一床很特殊的被子,晚上看会有惊喜,盖上会一直暖到你心里。”


    大姐:“是新出的产品吗?”


    “不是。”


    嫂子:“今晚住哪儿啊,爸妈把你的卧室收拾了一遍,只是床……”她看了精灵一眼,“可能小了点。”


    阿萨思却没打算留下来:“等采访结束我就走,要是手头的事处理完了,我再回来,不要担心我。”


    “你这孩子……”应母叹道,“再忙也要记得一日三餐,你也不用担心我们,做好你的事吧。”


    阿萨思点头,之后,她循着以前的记忆踏入了曾经的房间,那是她住过十几年的卧室。


    没变。


    12平大小,明亮干净。有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书桌和一把木椅,角落里还堆着几个收纳箱,里面全是书籍。


    墙上贴着廉价的海报,如今已褪色;窗边挂着一串贝壳风铃,风来,发出略显浑浊的声音。


    抽屉柜里放着一个许愿瓶,里面装满了应有折的星星。她随意剥开一颗、拉成纸条,就见细长的空白页上写着心愿“我要当第一”。


    这是十五岁的应有发下的豪言,她那时不会想到,如今四百岁的自己仍在践行。


    时隔四百年,一个稚嫩的灵魂与一个成熟的灵魂在同一个房间“相见”,阿萨思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站在现在的她面前,让她忍不住——想重新养她一遍。


    “应有……”阿萨思轻笑,“看来在这里,你是我的真命天女。”


    她拉开一个个抽屉,看见了两个自我的重叠。


    只能说,一个人就算改变了基因也改变不了本性,瞧她发现了什么,一只眼熟的曲奇铁盒。


    打开,里面装满了动漫卡片、纽扣、曲别针和一些零碎现金,甚至还有几块不知从哪捡回来的石头。


    书页里夹着落叶,床头柜囤着漂亮本子,同学录里写满青春……她感受着逝去的过往残留的气息,“拥抱”了回忆中的自己。


    原来,她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就像亚麻和纽特一样。


    或许,应有不算她的前世,而是她走在进化之路上最初的阶段。


    她坐在这里,像是在跟灵魂进行一次深谈。


    【我回来了。】


    *


    接受电台采访是在下午。


    同样的,记者和摄影师遭受了精灵的美颜暴击,即使强大的职业素养让他们专注于阿萨思本身,可人类的爱美之心无法欺骗自己,他们总会不自觉地看向精灵。


    阿萨思明了,她的服装部能不能大赚一笔就看今朝。


    阿萨思:“那是莱戈拉斯·绿叶,福布斯榜上年入靠前的首席执行官,我想你们都听过他的名字。”


    “想采访就去吧,机会难得。”


    是的,机会难得。可谁也没想到,同一个采访在阿萨思这头是“目标明确铁血风”,在莱戈拉斯那头却换了个画风。


    比如记者问:“你觉得未来科技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阿萨思:“新能源、芯片、星空探索,人类必将往这一块进发。”


    莱戈拉斯:“你怎么知道阿有送了我一套外骨骼?”


    记者问:“你觉得宇宙中存在外星人吗?”


    阿萨思:“必然,从人类登上月球起,就要做好地球成为战场的准备。”


    莱戈拉斯:“你怎么知道我们上周一起去看了外星人电影?”


    记者:……


    长得好,恋爱脑。太好了,我们电台的播放量有救了!


    一如记者所料,阿萨思的头脑加上莱戈拉斯的外形简直是王炸,这段反差极大的采访一刀未剪地上了电视,在经过一周的发酵后彻底火了。


    尤其是互联网上,谁也没想到一身仙气的精灵私底下是这个样子,简直是见缝插针地广而告之:我们在一起了。


    国内的网友:“第一次见到恋爱脑的具象化。”


    “当记者问‘应有下一个想推出的产品是什么’,他回答说‘我’的时候,他真的赢了。”


    “别说,你还真别说,这位哥已经上时尚杂志封面了,他穿的衣服每一套都爆火,那个服装公司也是‘有龙’旗下的。”


    “听说这哥们在美国混得挺好,事业线杠杠的,没想到一入爱河深似海,从此脑子是路人,居然被拐来打白工了,哎呦喂,清醒点!爱情哪靠得住啊,色衰爱驰,她今天爱你,明天就爱别人。”


    只是他们没想到,背后蛐蛐精灵没关系,在精灵眼皮底下蛐蛐阿萨思,那关系就大了。


    阿萨思很忙,跟团队一起关在实验室里调整飞梭参数,没两个月出不来。相对的,见不到她的莱戈拉斯很闲,闲到往上冲浪,然后沉下了脸。


    他很坦荡,看到不实言论就要反驳,为此还注册了账号。由于活得长,耐心足,他一条条回复过去,重点表示——


    “她不是这种人,她的身边只有我,没有别人。”


    “我们之间不会有别人。”


    “当然,也不会有动物,她不养宠物。”


    “为什么会变心?我们没有‘变心’的概念,只会因为失去挚爱而心碎死去,我的一生只会有一位伴侣。”


    网友们:……


    啊不是,你,你还真是个恋爱脑啊!我大学就不看这类为爱要死要活的电视剧了!


    可网络上的话往往半真半假,网友在这头疯狂吐槽恋爱脑没有前途,又在那头疯狂寻找应有的联系方式,跪求她出一套教程,教教他们怎么才能找到这么优质的伴侣。


    一夜之间,阿萨思七年不用的账号涌入大批人马,发言一句比一句恳切。


    “姐,你就是我的姐!求你了卖个课吧,我也想找这种男朋友!”


    莱戈拉斯:……


    这句可千万不能让阿萨思看到,因为不管她有课没课,她都会抓住机会卖课。


    然而阿萨思实在太忙,别说七年没上的账号了,就连实验大楼也没出过,手机更是处于关闭状态。


    等她搞定飞梭已过三月,而出关的第一天就是通知各级准备发布会,她要宣布世界正式进入无道路出行时代。


    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当阿萨思站在面向全球的大舞台上,揭开世界上第一辆飞梭的真面目,并坐上它凌空飞行时——世界震动!


    人类,终于迎来了全新的作死方式……哦不,进入了科技飞跃的大时代,而带来变革的人正是阿萨思。


    阿萨思:“世界上有死神,这件事给了我极大的震撼。我想,有死神,那一定有外星人。”


    “既然人类掌握不了超自然力量,那科技力量就是我们最后的防线。现在,到了我们该飞跃、进入轨道、稳定航线的时候了。”


    “七年,科技时代应该更进一步。”


    她终于走完了最关键的一步棋,那就是在宗教大兴的当下,把人类对科技的信仰重新拾起。


    大自然会调节生死的能量,可社会的平衡只能通过人类造就,她不介意当一个引路人。


    看人类给出的激烈反响,她离首富的位置已经不远了。


    “飞梭!我的天啊飞梭!真的像梭子一样飞出去了,噪音好小,30公里的路只要10分钟,速度比高铁慢一点,但也很惊人了!”


    “太好了,是飞梭!我们早上起不来的上班党有救了!”


    “我们送外卖的也有救……标价88万,告辞!”


    网络沸反盈天,“应有”这个名字被推上了神坛,到处是她的校友发声。只是最后,被贴上“恋爱脑”标签的莱戈拉斯居然成了最大赢家。


    风向真的变了:“哥,你就是我的哥!求你了卖个课吧,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找到这么厉害的女朋友!”


    精灵报仇,几个月不晚。


    莱戈拉斯微微一笑:“不难,只要你长得跟我差不多就行。”


    “……”


    第315章


    阿萨思对一个人好的方式非常朴素, 那就是送钱。


    她很忙,没空记住人类的生日,研究人类的喜好, 或给予人类日常的陪伴。


    可她做不到的事钱能做,只要给出去,既能让人有事干,又能满足他们的爱好, 提供情绪价值,简直一本万利。


    比如应家——


    似乎从打开那只行李箱起, 家养的貔貅就开始疯狂往外吐钱。由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一波巨款,他们人已经麻了。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到铺满一整张床的钞票,粉色暖人,真是暖入了心间。


    可暖过之后就是脸色一白, 他们并不认为这是“红包”,而是小妹拿错了行李箱,把她的“周转现金”拿来送人了。


    毕竟谁会送一行李箱钱啊,不都是一行李箱土特产吗?


    肯定是弄错了!


    当下, 他们也不管晚不晚,半夜三更给阿萨思去了电话, 告诉她明天立刻返还。


    奇的是, 时间已到凌晨一点, 他们的小妹却是语气清醒, 不像是睡后被吵醒的样子, 她说:“我没弄错,那是送你们的红包, 没看到行李箱都是红色的吗?”


    应家人:……敢情红色行李箱是个红包壳?


    应母:“这么多钱怎么花啊,你拿回去吧!”


