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谢扶光的嘴唇贴到沈秀耳后, “若不想再吐,便背过身去。”


    说完这话,他大抵是想起什么, 袖子里飞出一根赤红色的飘带。


    他将飘带系在她眼睛上。


    被蒙住眼睛,沈秀睁眼便是一片赤红。她感觉到谢扶光从骆驼上飞身而下。


    耳边隐隐有罡风剑气袭来,但是似乎离得很远, 故而声音有些若有似无。


    沈秀扒拉开飘带。


    远处黄沙滚滚,刀光剑影, 如雷霆疾风,星驰电发!


    沈秀看不清楚正在交斗的谢扶光和月摩珈, 她只感觉阵阵逼人的煞气带着强烈的压迫感从滚滚黄沙的边沿里泄露出来。


    空气仿若被撕裂, 高手之间过招,恐怖到让人窒息的震颤与恐惧感攀爬上她心头。


    她拉动骆驼,离他们更远了些。她竭力控制情绪, 让自己镇静下来。


    月摩珈能否打赢谢扶光?沈秀不知他能否打赢谢扶光,但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未停止打斗, 说明月摩珈有几把刷子。


    毕竟小说里, 谢扶光可是武力值天花板, 谁在他面前都接不了几招。


    沈秀心里生出祈盼来。月摩珈若能杀死谢扶光就好了。她握拳,暗地里给月摩珈打气, 希望他能杀死谢扶光。转而她又给谢扶光打气, 希望他能杀死月摩珈。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两人还在打斗,如波浪翻滚的黄沙里, 隐约能看见他们快到出现残影的身影。


    空气被撕裂的窒息感越发强烈, 沈秀回头望了一眼领路人。领路人一直在后退,他瑟瑟发抖, 生怕被剑气波及没了性命。


    “小公子,你也赶紧过来,离他们远一些!”领路人一边抖一边招手。


    沈秀往后退,退着退着,她眸光闪烁起来。


    其实潜意识里,她认为月摩珈是打不过谢扶光的。毕竟谢扶光是原著里设定的武力值天花板。虽然原著没有提其他国家的武力值天花板是谁,但她还是潜意识里觉得谁都打不过谢扶光。


    更何况,谢扶光可是男主。男主拥有男主光环的。


    她握紧缰绳,心跳加速起来。


    下一瞬,她毫不犹豫调转骆驼的头,用力一拍骆驼。骆驼迅速狂奔起来。


    她抓紧缰绳,感觉自己要被骆驼甩出去了。拼尽全力,她死死地焊在骆驼背上,不顾一切往前奔跑。


    不知跑了多久,骆驼抖动中,她的脸被驼峰一划,人.皮.面.具险些脱落下来。


    此刻她没有手去按人.皮.面.具,也没心思去管人.皮.面.具了,她只想跑,快点跑,快点跑!


    跑到她实在是承受不住,抓不住缰绳的时候,她用力勒绳,狂奔的骆驼停下来。


    停下来后,她翻身下骆驼,直接瘫倒,平躺到地上。她大口大口喘气,平复许久,她回望身后。


    身后是苍茫大漠。没有人追上来。谢扶光没有追上来。


    她这算是逃跑成功了么?


    思及此,她欣喜若狂。她重重松下一口气,每一根汗毛都仿佛在跳动,彰显着她的喜悦。


    躺在地上缓过气来后,她不敢有片刻耽搁,取下骆驼上驮着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又给骆驼喝了水,她望向四周。


    四周皆是黄沙,一眼望不到尽头,她该往哪里走?从凉羌出发时,她记过路,可是沙漠的路实在是难记,根本就记不住路。


    她去观察太阳,又去观察地上稀少的植被。根据太阳的方向,以及植被背光和向光的方向,她找出向东的路。


    摸摸骆驼,她道:“骆驼兄,就靠你了。”


    若她迷路,有寻找水源天赋和植被天赋的骆驼也会带她找到喝的,不至于让她在迷路中渴死。至于吃的,骆驼背上背了很多吃的,她慢慢省着吃,吃完了也可以吃骆驼吃的草。


    今早从凉羌出发,走到下午,走了接近一天的路程。如果她的路走得正确的话,也许也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能到凉羌。


    她向上天祈祷,祈祷自己走的正确的路,祈祷自己不迷路,不走弯路,不走冤枉路。


    最好是能遇到人,能让人带着去凉羌。她吐出一口气,戴上头巾面巾防沙,骑上骆驼,向着东方一路前行。


    她一直往东方走,走了不知多久,前方出现绿洲。绿洲和来时遇到的绿洲很像。她激动了一下,翻身下去取水。将几个大水囊装满,又让骆驼吃了草,她继续上路。


    走了不到半个时辰,不远处有人影出现。沈秀心里一喜。见他们是西域人,她又害怕起来。


    万一又是沙匪呢?