    阿萨思:“不会花就学, 实在不行你换成黄金铺床吧。我睡过,挺舒服的。”


    “……”


    却不想这只是个开始,往后逢年过节都有红色行李箱被送过来,应家人处理它们就像处理尸体,低调地带回家,半夜狗狗祟祟打开,再悄无声息地搁在储物室里,计划分批存入银行。


    “家里除了房贷没什么要还的,剩下的除了存进去还有什么用途?”


    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清楚。


    他们是做过一夜暴富的美梦,可等美梦降临了才知道,做惯了小市民的他们其实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


    为防亲友借钱生事,这事儿谁也没声张。一家子窝一块儿钻研暴富攻略,最终还是选择了最适合小市民的做法。


    不换车不换房,照常上下班,吃喝菜市场。


    接着以年为计,他们陆续换掉了家电、手机和家具,又卖掉了老房,住进了排屋,平日行事更是低调。


    饶是如此,家里的存款还是不断增多,多得让人心里发慌。这一家子朴素惯了,压根不觉得一个人一辈子能花多少钱,最多房子和墓地贵点儿。


    应母:“有有,钱够花了,真的够了,不要再给了!”


    阿萨思从财报中抬头,看了一下自己目前位列福布斯第一的3500亿美金净资产,平静开口:“妈,要不你和爸一起创业吧,我亏得起。”


    “……”


    首富要有的邮轮、小岛、卫星等,她都有了;首富没有的长生、健康、超能力等,她也有了。可天忌满人忌全,过犹不及,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祸端,她一般选择给出去。


    而把钱给出去是最简单的避祸方式,无怪古人云破财消灾。


    公益她做,扶贫也干,助学更不在话下。且在体验了有钱人的生活后,她才发现这日子虽然忙碌,但是真的爽,因为社会的资源和善意总会向上层集中,她这几年就没不顺过。


    有时候,她只需要给出想法,多的是人帮她办事。


    譬如当下,她已经在为下一段旅程做准备,她想置换黄金就有黄金,想筹备现金就有现金,想考证就能考证,甚至她想学一些FBI伪造身份的手段,都有专业人士来指导她。


    简直——应有尽有。


    她活得确实人如其名,可主要原因并不是她有钱,而是她的价值无可取代,为人还十分上进。


    人跟人是不同的,有人跃升后放飞自我,也有人一刻不停地提升自我,阿萨思明显是后者。


    回国数年,她身边除了一个莱戈拉斯,再无花边新闻。而莱戈拉斯跟她一样深居简出,也没有任何绯闻。


    感情生活稳定,家庭背景干净,头脑更是走在世界前沿——


    第一年飞梭问世,第二年外骨骼2.0上架,第三年轻装版飞梭出阵,售价仅需28万,直接占据市场,在全球刮起强风。而到了第四年,阿萨思进入“探索地外”领域,从空间站到探月飞船,是她给他们的馈赠和基础。


    她享誉中外,被称为“世界瑰宝”。


    而“瑰宝”又让她想起了巨鹰泽菲尔,那家伙似乎说过,“阿萨思”的释义是瑰宝。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她注定会成为阿萨思,也必然是世界瑰宝。


    一切都是缘。


    *


    人类与她的步调保持一致,能在太阳下与她并肩,为同一个梦想而奋斗——可不知为何,他们的脑回路总是那么奇怪。


    一般来说,人类只要干好他们的活,她就给够他们的钱。


    一周五天班,朝九晚五,供一餐,双休,五险一金……她自认为只是照着劳动法做了个合格的老板,平时也没少使唤他们干活,可当他们看到月薪起底2万、还真给到位时,居然称她为“陛下”,还表示“微臣必忠心耿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阿萨思:……


    她不太理解,能被招进来的都是高校人才,吃苦耐劳作业能力强又自律,工资还只拿国外的半数,多吃亏啊,可她却成了他们的救世主。


    这是怎么成的?


    阿萨思凭亿近人:“你觉得现在的工资怎么样,合理吗?”


    老员工警铃大振,脑中飞速闪过《高情商交流》、《如何得到领导赏识》、《职场学做人》等畅销书片段,深吸一口气,肚肠千回百转,最终谦逊道:“目前的工资符合我所承担的工作责任,我一直很感谢公司对我的托举,也很满意这个待遇。”


    没嗅到谎言的味道,阿萨思转头看向新员工:“你呢?”


    新员工脱口而出:“合理,怎么不合理!老板你千万别被你同行的那群老妖精带坏了,觉得牛马就值个月三千,我给你讲,只要你保持现在这个数,我们保你是首富!”


    都是大实话,情真意切,阿萨思点头道:“那好吧,暂时不涨工资了。”


    两人:……晴天霹雳!


    “涨工资”的小道消息不知怎么传了出去,就这一个月,员工的工作热情高涨,办事积极无比,公司蒸蒸日上。


    阿萨思翻过财报,给了一句明示:“涨吧。”


    工资涨了,涨10%,普天同庆。


    次年,她的高新技术团队推出了机械狗;又一年,近地轨道多了一个“天宫”空间站;再三年,基于飞梭的基础,人类历史上第一架宇宙飞船诞生,成功登上月球!


    再一年,随飞船登陆月球的团队开始建立“广寒宫”基地,而阿萨思不仅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首富,还成为一个创业传奇。


    在为人类社会带来大飞跃的科技面前,老钱世代积累的财富也不算什么。偶尔,阿萨思只消提出一个概念性的想法,就有无数老钱为之买单,比如她说想研究月壤,看看它到底能不能种菜。


    他们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但更多的时候,他们对她还有别的所求。


    老钱:“你有兴趣参与一个改造基因的项目吗?直觉告诉我,如果你能加入,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阿萨思猜也能猜到,可还是问了句:“什么目标。”


    “保持青春和长寿。”老钱道,“我试过很多方法,换血、用药、激素,都没用。改造基因是我最后的希望,如果能成功,我才有更多的时间享受财富带来的快乐。”


    “你呢?阿迪斯,你甘心老去,甘心死亡,甘心把庞大的财富让给别人吗?”


    老钱:“你甘心你的头脑因为衰老而变得无用吗?”


    她明白她的意思,只可惜,她早已不是人类了。


    “无论甘不甘心,死亡都会来。”阿萨思道,“有钱人的生活我体验过了,失不失去无所谓。可基因是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就没有回头路了。”


    只剩下她给的黄泉路。


    “先生,让一切自然发生,请不要触碰这个禁忌。”


    老钱:“我在你这个年纪,也是同样的想法。你现在还太年轻,可等你迈入暮年,你就会变成我了。”


    阿萨思轻笑:“不,我们对死亡的态度不同。”


    她离开了老钱聚会,继续奔赴她的下一个目标。就在“广寒宫”建成,华人计划穿越小行星带上火星的那年,她接到了国外某实验室爆炸的消息,据说逃出了一批做实验用的猴子。


    得,又得忙了,人类作死的花样真是多到数不胜数。


    果然,猴子带出的病毒不断传播,特殊疾病逐渐肆虐,也是这年,阿萨思敲开了防疫的大门,转入医疗研究专组,以扎实的专业知识攻克了病毒。


    人们这才发现,原来她不止会发明创造,还能行医救人……震惊了,她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些?


    阿萨思:“爱好而已。”卷不就是一种爱好吗?


    “……”


    又五年,眼见华国走上康庄大道,阿萨思算是实现了十五岁的梦想,转退幕后,和莱戈拉斯一起带着养父母去旅游。


    鉴于有过上次的经验,这次的行程被他们规划得相当完整,什么时候去哪个地方能参与当地的节日,什么季节去哪里能吃到最美味的地方菜,他们很清楚。


    甚至,他们还清楚前方林木茂密区不要下车,由于近年来生态好,已经有野生的老虎在附近出没了。


    当然,这些话不用告诉两老,他们负责玩就行了。


    就这样,阿萨思带着养父母从天南游到地北,从沿海游到喜马拉雅山,一晃就是六年。趁着他们身体尚好,她带他们出国,从卢浮宫到牧场,从看极光到海钓,要不是国外的伙食太差,他们应该还能多呆几年。


    只是……


    “已经够了,有有,我们该回家了。”


    也是,该回家了。


    阿萨思带他们返回故土,在他们生命最后的几年中常陪伴他们,为他们送终,做最后的道别。


    “有有,你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连条皱纹也不长啊……”


    “爸,我不会老。”


    “有有,好好的,来世再见到你……”


    “妈,你已经见到我的来世了。”


    她不会老也不会死,她将一直存在,与他们的灵魂再度重逢。


    “我给你们选中了一块墓地,风水很好,房车都烧,还有一大摞纸钱,去了另一个世界也不愁钱花。如果要问我怎么花,就入梦吧,但你们可能无法接近我。”


    “送走你们,我的心愿了了,我不会送走你们每一个……”


    “该说再见了。”


    *


    葬礼过后,阿萨思已准备离开。


    她的原计划是去见苏珊,可现在,她却听到了一个世界微弱的求救声。它以波的形式传到她的感知中,能量的振动逐步与本世界同步,似乎想把她接过去……


    慢着,让她再收拾一些东西。


    各国钱币、护照、出生证、毕业证……精装的房车,优质的家具,各类书籍,以及食物资源。


    莱戈拉斯:“你打算怎么道别?你目前是国宝院士,冒然离开会引起轩然大波。”


    阿萨思:“我没打算离开得悄无声息,而且,这次离开我试试能不能带上你。”


    他勾起唇角:“是吗?”