    不会的,她不一定就这么倒霉。


    不幸的是,她就是这么倒霉。她的确又遇见了一群沙匪。


    只学了半个月武功,只有力气增大了一些,听觉强了一些的沈秀,不敢与这些拿着大刀的杀匪动手,于是,她的骆驼被他们抢走了。


    抢走她骆驼,嚣张大笑着的沙匪走远。她咬牙,希望天降五雷,劈死他们这群强盗!


    没有了骆驼,她只能步行,且她还没有食物和水,前路更加艰难起来。


    望着没有边际的大漠,她又一咬牙,抬步前行。


    这边厢,抢走沈秀骆驼的沙匪一边走,一边道:“瞧瞧,这包袱里水食不少,今日运气真好!”


    “哈哈哈!”另一人大笑着,笑声倏地戛然而止。他从骆驼上摔下去,口中溢出血花。


    其他人亦如此,摔下骆驼,纷纷暴毙。


    鞋底陷进黄沙里,沈秀擦擦汗水,极目远望向天空。天边的云渐渐吞噬日光。此时即将日落。


    沈秀心里一紧。日落后,气温骤降,没有光亮,沙漠晚上还会刮风起沙,很难前行。


    她只希望日落能慢些,再慢一些。


    一阵微风刮来,带着血腥味的花香扑进她鼻子里。她愣了一下,迅速环顾四周。


    四周未见半个人影。大抵是错觉。又或许是她身上残留的谢扶光身上的气息。她这般想着,低头一嗅。


    谢扶光一直抱着她,她身上确实有他的香气。她放下心来。


    太阳渐渐落下,大漠落日景观雄阔壮丽,若在平时,沈秀或许会觉得大漠落日很美,但现在只觉得恐怖。


    随着落日余晖渐渐散去,天色暗下来,一丝一丝热气也被渐渐抽走。


    冷意钻进衣缝里,她蜷缩身子,开始想念骆驼身上暖和的毛,想念包袱里的厚衣。此时她不仅有些冷,还十分口渴。


    几顶帐篷落入视野。她应激了,怕又是沙匪,立刻趴下来。


    慢慢探出脑袋,发现帐篷里有西域僧人出入,男人女人出入,她微微放下心来。


    有僧人在,应该……不是劫匪?


    想着出家人以慈悲为怀,应该不是什么坏人,不想冻死,不想横死在沙漠之夜的沈秀大着胆子靠近帐篷。


    在沙地里架木柴的女人发现有人过来,立刻警惕地后退。她喊出一串西域语,很快,帐篷里的人通通走出来。


    五六个僧人,三个女人,还有十几个带刀的男子,像是西域侍卫的装扮。


    她连忙合掌,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是梵语Amitabha的相近发音,西域僧人听得懂的。听到她说阿弥陀佛,其中一个皮肤白皙,长眉深目的年轻小和尚举手,“Amitabha.”


    这位年轻小和尚大抵十四五岁,这群人似乎是以这个小和尚为尊。


    小和尚对着她说了一句西域语。她听不懂,对他说了句汉语。他也不懂,只疑惑地看她。


    她连忙取下面巾,将遮住的面庞露出来,“我是汉人,小和尚……不是,大师,你们这里有没有懂汉语的?”


    小和尚目光微怔,紫罗兰色的眼里光芒旋转。半晌后,他摇头,做出听不懂她话的动作。


    她抱紧身体,示意她很冷。小和尚意会,对身后的女人吩咐了一句。


    很快,女人拿来男子衣衫,递给沈秀。她快速披上,“多谢多谢!”


    她蹲下来,拿起一根木柴,在地上写写画画。出凉羌小镇时,她特意记住了凉羌镇门牌匾上的大字。


    按照记忆将凉羌这两个吐火罗文写出来后,她又画了一个小人,表示自己要到这里去。


    小和尚也蹲下来,精致的僧袍落在沙地上,他念出吐火罗语的凉羌。


    吐火罗语,既楼兰语,是楼兰官方用语。因楼兰统治西域三十六国,是以,吐火罗语是整个西域三十六国的通用语。


    西域人会说多种语言,例如吐火罗语,回鹘语,龟兹语等等语言,但只要是西域人,就没有不会说吐火罗语的。


    这位小和尚是一个挺贵气的僧人,他会说吐火罗语,应当也念过书,认过字,认得吐火罗文。


    所以,当小和尚念出凉羌这两个字时,沈秀道:“就是这个,就是这个!我要去这里!你们知道怎么去这里吗!”


    到了凉羌,她找一找会说汉语的人,回东陵就方便了。


    小和尚看着地上的涂鸦,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取来木柴,也在地上写写画画。


    语言不通,交流很费力,但她明白了小和尚的意思。


    小和尚他们也要去凉羌!


    太好了!她继续写写画画,指指自己,就指指他们,做出跟着他们走的动作,问他们能否带着她,让她同他们一起去凉羌。


    小和尚颔首。


    沈秀几乎喜极而泣。她弯腰鞠躬,连连道谢。


    女人,或许是小和尚的侍女,领着沈秀进了一个帐篷。夜里冷,且有风沙,不宜赶路,是以明早再出发。


    外头篝火烧起来,明亮的火苗点亮了渐黑的天色。不一会儿,一股肉香味飘进了帐篷里。


    沈秀肚子咕咕一响,她打开小帐篷。


    外面,侍女和僧人都在烤肉。


    有和尚把不小心烤焦掉在地上的肉块捡起来扔进嘴里。目睹这一幕,沈秀微顿,旋即便想明白过来。


    西域僧人与中原僧人有很大不同。中原僧人不食荤腥。但西域僧人食荤腥,不仅能喝酒吃肉,还能娶妻生子。


    汉人通常认为佛教总是青灯古卷,避退繁华的,但西域佛教不同,西域佛像缀满珠宝,极尽奢华,教徒食酒肉,近女色,还可以带着妻子一起修行。


    沈秀望着吃肉的和尚,神游天外时,小和尚走出了帐篷。所有人立刻恭恭敬敬行礼。


    小和尚走到篝火边上,红彤彤的火苗映着他缀满了珠宝的袈裟,熠熠的光从他袈裟上溢出来。


    他微微转过头,对上她的视线。他微笑,袈裟上的光似佛光一样柔和了他白皙的面庞,他向她招手。


    她赶紧走过去。他让她坐下,指指烤架上滋滋冒油的肉,让她吃。她毫不客气,坐下就吃。


    油滋滋的烤羊肉里撒了胡椒,喷香入鼻,她一连吃了好几口,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和尚笑笑,递给她一杯水。


    清凉清凉的水里有薄荷香,是鸡苏熟水。她一口肉,一口鸡苏熟水,吃得正香时,余光发现小和尚一直盯着她,她转过头。


    小和尚耳根微红,撤回视线,继续吃肉。


    吃着吃着,他指指他自己,嘴里发出“谛伽”的发音。


    “谛伽?”她模仿他的发音。


    他点头,又指自己,“谛伽。”


    她不懂他说的西域语,只能找出与他的发音相似的汉字,即谛伽。他叫谛伽?


    “沈秀。”她指指自己,告诉他,她叫沈秀。


    她现在是男装,是男人,沈秀名字很中性,既可以为女名,也可以为男名,所以她直接说了真名。而且,谛伽不懂汉语,也不会懂她的名字含义,故而她说真名假名都无所谓。


    谛伽:“深柚?”


    “不是,不是深,是沈,三声,也不是柚,是秀。”她又重复了几遍自己的名字。


    最后,他终于能正确地念出她的名字,“沈秀。”


    “对!”她莞尔,又啃一口肉。


    谛伽弯唇,紫罗兰色的眸子亮若星辰。


    吃饱喝足,沈秀烤了会儿火,开始刮风起沙后,她飞奔进帐篷里。


    帐篷外风越刮越大。有沙子扑到外面的帐篷上,发出细细沙沙的声响。沈秀抱着暖和的毛绒被,很是庆幸自己遇到了谛伽这样的好和尚。


    不,他不是小和尚,此时在她心里,他就是高僧,是大师,是大法师,是普渡众生的在世佛陀!