    待两个平行时空的振动频率重叠的那一天,一窝人听从院士的吩咐聚集到广场上,说是开个短会,但现场是露天的,还没有安置椅子。


    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尤其是见院士家属也来了,顿时更觉蹊跷。


    到底是什么事呢?


    好歹活了些年头,一群人开始琢磨起院士的心思,盲猜她可能要搞个大的。可谁也没想到,阿萨思简直是搞了个炸的,她当着一窝人的面走到台前,握着话筒发出精神病的宣言:“诸位,我今天要飞升了,跟大家告个别。”


    底下发出善意的哄笑,应家人只觉得她在搞怪。然而,阿萨思却是一本正经:“我走以后,不要想我,守好我的财产,照顾好我的家人,指不定哪天我会回来。”


    “就这样吧,道别总要精简,不然徒增伤感。”


    她离开了话筒,在众人困惑的眼神中突然腾空而起,震得他们瞪大了眼睛。他们还以为她发明了什么新东西,实现了人类脱离地心引力的梦想,却见她浑身发出柔和的光芒,恍若融成一块宝钻——


    人形模糊了,她在万众瞩目中不断拉长、变大。


    身躯蜿蜒如山脉,羽翼扩张如鲲鹏,龙首昂起,金眸低垂,身上的鬃毛恍若在水中晃动,而她的鳞片在日光下散发着圣光。


    这、这是……


    是龙!


    龙!


    他们的院士是龙?


    怎么可能,她一直都是人,她怎么会变成龙?是她创造了什么基因药剂,还是应家当年捡回了东海的龙蛋啊!


    阿萨思的龙爪勾起莱戈拉斯,冲下方吐出一口热气:“国泰民安,风调雨顺。”自有人才,护我国门。


    穿越的通道一瞬打开,阿萨思振翅往上冲去,庞大恢弘的身躯进入虫洞,一息消失在众人眼前。


    院士、巨龙,全都消失不见,要不是开会的通知还在,录像忠实地记下了这一幕,他们或许以为这只是个梦。


    “她是龙……”


    “有龙!”


    *


    阿萨思离开后,国家并未封锁消息,只是把应家人安置好后,才公布了录像。


    果然,热度空前绝后,火遍大街小巷。她在时,她的产业就火爆非常;她离开后,她的资产又翻了数倍。


    “真没想到,我们的老板是龙,那这么一来,咱们公司岂不是龙宫,我们也算虾兵蟹将?”


    “所以那个莱戈拉斯是美人鱼吗?”


    “鲛人!话说一个鲛人是怎么交到龙女友的,真想让他出个教程。”


    “首先得生活在海里,还会呼吸吧?”


    “……”


    传奇已走,传说永留。


    第316章


    2003年圣诞, 科罗拉多州。


    地处群山环抱中的康尼森小镇迎来了两个外乡人,一个是黑发黑眼的华裔,另一个来自英国。


    “阿萨思·肯特。”


    “嗯, 是我。”


    圣诞过后的警局比较清闲,室内开了供暖,警员们穿着单衣、端着咖啡或站或坐。


    他们打量着两个外乡人,有足够的时间查看他们的资料, 可翻着翻着,他们发现两人的履历十分完美, 称得上是人才。


    他们不像是来康尼森避世的,倒像是来找个正经工作长居的。


    “堪萨斯州出生,斯莫维奇小镇……”这名字没听说过,看来是很偏僻的乡下, “堪萨斯州立大学毕业,医学专业。”


    是个有执照的医生,而医生这职业在美国非常赚钱。


    虽然不清楚一个履历漂亮的医生为何会来康尼森,但想到科罗拉多州与堪萨斯州毗邻, 倒也不难理解对方为什么会来这里。


    他们的康尼森小镇虽说是个“镇”,但环境清幽、工业发达, 基础设施建设不输小城。


    薪资待遇不说顶级, 也能混个中上, 来者无论是久居还是镀金, 都有益无害, 对这两个大学毕业的“菜鸟”来说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警员心里有了底,却还是问了句:“怎么不留在大城市而选择康尼森呢?”


    华裔女孩转过头, 清秀的面孔年轻又无害,只是语气有点怪:“直觉告诉我, 这里更需要我。”


    警员露出善意的笑,想来也是,想在大城市上升不太容易,还不如来乡镇施展拳脚。


    阿萨思的身份顺利通关。


    接着,他们转向长相非凡的“英国人”,与他做身份确认的流程。


    实际上,美国大部分乡镇对外乡人的进入没有这么严格的手续。康尼森对他们如此,主要是距离小镇不远的大山中有一个小型军事基地,安全起见,外来者都得核实身份。


    “莱戈拉斯·绿叶,这个姓氏我是第一次见……”


    生于英国曼城,毕业于纽约大学,学的是视觉设计,是个艺术家。


    例行公事地发问:“为什么来到康尼森呢?”


    莱戈拉斯:“这里有群山和森林,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中写生。”


    通关。


    身份过了明路,接下来要解决的只剩住所和工作的问题。


    鉴于在上个世界赚了太多的钱,习惯住大房子的阿萨思没打算再住进公寓楼,而是沿着街道逛了起来,挑选着独栋的房子。


    闹市区的不要,挨得近的不要,邻居多的不要,草木少的不要……走着走着,她就走到了建筑群的尾部。


    这儿的公路与森林相接,房屋并不稠密,大部分是木制。中小户型居多,统共24座,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公路两侧,其中有半数荒废了。


    也是,木屋的保养和维护有些麻烦,住久了,人类会离开也属正常。


    虫蛀、潮湿、发霉,时间越久越会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奈何它的木质清香很得非人类的欢心,阿萨思当即决定买下最边缘的一座。


    它看上去最破,泛着潮气,长满青苔,可它的占地面积最大,够精灵折腾许多植物。


    只是,屋子是废弃的,他们也不知该找谁商议买卖的事。


    阿萨思正打算再去警局一趟,看看警员能不能为他们提供“寻找房主”的服务,就在这时,公路斜对面的木屋中走出一名男子,他抱着他三岁的女儿朝他们走来。


    “你们尽管住吧。”他说,“如果你们不嫌弃它太老的话。”


    “这座房子的主人搬去了纽约,不会再回来了。临走前,他把它托付给了我,现在它已经闲置了六年。”


    他看阿萨思和莱戈拉斯提着大包小包,穿着朴素,不像是有钱人,知道他们“囊中羞涩”,这才好心给他们提醒。


    再说,他们两个长得好,怎么看也不像是坏人。


    “我是杰夫·怀特,这是我的女儿尤娜·怀特。”他举着孩子的小手跟他们打招呼,“我们一家也六年没有邻居了,如果你们想住在这里,那么——欢迎你们的到来。”


    非人类很敏感。


    他们能感知到这个人类的善意,也听得出他没有说谎,房子的归属权还真在对方手里。


    阿萨思一向直接:“那么怀特先生,我想买下这座木屋,你同意吗?”


    “啊?”


    美国木屋的建筑成本在24万刀左右,但根据木屋的大小、地段和材质差异,木屋的价格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100平以下的木屋市价在5万至15万刀,中等规模的木屋适合家庭居住,通常在15万至40万刀。


    阿萨思相中的这款是中型木屋,面积足够,背靠森林。即使地段不佳、人气不足,还发霉阴湿,但改造它不是问题。


    有问题的是归属权,她不想租赁,只想买下。


    对于非人类来说,重修木屋并不费事。可对人类来说,改造一座木屋是一项大工程,称得上是费时费力又费钱。


    她租下它再花时间修整,不是给人做嫁衣么?买断才好,这屋子废了六年,报价绝不会高。


    莱戈拉斯:“先生,你开个价吧。我们拟定一份合同,这样,我们也算有了家。”


    大抵是被“家”这个词触动,怀特同意了。他回去与妻子泰丝商量,次日便同两个学生去了镇上的律师所,签下了合同。


    价格远低于市价,以10万刀成交。怀特签得爽快,阿萨思给钱也爽快,两边皆大欢喜,拿到钱的律师也跟着高兴。


    三方相处愉快,律师又给了阿萨思一条信息:“康纳森的森林允许打猎,如果你有狩猎许可证的话。但不允许制作陷阱,因为比起动物,人类更容易掉进陷阱。”


    怀特笑道:“如果你想狩猎一些特定的猎物,比如鹿、麋鹿,那你得额外购买狩猎标签。为了不破坏生态,这一类标签数量有限。”


    “当然,狩猎兔子不需要,它们的繁殖能力太强,森林里到处是它们。”


    四杯啤酒,四份炸鸡,阿萨思套出了不少信息。比如康尼森资源丰富,尤其是木材,如果他们想翻新木屋可以去东边的工厂淘货,保管物美价廉。或者,他们也可以就地取材。


    怀特:“需要我帮忙吗?”


    莱戈拉斯婉拒了他:“筑巢这种事,还是我亲自来吧。”


    森林里哪一只动物筑巢是在另一个同性的帮忙下完成的?没有!谁的巢都是自己筑的。


    怀特愣了愣,哈哈大笑。


    当天下午,两个非人类就搬进了木屋。


    破陋的门“嘎吱”一声打开,阳光照入其中,他们看见厚厚的尘埃和夹缝中的野草,清晰的蛀洞和一丛丛的毒蘑菇……好吧,大工程,但对两个会魔法的非人类来说不是难事。


    阿萨思检查了水管,发现可用就打开了水龙头。


    待黄褐色的水流光,干净的水涌了出来。在她的操作下,水凝成一个个旋转的球卖力清洁,从天花板到蜘蛛网,从瓶瓶罐罐到每一块地板,从犄角旮旯到地下储藏室……


    窗户打开,一枚枚黑水球砸进森林。莱戈拉斯驱策着藤蔓除草、翻地,又剥下青苔和蘑菇,给木屋的外墙做细致的处理。


    阿萨思不是不能用改写现实的能力,只是凡事得有个循序渐进,这才是人类办事的样子。


    水魔法清洁结束,火魔法加热开始。她杀死了蛀虫和孢子,又用风魔法将气味吹散,末了,莱戈拉斯进入屋里上油,疏通管道,而阿萨思出去规划菜地,筑起木制的墙垣,再给土地赐福。


    阿萨思:“我会撒下一些种子,如果你产量不高的话,我就烧了你。”


    大地微微颤抖了一下,阿萨思拍拍地皮,拿出了中美都有的蔬菜种子,把它们撒下,又搭起了一个葡萄架。


    她在屋檐下种了玫瑰,又规划出一个打井的方位。不过,在打井前她得去康尼森的水资源部门获得许可,还得请持证的打井公司帮忙完成。


    人类社会的规矩总是多的,而美国人的办事效率并不高。两个非人类在一天内搞定了居住环境,可其余事项拖了一月才搞定,等木屋正式竣工,时间也到了2004年的2月末。


    地里的蔬菜长了出来,在寒意未消的3月简直是个奇迹。


    厨房的水槽中放着阿萨思猎来的兔子,莱戈拉斯切着土豆,锅里飘出了香气。在这方木屋里,时间仿佛慢了下来,他们一个在做饭,一个在处理兔皮。


    用餐时间,阿萨思道:“我会去医院工作,已经投了简历,他们不会拒绝我。”


    莱戈拉斯:“是有什么发现吗?关于这个世界。”


    阿萨思点点头,脸色有点凝重:“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维兰德。”


    “我曾去过一个外星寄生物的世界,那里最大的公司就是维兰德,跟这里的书写一模一样,只是标志不同。”


    她怀疑这是异形世界的过去,立马抽调时间线想看看百年后的维兰德。谁知这个地球压根没有“百年后”,它死了,时间线湮灭,而她既消耗了大量能量,又没得到有用的信息。


    短时间内,她不会再调取时间线,而是决定去医院练练刀工。


    万一最坏的情况发生,比如异形寄生什么的,她也能在破胸者出膛前清理掉它,给人类挽回一点存活率。


    阿萨思:“我要去核实维兰德公司的信息,到底只是重名,还是……它也想研究一些寄生生物的基因。”


    “做好最坏的打算,莱戈拉斯。”阿萨思的语气有点凉,“我在它们手里吃过大亏呢。”


    第317章


    阿萨思发现这个世界有“维兰德”, 谈不上是机缘凑巧。


    做过首富的都知道,一个核心公司旗下不止一个子公司,品牌产品渗透到各行各业, 产出到方方面面,才能持续不断地聚集大量财富。


    她如此,维兰德也是如此。


    这个世界的“维兰德”始于1890年,以手工皮鞋发家, 以售卖皮革完成原始积累,在一战中成功转型军火商, 在二战中又靠医药做大做强。


    时至2004,走过一个多世纪的维兰德已是庞然大物,它不入富豪榜,可人们谈及富豪必是它。


    它涉猎的产业多如牛毛, 产品更是数不胜数。康尼森的木材厂属于它,医院属于它,超市属于它,就连她出门买个法棍, 面包店都出自维兰德。


    产业多到这份上,她想装看不见都难。


    而以她对老钱的了解, 人被钱捧得太高就会变蠢, 放着好好的人不做, 不是在研究基因, 就是在制造怪兽, 估计维兰德也一样。


    都是套路,她习惯了。


    目前唯一要确定的是, 这里的Weyland和她认识的Weyland是不是同一个公司?


    不是最好,假如是……她好像也做不了什么。


    她初遇异形是在LV426殖民星“阿克隆”上, 要是没记错,那是距今大概两百年后的事,眼下是2004年,早得很,恐怕连雷普利的曾曾祖母都没出生。


    再者,这个地球没有“百年后”的未来,怎么想都跟她所知的对不上号。


    2004年的科技只是2004年该有的水平,人类连月球基地也无,更接触不到太阳系外的矿星,也不可能遇上异形。


    所以,该世界的危机不是异形?


    那会是什么?


    她记得初来乍到那会儿,从高空往下俯视时,康尼森小镇外还有一个小型军事基地,难不成是那儿在搞非法实验?


    两边离得不远,下次进森林抓兔子的时候再去探一探。


    至于现在——


    阿萨思点开邮箱,发现果然收到了康尼森医院的通知。


    明早九点,医院会对她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是专业知识和实操相关,让她做好准备。


    这自然难不倒她,能从德国顺利毕业的医生,又有多年行医(解剖)经验,无论他们要考哪一块专科知识都没关系,就连麻醉也行。


    可她万万没想到,春天来了,不光动物到了繁殖季,人类也是。康尼森医院多孕妇和幼儿,她接到的实操作业是坐在“不孕不育”专科,为大众排忧解难。


    “医生,昨晚我左下方的腹部剧痛,下面流了很多血,我是得了什么病吗?”


    阿萨思看了她的左腹一眼,轻叹,让她去验血做B超,最后盯着报告告诉她:“是宫外孕,你立刻办理入院手续,胚胎需要做手术清除。”


    “现在,你不能再走动,防止输卵管破裂大出血,我叫个轮椅来推你。”


    病人晴天霹雳,阿萨思把人送走,继续回来看病。


    不同于别的医生一天只预约几个病人,她看病效率奇高,一小时能干别的医生一天的量。


    “右侧输卵管有积水,建议清理再结扎,保留卵巢造血功能。”


    “女士,你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如果你坚持要孩子,那我建议你换个男人。”


    “先生,不是你告诉我你精神上是一名女性,你就是女性。现在,立刻,马上!你要么去精神科做个检查,要么离开这个科室,不然我揍你。”


    上岗两小时,阿萨思的专业程度和她的脾气一起出了名。她能力很强,不是自己专业范围内的妇产科都能干,还不怕得罪人,他们医院就缺这种人才!


    康尼森医院当天就录用了她,下午发放白大褂让她上班,还是在妇产科。


    医院给她开出的工资与年轻的专科医生们一致,一个月有3万美元。要是稳定地干上几年,没出什么纰漏,她就能涨到每月5万美元,甚至更高。


    只是,康尼森医院的妇产科是真的很忙,阿萨思是第一次见识到人类的超强生育能力,他们似乎一年365天都忙着生孩子,每天都有人来生!


    最离谱的是,有一对夫妇已经有了8个孩子,居然还要再生。不是吧,就算社会福利好,也不至于生9个……好吧,是她狭隘了,这位妈妈打算生12个。


    阿萨思不理解但尊重,可还是出于好奇问了一句:“养这么多幼崽,你不烦吗?”


    人类养娃可跟动物养娃不一样,动物养崽到大可以一脚踢开,人类却要花至少二十年的光阴去养育一个孩子。在孩子独立之前,他们会一直跟父母呆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


    不烦吗?


    不料对方告诉她:“不烦,我喜欢孩子,我想生12个小天使,凑齐十二星座。”


    阿萨思:……


    瞳孔地震!


    之后,她更忙了,等好不容易空下来,正想用医院的电脑探入维兰德的内网,结果外头传来一声惨叫,有人惊慌失措:“不,肯特医生!我的羊水破了!我要生了!”


    阿萨思:……


    还能咋,去接生。


    也不知为何,无论她帮不帮得上忙,人类都喜欢在生孩子的时候让她呆在身边,说是有很强的安全感。只要她在,肚子里的孩子绝不会闹腾。


    于是,她一个月就混成了产房吉祥物,由于收到的感谢太多,她月底到手的工资不是3万,而是5万。


    把钱交给同居的小伙伴,阿萨思瘫在沙发上,在难得的假期中失去了卷的兴致。


    “这一个月我居然什么也没干,一直在接生。”她的表情一言难尽,“我连维兰德公司的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她是不是找错工作了?


    失策,要不辞职吧?