    第62章


    谛伽就是在世佛陀。沈秀双手合十, 感激着他。感激着感激着,疲惫的四肢开始催促她赶紧休息入睡。她打打呵欠,睡将过去。


    另一帐篷里, 谛伽盘坐于蒲团上,边上点着莲花佛灯,膝盖上放着佛经。


    他念着佛经, 念着念着,沈秀的面庞出现在他面前。他耳朵一红, 若染上了胭脂。


    下一刻,他有些痛苦地绷紧下颌, 开始念金刚经, “凡有所相,皆为虚妄。”


    另一帐篷里,一位名唤摩尼的僧人也在念念金刚经。念着念着, 他脑子里又出现了一道纤瘦的人影。


    “佛祖在上……”摩尼有些惶恐地拜了下佛祖。


    我佛不禁欲,但却严禁邪淫之欲。喜欢男人, 喜欢同性, 便是邪淫中的邪淫, 是罪不可赦之罪!


    他对一位男子,一位汉族男子动了欲, 便是动了邪淫之欲。他破了戒, 犯了大错,犯了大罪!


    他懊悔,悔恨, 他忏悔, 痛苦,又自我厌弃, 自我怨恨起来。


    自己竟是这样一个邪淫之人!他跪地,痛苦地向佛祖忏悔。


    忏悔着忏悔着,他心里不受控制地生出一个念头来。


    若那位汉人,是女子就好了。若那位汉人是女子,他对他动欲,便不算破戒,不算犯罪,不须向佛祖忏悔。


    若那位汉人是女子,他就可以娶……想到这里,他浑身一颤,继而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他在想些什么!他生出邪淫之欲,竟又生出了邪淫之念!


    “我该死!我真是该死!”这位自觉罪大恶极的僧人,狠狠扇着自己。


    其他几位僧人也在帐篷里向佛祖忏悔。


    “古兰朵,我好像听见巴掌的声音。”侍女达娜竖着耳朵,对古兰朵道。


    古兰朵才没注意什么巴掌不巴掌,此时风沙停了些,她悄悄打开帐篷,去瞟对面的帐篷。


    对面帐篷里,住着她爱慕的男人,龟兹国的王家勇士伊拉瓦。她爱慕着他,却也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婢女,是配不上王家勇士的。


    思及此,她有些沮丧地耷拉下肩膀。她只盼殿下此次去卢戎国传经能传得更久一些,这样她就能与伊拉瓦待的时间更久一些了。


    古兰朵心心念念的伊拉瓦,正在做俯卧撑。


    做俯卧撑做到大汗淋漓后,他躺下来。一躺下来,一股深深的罪恶感便迅疾爬升而上,如一只一只蚂蚁在皮肤上攀爬,又痒又恶心。


    他起身,继续做俯卧撑。做到筋疲力尽,再也抬不起手指时,他仰倒,不停在嘴里念佛祖。


    他并非僧人,但也信佛。龟兹是佛教圣地,王室信佛,几乎全民信佛。虽月神教至高无上,但佛教才是龟兹的大众教。


    是以,他并非僧人也信佛教。双手合十念了佛主在上之后,他想了一下,食指中指并拢,放在额心,“月神在上,伊拉瓦并非喜欢男人,我只是……我可能是太久没开荤了!我可能是憋太久了!”


    我并不喜欢男人。伊拉瓦这样对自己强调。他一定是憋太久了,所以才对一个男人起了欲念。


    都怪那个汉人长得太矮小纤瘦,很像女人,所以他才被羊油蒙了心!


    都怪那个汉人!他重重一哼!


    翌日清晨。沈秀打着呵欠醒来。她昨日睡得早,也起得早,这会子天刚凉,空气里凉飕飕的。她披上厚衣,走出帐篷。


    风沙早已停歇,外面“风平浪静”。


    一走出帐篷,沈秀便听到隐隐约约的念经声。僧人早起诵经,天还未亮就已经起来诵经了。


    带刀的西域侍卫在喂骆驼。见她出来了,纷纷看过来。她露出一个友好的笑,也上去喂骆驼。


    伊拉瓦见沈秀走过来,想起她对他作的孽,他在心里重哼一声。面上带上冷意,但她越靠近,他就越破功,脸上的冷意一点一点破裂。


    “你好。”沈秀扬起笑,“我可以帮你喂骆驼吗?”


    伊拉瓦不知她在说什么,但她的意思他明白。毕竟她指指草,又指指骆驼,意思很明显。


    他才不想理她,可他的动作先他的大脑一步,已经把粮草递给了沈秀。


    “谢谢。”沈秀接过粮草,坤起几根,喂给骆驼。


    骆驼歪嘴嚼着粮草,大眼珠亮晶晶,很是呆萌可爱。沈秀摸摸骆驼的脑袋,颊边笑窝深陷。


    触及她的笑颜,伊拉瓦双目发直,一股冲动直冲脑门。等他意识过来时,他已经回了帐篷。


    不多久,他返回来,递给沈秀一个东西。


    “这是……腰链?”沈秀讶异,“给我?”


    他直接把腰链放在她手上。


    腰链,汉人不怎么戴这玩意儿,然西域男男女女皆戴腰链。


    沈秀端详手里的腰链。这腰链上缀着琉璃宝石,一看价值就不菲,乃极极上等的腰链。


    他把这玩意儿给她干什么?让她看看好不好看?或者是在他面前炫耀?


    她拿着腰链,竖起拇指,表示表链很好很漂亮。


    她竖起大拇指夸赞,伊拉瓦嘴角控制不住上扬。这腰链是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珍品,她定会喜欢。


    接着,见她把腰链还给他,他上扬的嘴角一僵。


    “给你的!”他说。


    沈秀听不懂。好了,他炫耀完了,她得喂骆驼了。她直接把腰链塞到他手上。


    伊拉瓦瞠目,他直接弯腰,把腰链扣在沈秀腰上。


    沈秀:“?”


    他该不会是,要把这玩意儿送给她吧?


    她干巴巴地拉了下腰链,做出赠予的姿势。


    他点头。


    还真是送给她的?这腰链这么珍贵,他就这么轻易地送给一个陌生人?沈秀不知他是家里太有钱,还是太傻。


    她怎么能要?她解下腰链,再次还给他。


    他没接过去,他背过身,仿佛是很生气。


    “哎你这……”沈秀不管了,把腰链放在他肩上,拔腿就跑。


    跑进帐篷里,她拍拍胸脯。西域人,真是又善良又热情又慷慨。当然,那些沙匪除外。


    想起沙匪,便又想起谢扶光,沈秀心头一颤。若谢扶光还活着,他追过来追她的话,他们会不会走同一条路?他们会不会在路途上遇见?


    她看了看地毯上的面巾与头纱。只要她穿上谛伽侍女给她准备的衣衫,再戴上头纱面纱,把脸遮了个全,谢扶光不一定能认出她来。


    但谢扶光会吐火罗语,若他遇到谛伽的队伍,问了一嘴……


    沈秀只恨自己现在不会吐火罗语。不然她就可以向谛伽诉说自己被坏人谢扶光追杀的事。


    她要怎么告诉谛伽,有一个武功高强的坏人在追杀她。遇到这个坏人后,千万不要透露她的下落?


    她也不会手语。就算她会,也不知他们懂不懂手语。不对,他们的语言不是一个体系的,手语也不是一个体系的,互不相通,根本就行不通。


    苦恼地扶额,她只希望路途中不会遇见谢扶光。


    这一边,伊拉瓦拿着被退还回来的腰链,面色铁青。


    这人!这汉人!是不是不识货!这条腰链,别人想要还得不到,他白白送她,她竟不要!


    真是没眼光!他骂骂咧咧,骂着骂着,他突然想到,她一定不知这条腰链有多珍贵。所以才拒绝他的。


    一定是这样。他为沈秀找到借口之后,便不再骂骂咧咧。


    “你方才在干什么?”哈里克扛着大刀走过来。


    伊拉瓦快速收好腰链,“没干什么。”


    “呵,我可瞧见了,你方才是不是给那汉人送腰链了?你何时变得如此大方慷慨了?”


    伊拉瓦心里一虚,“我那是……我瞧他面善,觉得有眼缘,便想与他做兄弟罢了。”