    可医生这份职业很受尊重,想打听一些消息十分容易,能调动的资源也多……算了,姑且再看看吧。


    莱戈拉斯轻笑,端出烤好的一整只乳猪,道:“我今天去森林写生,顺便去那个基地逛了逛。”


    阿萨思抬眼:“发现了什么?”


    莱戈拉斯摊手:“无论是地上的部分还是地下的部分,都没有异常,这个基地存在的目的似乎只是守好在康尼森开采出来的矿石。”


    阿萨思:“矿石?”她坐直了,“什么矿石?有辐射、含能量,刺激一下能让人类变成怪物的那种吗?”


    莱戈拉斯:“普通铁矿。”


    阿萨思的眼睛一下子失去了高光,她重新瘫进沙发里,将大脑放空。


    “我把画挂去了小镇上的拍卖行。”莱戈拉斯笑道,“赚了三万,都给你,开心点儿吧阿萨思。”


    说着,他把两人这个月的收入堆在阿萨思身上,只露出她的脸。可她不怎么高兴,连烤乳猪的香味都没能把她唤起来。


    莱戈拉斯:“你怎么了?”


    “上班。”阿萨思理解了人类,“果然谁也不喜欢上班,难怪现代的猴子不愿意进化成人类。”


    莱戈拉斯:……


    可这班还是得上,当个医生是融入小镇最快的方式。而“应有”的皮囊足够无害,不会让人升起戒备心,不像她真实的模样——银发金眸,无论是相貌还是气势,都富有太强的攻击性。


    比如当下,她成功地在夜间潜入警局,利用他们的电脑探入维兰德内部网,却故意没有抹去浏览的痕迹。等第二天下午全镇开始搜索可疑人物时,没人怀疑到她头上。


    目的达到了,她靠接生在小镇获得极高信誉值。


    完美。


    另外,有个好消息是她确认了,这个维兰德还处于“纯洁”状态,不做非法实验,也不研究外星生物。


    它唯一在运行的实验室正全力攻克“肺癌”这个难题,但她翻看了他们的实验报告,觉得希望渺茫。


    维兰德目前的掌权者是查尔斯,他虽然年事已高,但行事保守稳重,是个有点良心的首富。在他死亡之前,维兰德应该不会触碰禁忌领域,可在他死后,那就不好说了。


    而坏消息就是这个,查尔斯得了肺癌,恐怕没两年能活。也不知道他的继承者是个什么人,万一喜欢搞基因实验,那乐子就大了。


    以维兰德“昨晚被入侵,今天就通缉”的办事效率,他们绝对能搞出鬼东西。


    阿萨思喝了一口精灵酿的果酒,放下今天份的小镇报纸,静待火炉边的鸡鸭鹅兔熟透。不久,外出采买的莱戈拉斯开着新买的皮卡,带回一车的牛羊生鲜。


    两个非人类过着平静的日子,生活中最大的开销是食物和颜料,一个月下来总能省很多钱。


    当过首富的阿萨思对“财富自由”早已无感,不准备攒钱买股,反而对消费有了兴趣。


    她开始收集刀具、枪械和工具,购入书籍学习“服装设计和制作”,并掏出攒了许久的龙蜕和龙鳞,照着买来的实物模具打造出一套手术用具,裁剪出战衣和日常着装,把日常过得更忙了。


    莱戈拉斯看着一地龙皮:“这些散碎的龙蜕你打算怎么处理?”


    阿萨思轻描淡写:“烧了。”


    “如果你不需要了,可以送给我吗?”莱戈拉斯笑道,“它们是不可多得的魔法材料,而我们住的地方正好接近森林——你喜欢什么样的魔杖,我给你做几根?”


    阿萨思的想法一向现实又朴素:“能打人的。”


    “……好。”


    莱戈拉斯将龙蜕收到银盒里,背着手工编织的筐进入森林,在日落前带回了一根深黑色、手腕粗细的树干,以及一些果实和蘑菇。


    是夜,阿萨思窝在床上看书,莱戈拉斯则在打磨树干。


    数夜灯火通明。


    第318章


    龙蜕少有, 是一种极其强大又不可多得的魔法材料。


    它可以用来撰写符文,令传承不朽不腐;它可以制作魔法卷轴,令力量永久稳固;它还能做成护符, 抵御邪祟入侵;更能作为引子通灵,获得远古龙族的庇护……


    即使龙蜕只有一小块,在识货的人眼里也是价值连城。可这样“一小块”的边角料,莱戈拉斯却有一桶, 而其中的一半还被龙焰烧成了灰。


    彼之珍宝,此之余赘。要不是他拦得快, 阿萨思能把另一半也烧了。


    “如果你想要,我可以给你一张完整的龙蜕。”阿萨思道,“你是我的朋友,用得着捡这些边角料用吗?”


    莱戈拉斯:“……你知道你的龙蜕有多大吗?”


    “你做了那么多衣服, 有用完一百英尺的龙蜕吗?”他只是做个魔杖,不是拿来当地毯。就算拿来铺地毯,那也铺不完啊。


    “这里有一整桶,阿萨思, 一整桶!”


    阿萨思没话了。


    龙蜕是宝,哪怕被烧成灰也能用。


    莱戈拉斯钻空了树干, 留出一个内槽填入龙蜕的灰烬, 再用魔力将其振荡均匀, 与树干中残存的水分融在一起。


    接着, 他透过钻出的小洞往里看去, 就见里头漆黑如夜幕,却有“星辰”闪闪发亮。他明白, 灰烬已与树干融为一体,呈现出星空的异象。


    算是成了一半。


    打磨三五日后, 他又从桶中捡出大一些的龙蜕,向阿萨思借了她裁剪的工具,细心地将坚硬的龙蜕收拾整齐,绘上一个个古老的符文。


    成咒、祝祷、祈福,他将龙蜕小心卷起,塞进中空的树干当作杖芯,这个步骤意为“注入灵魂”。


    在精灵魔法中,树木是独立的个体,拥有强盛的灵魂。而魔杖以树木为基,借树而生,是会行走的树,也是被赋予了灵魂的武器。


    魔杖是活的,是战斗伙伴,创造它要慎重对待,因为这等同于在创造一个生命。


    莱戈拉斯用空白的龙蜕包裹住一枚宝石,封堵钻孔的部位,又用天然蜂蜡将其浇灌,并在蜂蜡中种下了一颗树种。


    末了,他团起剩下的龙蜕一下又一下摩挲着树干。


    伴着意念的引导和魔力的注入,那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龙蜕竟然一点点消散开去,它化作无形的力量融入树干,而树干的表面浮现出细腻的龙鳞。


    树种逐渐发芽,根系通入杖芯,顶部长出龙形的树。


    它的枝干往下延伸,盘缠着树干绕成龙纹。上端拱起的木质像活物一样挣扎着,拼命撕开一层棕色的膜,随着木屑散落,一条木龙跃然其上。


    莱戈拉斯往龙爪中塞了一颗水晶,龙爪扣合,水晶的能量灌入其中,活了。


    如此,魔杖总算完工了,耗时一月整。


    目前是午后三点,距离阿萨思回家还有一段时间。


    莱戈拉斯设想了一下该如何把魔杖交给她,是她一回来就送到她手里,还是搁在餐桌上让她一眼看到……


    可他发现,这都太随意了。


    从他认识阿萨思至今已三百多年,他似乎从未正式送过她什么东西?


    至于给出去的钱、黄金、魔法卷轴……这能算礼物吗?只是投其所好罢了,多庸俗。


    礼物是用心意和真诚造就的,与俗物不同。俗物给的分量再重,放在龙爪里也是轻的;礼物的包装再轻,放在龙的库藏里也是重的。


    他想送给她一份光是平日里看到就会想起他的礼物。


    她的永生无比漫长,会收到各种各样独一无二的礼物。可他就是有这个攀比心,他要这份礼物像他本人一样,就算进了龙的库藏也是其中独一份的。


    而他为什么会起这种想法……


    莱戈拉斯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想到以“阿萨思男友”的身份度过的上一个世界,想到一大群男女跟他说“我不是来拆散你们,我是来加入你们”时的心情,以及阿萨思没有否认他们是伴侣关系时的雀跃心情——


    他顿时没心思处理晚餐食材了。


    原地怔愣,回神后,他取过剪刀从屋檐下挑来一大堆玫瑰,去刺,飞快地将它们编织成一个礼盒,把魔杖放入其中。


    准备好了,那么接下来,放哪里?