    “是吗?”哈里克挑眉。他在心里嗤了声。就伊拉瓦送的那玩意儿……可比不上他的东西好。


    闻到食物的香气时,侍女来唤沈秀出去吃早食。


    她以为早食就是吃个干粮饼子什么的,但没想到,早食有汤有饼有肉,还有水果。


    沙漠里赶路的人,能吃这么好的早食,沈秀想,谛伽肯定是一个很有钱的和尚。


    瞧他那细白的皮肤,那漂亮的紫罗兰眼睛,他那通身的贵气,说不定,他不只是有钱人,或许还是贵族王族什么的。


    侍女摆好小桌小凳,将早食摆好,请沈秀入坐。谛伽正在念供养咒,供养咒,僧人饭前需要念诵的咒。


    等他念完咒,他侧过眼角,请沈秀动筷。语罢他迅速转过目光,不再看她一眼。


    西域人用餐实行分餐制,属于沈秀的两个木碗里,装有羊肉汤,石榴葡萄干抓饭,以及芝麻胡饼。


    沈秀拿起勺子,专心致志用饭。热乎乎的鲜汤,清爽微甜的抓饭,酥香可口的胡饼下肚,沈秀只觉整个人仿佛活过来了。


    谛伽细嚼慢咽,慢条斯理地咀嚼着饭食,渐渐地,他的眼神偏转,落在沈秀身上。


    很快他转过头,默诵了金刚经后,继续吃早食。


    “殿下今早吃得很少。”达娜收拾餐桌时,低声嘀咕,“是不是我今日做的早食不合殿下心意?”


    古兰朵:“但殿下并未对你做的早食有任何言语上的不满?”


    “那是因为殿下仁慈。”达娜说着,内心充满对谛伽的仰慕。


    她们的殿下,将将十三岁,便习得无边佛法,他与佛陀一样仁义慈悲。


    “不过,那位汉人吃得倒是很多,看来他很喜欢我们龟兹的饭食呢。”达娜想到这里,笑了笑,“我听舅舅说,汉人吃不惯我们龟兹的吃食,他们汉人做的胡饼还是经过改良之后的胡饼,改良之后的胡饼他们才喜欢吃。只是他们汉人改良的胡饼,一点都不好吃。”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口味嘛。”


    达娜擦着桌子,又道:“你说他吃那么多,为何身板这么小?他一个男人,还不如我们女人健壮!这样的男人,如何能娶得妻子?”


    “好像汉人都不怎么高大,比不得我们龟兹男儿。还是我们龟兹男儿好,嫁人就得嫁龟兹男儿。”古兰朵说着,注意力转移到伊拉瓦身上。


    伊拉瓦按着大刀,正望着沈秀的帐篷。他看沈秀的帐篷做什么?古兰朵疑惑着,肩膀被达娜一拍,“快点,收拾好了要上路了。”


    收拾好后拔营上路,沈秀坐在骆驼上,握紧缰绳,紧紧跟在谛伽身边。


    她回望身后,身后侍女、僧人与侍卫紧随。注意到他们个个高大健壮的身体,沈秀忽而想到,因种族原因,西域人在相同的年龄下,大多会比汉人要高大成熟些。


    她是按照汉人的身高与面部成熟度来估量谛伽的年龄的,或许谛伽没有十四五岁,他或许还要年轻一些?


    她悄悄打量他。不知他到底年岁几何?


    骆驼踩进黄沙里,快步前行。日头渐渐升上来,日光也慢慢火辣起来。


    沈秀扶好侍女给她的帽子,热得直冒汗。她直接用袖子擦汗。


    谛伽递过来一方手帕。


    绣着精致的佛家莲花的丝绸手帕,她用来擦汗浪费了些,因而她没有接过来,只举举衣袖,“我用这个擦。”


    他便将帕子收回去。


    走了一上午,队伍停歇下来。


    侍女将鸡苏熟水端给沈秀。鸡苏熟水里有鸡苏,有紫苏,还有柚花,喝下去十分甜爽清热。沈秀坐下,慢慢饮水。一抬头,便见谛伽又在诵经。


    他无时无刻都在诵经,坐在骆驼上赶路时,他都在诵经。


    真是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她那还在上初中的侄子,应该与谛伽年岁差不多,她小侄子背个课文都活像要剐了他的命。哪里会像谛伽这样无时无刻都在习佛。


    胡杨枯枝燃烧起来,饭食香味阵阵弥漫。沈秀坐在边上,无聊之至,也跟着背起单词之时,哈里克坐了过来。


    哈里克一头金发,笑容阳光灿烂,“嘿!”


    沈秀回以一笑。哈里克吞咽唾液。她笑起来真好看。比殿下还好看,比王后还好看,比公主还好看!


    他脑袋晕乎乎的,直接摸出一颗明珠,“嘿,你瞧。”


    熠熠生辉的璀璨明珠落入视野,沈秀眸光微亮,照例夸赞,“真漂亮。”


    哈里克问:“你喜欢吗?”