    他的视线不自觉地往阿萨思的房间看。


    虽然他知道阿萨思不会介意,但未经她的同意就进入她的房间,实在冒昧得让他心生忐忑。


    说来也怪,当阿萨思还是一头龙时,他在龙窝七进七出都不会感到不安。可现在,光是手握上门把,轻轻摁下,他的心就跳得飞快。


    “咔哒”,门开了。


    但似乎被打开的不止一道门。


    熟悉的悸动,无声的紧张,若说一开始他对这种感觉还会感到迷茫,那么当下,他突然回过味来,觉察了他的心之所向。


    道理其实很简单,他就是……喜欢跟她呆在一起。


    他喜欢她的气味,喜欢她的磁场,喜欢她住过的任何一个地方。


    他喜欢跟着她,围在她身边,被她的羽翼庇护,就像生物具有趋光性,他身上总有过量的“趋龙性”。


    可追溯他的父母、祖辈,没谁是喜欢跟龙呆一块儿的。比如他的父亲,自打史矛革盘踞孤山,把他母亲的遗物占为己有,他父亲对龙就没有好感。


    受他父亲的影响,他也该讨厌龙才是。可是,阿萨思是特别的。


    对,阿萨思之于他是特别的。


    初见她时,她破破烂烂,几乎是一堆白骨腐肉,他甚至还弄错了她的性别。可她眼中迸射的求生欲和生命力量,直到今天回忆起来,依然震撼着他。


    那时的她,是生命本身。


    如今的她,是人间理想。


    她就像一片大海,让他愿意化作一滴水融在海里。海是水的归属,好比他踏入她的领地,当被龙息包裹的那一瞬,总会感到莫名的心安。


    她在……


    她在他身边。


    永远。


    莱戈拉斯放下玫瑰花盒,轻嗅着她留下的气息。片刻,空气中浮动着馥郁的花香,他轻手轻脚退出去,带上了门。


    *


    下班回来的阿萨思累到连物种都变了,是一条死狗。


    她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但心累是真的。医院接了一个重伤的女孩,因家长大意,她把手放进了切割机,削掉了半个手掌,被紧急送到医院来,而给她动手术的医生就是她。


    先麻醉,再把断掌一点点接上去。骨接骨,筋连筋,她甚至为她接上了每一根神经。为了给这个孩子一只完整的手,她工作了整整7小时,不吃不喝,直到回家才歇。


    “这原本不是我的手术……”她啃着羊腿,吐槽,“可除了我,没人能让她完全康复,而她长得很像纽特,啧。”


    莱戈拉斯:“我想,即使她长得不像纽特,你也会救她。”


    阿萨思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莱戈拉斯:“救人是医生的第一原则,你当了很多年医生,只要仍在医院工作,‘救人’几乎是你的一部分。”


    阿萨思慢下了咀嚼:“你还真了解我。”


    莱戈拉斯一笑:“或许,我远比你想象的更了解你。”


    阿萨思:“是吗?那你猜猜我要送你什么?”


    “送我……什么?”


    莱戈拉斯的蓝眸猛地瞪大,回味了好几遍这句话,不知为何有点结巴:“今、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送礼还挑日子?”阿萨思一口吞掉羊腿,骨头也不吐,再吮干手指,舔净掌心,往衣服上磨蹭两下,取出了两件用龙蜕做成的衣服。


    一件是仿氪星风格制成的战衣,安排了面罩;一件是精灵偏爱的斗篷,可以从头遮到脚。


    她大大方方:“送你。”


    “沾了点羊肉味,别介意。”


    莱戈拉斯:……


    他抚摸着收到的礼物,眼神温柔,盛满了碎光:“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阿萨思:“不要珍惜,我的龙蜕太多了,根本用不完。”多到她都拿着龙蜕做常服了,就差一些植物染料着色,“我回房间了,今天你洗碗。”


    “好。”


    一开门是玫瑰的花香,阿萨思的视线定格在床边的玫瑰礼盒上。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快步过去捞起它,打开,入目就是一根长达一米八的龙形魔杖。


    古朴大气,生机勃勃。一掌可握,不重,是打人利器。


    好家伙!


    阿萨思看着手工魔杖,再看看精致的礼盒,又想到自己送出的羊肉味斗篷……得,这波送礼是她输了,下次再找回场子。


    *


    住在康尼森的第四个月,因断掌女孩恢复如初,堪称医学奇迹,阿萨思在小镇中出了名。


    同事认可她,病人尊重她,路人崇拜她,就连小镇的警员都听说了她的事迹,每个人对她的态度是空前友好。


    她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也树立了靠谱的人物形象。


    日子过得很平静,维兰德也没有异动。可阿萨思的警觉心并不会在重复的日常中消磨,当时间进入第五个月,她以锻炼为由绕着小镇跑步。没多久,她就把小镇的地图记在了脑子里。


    “嗨,肯特医生!”


    “你又跑着上班吗?你的生活方式真健康。”


    “肯特医生,今晚酒吧有聚会,带上你的男朋友一起来!我们试试他的酒量,哈哈哈!”


    阿萨思应下了,穿过拐角进入高中校区的外围,这里有一条捷径通往医院。只是她没想到,会在前进的路上碰到一场校园霸凌。


    一群人压着一个人打,看他们的模样年纪都不大,最多二十岁,不能再多了。


    “嘿,瑞奇,你这个孬种,起来!”


    第319章


    名为瑞奇的少年明显爬不起来, 他被重击了腹部,正趴在地上吐酸水。


    阿萨思蹙眉,庆幸自己封闭了嗅觉, 不然指定会被恶心到。


    可她没想到更恶心的还在后头,小团体中长得最壮的少年一脚踩在瑞奇脸上,鞋尖拨过他的头,把他的半张脸摁进酸水中。


    “瑞奇, 你真是个可怜虫!”


    “你没有父母,你哥不管你, 你的监护顾问忽视你,你认识的警长只会告诉你别惹事……没有人爱你,瑞奇。”


    “就你这样还想追杰茜,哈哈哈!她早就是我的女朋友了!”


    阿萨思:……


    她, 这么一个大活人站在道上,霸凌小团体非但装作没看见,也不心虚作鸟兽散,更因为有人“围观”而变本加厉了起来, 什么鬼?


    是当她好欺负,还是当她好脾气?


    而事实上, 小团体纯粹是看不起亚洲人罢了。他们文化程度不高, 大脑发育不健全, 又过早接触暴力和黄色, 能懂得趋利避害才怪。


    小镇上发生的事他们不关心, 出了个医术精湛的医生也不关注,唯二在乎的是交到了什么身材的女朋友, 以及该去哪里搞点钱。


    他们挑校外的偏僻处干架,图的就是打个痛快还不被人发现。


    路上突然冒出个阿萨思确实吓了他们一跳, 可一看她是个亚裔,又没有威胁性,估计会马上逃跑——谁理她啊,接着打就是了!


    可惜,阿萨思不仅没跑,还径直往前走去,说:“从我的道上滚开。”


    哈,你的道?这路是你的?


    “听听她在说什么,她说这是她的道?”为首的少年大笑,旁边的狐朋狗友也跟着哄笑,“嘿,看在这位小姐长得漂亮的份上,给她让个道,没准她哪天就坐在你们谁的摩托车上……啊!”


    他发出一声惨叫,手腕被阿萨思反扭到身后。


    她一脚铲了他,让他跪倒在地,并把他的头摁进那堆酸水里。


    “我说了,这是我的道。”阿萨思面无表情。


    少年挣扎嘶吼,她却纹丝不动。周遭的人想上前帮忙,她一抬眼就把他们镇在原地。


    “你是谁?你是谁!混蛋,我要去告你,我不会让你好过,我……”


    “阿萨思·肯特,就职于康尼森医院。”阿萨思压根不怕他找麻烦,甚至阴恻恻地威胁他,“你最好祈祷这辈子都别生病,不然等你跨进康尼森医院,我一定会用最粗的针管招待你。”


    小团体和瑞奇:……


    不得不说,这个威胁非常有效,小团体的眼中露出了恐惧。


    但他们恐惧的不是打针本身,而是发现阿萨思是一名医生。


    医生这职业,在美国不仅相当赚钱,社会地位还高。不说站上法庭,就算是去警局报警,都没有人相信他们是一个医生的受害者,毕竟赶着上班的医生救人还来不及,怎么会有空打人呢?


    没办法,斗不过又威胁不了,小团体只能忿忿地离开。


    躺平的瑞奇捂着肚子要站起来,阿萨思看了他一眼,发现无大碍,可还是“指点”了一句:“你叫个救护车吧。”


    “不,不需要。”瑞奇勉强笑了笑,“我可以,我没事,谢谢你肯特医生。”再说,他也没钱叫救护车。


    “你傻啊。”阿萨思感慨,“让救护车送你去医院,我再给你报警作证,你负责躺在医院装死,很快,你就能从他们手里拿到一笔赔偿,连救护车的钱也不用出。我的要求不多,事成后五五分。”


    瑞奇:……


    等等,她在教他骗人?


    她一个正直的医生在教他装病骗人?


    说实话,他很心动,他早就想给他们一个教训了。可父母还在世时,教育他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他、他不能这么做!


    “抱歉,我不能,我……”


    阿萨思可不会管他能不能,她今天一大早被一群弱鸡放了恶心话,哪有不找回场子的道理!她发誓,她会让“肯特医生”成为这群鬼混者的噩梦。


    她二话不说一巴掌拍晕了他,打电话叫来救护车,又赶紧报了警。


    “警长,我是康尼森医院的肯特医生,事情是这样的……对,没错,这个名叫瑞奇的孩子目前在医院,已经晕过去了,请联系一下他的监护人。”


    “没有父母,只有监护顾问吗?唯一的哥哥还在军队,哦,真是个可怜虫,难怪会被人欺负得这么惨。”


    阿萨思一边说他真惨,一边语气没有丝毫起伏:“埃迪警长,请你过来取证吧,我愿意为这个小可怜请个律师。”


    阿萨思深知“按闹分配”的精髓,一来就搞个大的。


    由于她站在正义的一方,又扩大的影响。截至下午,小团体就进了警局,他们的父母也被迫站到台前,一窝人乌拉拉地对峙,阿萨思气定神闲。


    埃迪警长努力许久,总算接通了瑞奇的哥哥·达拉斯的电话。


    在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阐述完毕后,一听自己唯一的弟弟被打进医院,仍在军队的达拉斯在另一端咆哮:“让他们给我等着!如果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交代,等我10月份回来的那天,他们就完了!”


    该事件持续了三天,全镇都在关注这个大新闻。


    最后,两边终于谈妥,以小团体的道歉罚款、监禁三个月、做两年社区服务收场,可阿萨思的报复心远不止如此。


    去了警局几次,她摸清楚小团体以“戴尔·柯林斯”为首,以尼克和马克为副手,他们一共六个人,为首的三个欺负瑞奇已不止一次,被欺负的也不止瑞奇一个。


    嚯,风水轮流转,如今也该换他们被欺负了。


    当晚,阿萨思摸到水冠街1427号,往戴尔的卧室吹了一口冷气。


    翌日,重感冒的戴尔来到医院,震惊地发现为他看病的医生正是阿萨思。


    她笑得很温柔,如果她手里没有拿着“粗壮”的针管的话:“我警告过你,你最好一辈子别生病。”


    戴尔目露绝望,情绪非常激动,想反抗又反抗不能,还被医生们按着扒下裤子,露出半边屁股:“不,不!我错了,我不敢了!我——啊啊啊!”


    一针毕,戴尔,扑街。


    如法炮制地整顿了小团体,等他们被监禁起来,康尼森小镇的治安不禁更好了。


    一如阿萨思所愿,她确实成了小团体的噩梦。他们从未见过那么粗的针管,一度认为是给恐龙打的,可它就是扎在了自己身上……


    好了,他们再也不敢寻衅滋事,唯恐打架受伤还得进第二次医院,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是的,他们不找事只是因为害怕阿萨思本身,而不是真意识到了欺负人是不对的。


    不过,他们的偃旗息鼓不是没有好处,至少瑞奇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他与自己的哥哥通了话,听着对方说“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你”时,他心口的坚冰终是融化了。


    他甚至反过来安慰他哥:“不要担心,达拉斯,我现在过得不错,那些混蛋赔了我不少钱,还要被监禁三个月,不会有人来打扰我的生活。只是,埃迪警长想给我换个监护顾问,他认为她失职。”


    老实说,他的监护顾问确实失职,任他被长期霸凌而不闻不问,导致他荒废了学业,一度不想交朋友,在高中毕业一年内更是只能靠送披萨养活自己。


    可他早年丧母,对她终是有一点感情,不想把事情闹僵。


    “达拉斯,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已经19岁了,可以给自己负责。”


    “不,今年10月我会回来,以后我就是你的监护人。”达拉斯轻叹,“抱歉,瑞奇,我没有尽到一个哥哥的责任,我……也没有给你挑好一个监护顾问。”


    电话两端都沉默不语,终是瑞奇先开了口:“这不是你的错,你的年纪没比我大多少。”


    “我要离开了,达拉斯,送披萨,松鼠街1212号。对,肯特医生家,或许要开派对吧,她一口气买了20个披萨。”


    挂断电话,瑞奇开着他的二手车走上了送披萨的路。


    豪华定制披萨一个25刀,肯特医生一次性买了20个,再加上5刀的配送费和一些小费——这个花销,怎么看也不像是住在松鼠街的人。


    在康尼森小镇,住在哪一条街道还是有讲究的。


    比如住在水冠街的多白领和富商,住在珍珠街的多蓝领和手艺人,住在天使街的一般是军人家属,而住在松鼠街的……家庭条件一般都很差。


    门牌数字越大家境越差,例如1211号的怀特一家,平时还得靠钓鱼改善一下伙食,家里也只有一个孩子。


    在松鼠街,十年来只走出过一位打破阶级的人,他是1212号的原住户,因成绩优异而搬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肯特医生住在那里,一定是不懂康尼森的“讲究”。或许几年后,她就会从松鼠街搬走,住进条件最好的水冠街。


    车开进街道,驶向最后一户人家。瑞奇曾见过1212号的荒废,因此,当他站在崭新的木墙外,看着盛放的蔷薇和玫瑰,古朴的木屋和丰盛的瓜果时,表情怔怔。


    他忽然发现自己想岔了。


    认真生活的人在哪儿都能过得好,内心富足的人住在哪一条街都是富豪。而真正的穷人,是他这种给人划分层次的人,见识狭隘还沾沾自喜。


    瑞奇:……


    他摁下门铃,就见木门打开,走出来一位堪比大明星的帅气青年。


    莱戈拉斯微笑:“请帮我一个忙,把披萨搬进去吧。”


    “好、好的。”


    待走进屋里,把披萨放在桌上,瑞奇才发现肯特医生坐在烤炉边看着火候,屋里充满了烤肉的味道,她似乎不打算理他,只专注地撒着香料。


    莱戈拉斯:“我该付你多少钱?”


    瑞奇:“505刀。”他不打算收小费。


    莱戈拉斯直接付了六百:“不用找了。”


    瑞奇:……


    他送他出去,不经意地问道:“瑞奇,我听说过你。你的哥哥是一位大兵,是吗?”


    瑞奇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


    “如果他回来了,可以通知我们一声吗?”


    根据阿萨思的经验,一旦有大兵被遣返、退役或接到临时任务,之后一定会有变故发生。


    瑞奇:“你问这个干什么?”


    “交新朋友,他大概会想要一个欢迎派对。”莱戈拉斯道,而他们需要他在军队中的某些消息,比如人体实验、致命武器。


    瑞奇应下,高兴地走了。


    莱戈拉斯转身回屋,就见披萨全被打开了,阿萨思狂炫19个,只剩最后一个是留给他的。


    精灵:……


    居然还能给他留一个,感动极了,还以为最后只剩下一片呢!


    阿萨思果然也是喜欢他的。


    第320章


    精灵是神的宠儿。


    每一个都拥有精致的五官与深邃的轮廓, 美得各有千秋,出尘得不食人间烟火。


    莱戈拉斯也是如此。


    他长相出众,气质高绝, 即使隐居在十八线小镇,也不会明珠蒙尘,只会统一人类的审美。


    所有人都知道他叫“莱戈拉斯·绿叶”,住在松鼠街1212号, 是个靠卖画为生的艺术家,也是肯特医生的同居男友。


    他没有西装名表, 也没有香水纹身,更没有艳遇绯闻,他有的只是一辆普通的蓝灰色皮卡,那不是什么上档次的名车, 可他时常大大方方地开出来,去各个食品店进货,再满载而归。


    初始,人们以为他买这么多是为了开派对。


    可等了又等也不见松鼠街的喧嚣, 便以为他囤货是为了创业,比如在森林边缘开一家酒吧, 或者在小镇中心开一家烤肉店。


    谁知他什么也没干, 每日买的肉也不知去向, 实在让人费解。


    有人终是没忍住, 在莱戈拉斯再一次买下整头冷冻羊后, 问道:“打扰一下,哥们儿, 我发誓我绝不是想打听你的隐私,可我实在太好奇了!”


    “你每次买那么多肉, 到底是怎么吃完的?”


    整头羊需要300美金,整头猪也是300美金,整头牛更贵,最低1000美金,可这三件套几乎是莱戈拉斯采购的必备,到店总会带走起码一样,而他家又没养一百条狗,这怎么可能吃得完?


    莱戈拉斯也不避讳,直接摊开讲:“阿萨思胃口不小,只要给她进食的时间,她能把整个康尼森的粮食都吞下。”


    “哈?你真爱开玩笑!难道你女朋友是怪兽吗?”


    可惜这年头说真话没人信,莱戈拉斯笑笑不说话,扛起肉就走。


    直到6月的某一天,新开的汉堡店举行了“大胃王”比赛,小镇群众才知道他所言不虚。


    周六,临近中午,他们看到个头不大的肯特医生“安静乖巧”地坐在一众大块头之间,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可在计时开始后,她以极快的速度一头扎进装汉堡的筐里,犹如一头饿兽,瞬间暴风吸入!


    她狂炫五个汉堡时,镇民只以为她胃口好;她狂炫十个时,镇民认为她应该快到极限了。


    炫到二十个时,镇民目露不忍,觉得肯特医生为了一千美金的奖励何至于此,再吃下去胃要坏了。


    可等她炫到第五十个、一百个时,他们木着脸,终于明白莱戈拉斯买的肉去了哪里,也终于理解为什么他们收入那么高却还要住松鼠街了——


    因为恩格尔系数高啊!


    肯特医生就是个纯饿货,她的胃通往黑洞,哪是每个月花点薪水就能填满的窟窿?


    他俩每月的伙食费铁定在2万刀及以上,难怪他们这么努力工作还无法搬到水冠街,原来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不能。


    台下,阿萨思的医生同事发出悲呼:“原来肯特医生在医院从来没有吃饱过吗?”


    医院会给医生提供一顿中餐,肯特医生虽然每次都光盘,但她表现出来的食量跟他们还是一致的,到了下午也从不说饿。


    可结果,那点分量就够她塞牙缝?


    台上,阿萨思以狂炫198个汉堡的战绩夺得第一,与第二名吃下128个汉堡的亚军拉开天堑般的差距,赢得了镇民的高声喝彩。


    主持人把奖牌挂在她身上,把奖金送到她手里,又把终身会员卡送进她口袋,问:“请问你现在有什么想说的吗?”


    阿萨思发出朴实无华的诉求:“能把台上这些还没拆封的汉堡全部送给我吗?”


    一筐汉堡有两百个,每个参赛选手都有一筐,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完。


    比赛过后,她相信这些选手半年内都不想吃汉堡了,他们不会打包,可她会。与其浪费粮食,还不如进她肚子。


    主持人:“当然可以!”


    于是当着众人的面,阿萨思扛起一大堆汉堡放上皮卡,带着她的战利品回到了家。


    之后,她故意分成三顿干完了汉堡,等她分批扔完包装纸,莱戈拉斯再去镇子上买肉时,再也没人问他为什么买这么多了。


    好处不止这一点。


    自从成为了大胃王,医院破例为阿萨思提供了加餐。他们好歹隶属维兰德,阿萨思又是一名优秀的医生,为了留住人才,开个小灶也不算过分。


    只是食物简陋些,是三根法棍、蔬菜沙拉、一块熏肉再加一瓶鲜奶。


    标准白人饭,她懂,其实这待遇已经算“丰盛”了。


    除了这,距离康尼森较近的几个农场联系上了莱戈拉斯,表示愿意出一些肉给他们,价格优惠,条件是量大,需求得稳定,他们想要一条稳定的收入渠道,最好每天能产生收益。


    莱戈拉斯自然不会拒绝,他与他们签了合同,家里的肉源算是稳定了下来。


    同时,阿萨思去申请狩猎鹿、麋鹿或者熊的狩猎许可时,她的打猎标签总能很快发下来,镇民唯恐把她这个技术精湛的医生饿死。


    但许可证也不是每次都有,人类狩猎也得维护生态平衡,除非鹿的数量太多,不然打猎不是每天都能。


    不过没关系,森林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兔子。它们比人类还能生,阿萨思只是三个月没去林中逮兔,它们就泛滥到跑进她的菜园子偷菜吃了。


    岂有此理!今天抓的一定要多放辣!


    *


    日子过得平顺又惬意。


    小镇的和谐吹散了不少末日的阴霾,给她一种“晚年养老”的闲适感觉。


    可当时间迈入七月,医院开始例行“全体医护身体检查”时,阿萨思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迸发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身体检查她能做?


    这必然不能!


    就算她吞噬了应有,利用怪形的能力变成她,从DNA上讲算是个人了——可抽血她是万万不能,她绝不会让自己的血落到人类手里。


    但不参加体检的话,又显得显眼了。一年不参加行,但两年三年呢?假如这世界的末世10年后到,难不成她还得拒绝十次?


    参加得了,避免麻烦的方式就是直面麻烦。


    体检报告中的视力、牙齿、身高体重、内脏彩超等,她都可以糊弄,唯独抽血是个坎,她必须早做准备才行。


    首先,她得有一个血包。


    其次,她得在众目睽睽下做出瞒天过海的举动,这很考验她的魔法操作水平。想达成这一成就,除了“改写现实”的能力外,她还得再找个援手。


    啧,歇了这么久,总该能用了吧?


    阿萨思从空间里倒出母盒,两巴掌拍醒它,取过一碗兔子血命令它干活:“把它变成一碗健康的人血,要求是静脉血,新鲜的、会流动的,懂?”


    母盒:……


    其实,在达克赛德使用过母盒后,三个母盒在地球上呆了几千年才恢复如初。它的新主人明明是个永生种,有的是时间,它不理解她为何这么急,连几百年的假都不给它放,可——体检是真的没时间了。


    母盒只能照办。


    等兔血变成人血,阿萨思又用改写现实的能力将兔肉变成皮肉,将兔筋变成青色的血管。


    末了,她将它们组装起来,贴在胳膊上,用魔法遮掩突起物。翌日,她前往医院接受体检,又用了点幻术魔法,成功蒙混过关。


    报告下来的那天,她的指标一切正常。很好,从报告上看她是个人了。


    “阿萨思,你是怎么做到每天吃那么多还体重正常的?”


    “阿萨思,整个医院只有你的报告评价是‘健康’,这是怎么办到的?”


    阿萨思给出答复:“我每天跑步上班,再跑步下班,每天为上百个病人解决问题,还抱着孕妇上下楼,带人类幼崽出去晒屁股,偶尔接一到两个棘手的手术,时刻准备阻止医闹、抢救病人——”


    “如果你也有我这样的工作量,相信我,康尼森的下一位大胃王就是你。”就算是当医生,她也是最卷的。


    众人:……不,还是别了。


    也是直到阿萨思说出来,他们才发现她的工作量是真的大。可她从不抱怨环境,而是尽可能地为他们搭把手,还与新人拿着差不多的工资,这实在是……太让人过意不去了。


    维兰德麾下的医院一贯财大气粗,怎么能苛待一个近乎万能的医生呢?


    加钱,必须给她加钱,这个月就加,他们这就去申请!


    就这样,阿萨思成了康尼森医院第一个入职半年就升到5万刀收入的医生。并且,所有人都觉得她是块“黄金砖”,哪里需要就搬哪里,还不用担心她的专业性。


    “这就是堪萨斯州立大学的水准吗?太强了……她还会接骨!”


    “你敢信,她接了一台心脏手术,还成功了。”


    “她还有什么不会的?”


    她似乎没有不会的。


    毕竟,人活百岁必能在某个专业成为大拿,龙活四百岁,清醒时总在跟各种尸体打交道,她怎么不算个专家?


    大抵是“全能”的标签贴得太好,阿萨思撒出去的网终于开始收拢。她网住了一条大鱼,这条鱼的名字叫“维兰德”。


    9月,康尼森医院内部接到了一个上级通知,通知要求肯特医生前往纽约的维兰德大楼参加“随行测试”,通过了可以加薪,没通过也能拿一笔奖金。


    阿萨思:“这个‘随行测试’以前也有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看到。”同事笑道,“提前恭喜你,肯特医生,你被总部赏识了。”


    “这不是什么好事。”阿萨思的回答总是一针见血,“你还是想想我不在的这些天,光靠你们几个该怎么处理工作量吧!”


    同事们:……


    *


    9月15日,阿萨思独自前往纽约,临行前叮嘱莱戈拉斯看好她的地盘。


    次日,她前往维兰德大楼参加测试,测试内容除了急救还是急救,这让她意识到“随行”是什么意思了。


    维兰德或许在组织武装力量、科学团队前往某个不知名的地方,那里危险未知,所以需要一名经验丰富、临危不乱的医疗官。


    并且,这个医疗官还得拥有自保的能力,至少得有熟练使用枪支的技术。


    然而,阿萨思熟悉的枪支不多,格斗倒是满分。但因力气大,负重高,对各种攀爬工具、爆破陷阱使用得极其熟练,面试官给她的综合评分最高,是断层第一。


    可随着高分而来的,还有怀疑。


    “肯特医生。”面试官问道,“我看过你的简历,你似乎毕业没多久,在过去的经历中也没有射击、格斗一类的经验,可你表现得像个老手,足以跟专业的特种人员媲美,这是为什么?”


    阿萨思:“在我上学期间,我曾带着一批十分脆弱的教授前往华国藏区做研究。在我带队的几年中,急救的是我,负重的是我,寻找食物的也是我,全队死亡率为零。”


    她没说谎,她确实带着一群弱鸡菜狗顽强地活在藏区,只是不是这个世界而已。


    面试官瞳孔地震,肃然起敬!


    “这么重要的经历你为什么不写在简历里?”


    阿萨思看他的眼神像看一个白痴:“把教授的糗事写进我的简历里,再让你们去求证核实,你觉得我还能顺利毕业吗?”


    面试官:……


    “恭喜你,通过了。”面试官挂上公式化的微笑,“你将成为维兰德科考队的随行医疗官,进行为期7到30日的随行服务,具体任务待发布,但你的薪酬已定,是300万美金。”


    “如果你同意的话请签下合同,接着,你可以预支三分之一的薪水。”


    阿萨思勾唇:“合作愉快。”


    她签下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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