    当然,她听不懂。他也知她听不懂。他把明珠放到她手里,“汉人兄弟,我想与你拜个把子!哎你听不懂,等到了凉羌,我找一个会说汉语的人告诉你,我想与你拜把子。”


    意识到哈里克要把明珠送给她,沈秀诧异。她再一次感叹这群西域人,还真是友善慷慨。


    她不收,哈里克也没强迫她。他想,等到了凉羌,他俩拜了把子之后,她就会收下他的明珠了。


    这颗明珠可是王上赏给他的,比伊拉瓦的琉璃宝石腰链可要珍贵多了!


    吃过午食,一行人继续上路。


    没走多久,大漠里突然刮起狂风。


    “保护殿下!”


    “趴下!快趴下!”


    狂风卷着沙拍到沈秀身上,险些把沈秀拍下骆驼。她迅速跳下骆驼,趴到地上。


    下一刻,她面前一黑,带着清幽莲花香的袈裟盖到了她背上。


    “沈秀!”谛伽用袈裟盖住她,将她紧紧护在身下。随后对她说了一句龟兹语。


    伊拉瓦眼疾手快,也拿身体盖住谛伽,“殿下!”


    第63章


    狂风呼啸了大约半刻钟, 渐渐停歇下来。袈裟从自己头上拂开,视野光明起来,沈秀听到谛伽问:“沈秀, 你可还好?”


    她猜得到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嗯了一声,道过谢之后, 慢慢起身。


    “噗!”她吐出嘴里的沙子,又赶紧拍脸上、头发、耳朵里的沙子。


    谛伽把帕子递给她。这会子她也不客气了, 接过帕子就擦。


    达娜一边给谛伽拍袈裟上的沙子,一边道:“殿下, 您没事吧?”


    “无碍。”谛伽的目光一直定在沈秀身上, 注意到她没擦到鬓发上的沙子,他提醒道:“这里。”


    “多谢。”


    达娜咂咂嘴。沈秀只是一个与殿下素不相识的汉人,方才刮风起沙, 殿下竟将这汉人护在身下,殿下真是善良慈悲!


    能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善良, 也就只有殿下了。


    待收拾整理好, 队伍继续前行。


    沈秀眺望漫漫黄沙, 她想问一问谛伽现在到哪里了,离凉羌还有多远, 奈何语言不通, 问不清楚。


    天黑下来后,侍女侍卫们开始扎帐篷烧晚饭。沈秀也没闲着,跟着去扎帐篷。她弄不来西域的饭食, 便只能帮着扎一扎帐篷。


    “不用不用。”侍卫摆摆手, 没让她帮忙。


    哈里克凑过来,“有他们扎营就够了。汉人兄弟, 我有好酒,要不要一起喝?”


    他敲敲手里的水囊,“是葡萄和蜜瓜酿的甜酒,比你们汉人酿的酒好喝多了!”


    哈里克是以为她渴了,所以要给她水喝?她并不渴。她摇摇头,“我不渴,谢谢。”


    哈里克直接打开水囊,将将水囊凑到她鼻子底下,“喏,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甜甜的葡萄香和蜜瓜香混合着酒香入鼻,沈秀讶然,“果酒?”


    “香吧?要不要尝尝?”他很热情,直接把水囊凑到她嘴边。


    “不不不。”她连连拒绝。


    “你不会是嫌弃吧?一个大男人,这么讲究做什么。”哈里克擦擦水囊口子,“喏,擦干净了,不脏,喝吧。”


    盛情难却,沈秀抱着水囊喝了一口。


    甘醇的酒里带着葡萄和密瓜的清香酸甜,香味浓郁,回甘有淡淡的麦香。沈秀点点头,“好喝!”


    “好喝吧!等会儿你拿着这酒,配着烤肉吃,一口甜酒,一口滋滋冒油的烤肉,可香了。”


    哈里克揽住沈秀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这是我娘酿的甜酒,不是我吹,我娘酿的甜酒是整个龟兹最好的酒!你若喜欢喝,以后你就去我家,想喝多少就有多少,保管你能喝个够!”


    被哈里克揽住肩膀,沈秀僵了一下,她将肩膀抽出来。


    伊拉瓦走过来,“你俩干什么,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哈里克撇嘴,“什么拉拉扯扯,他又不是女子,我和兄弟搂搂肩怎么了,哪里有什么体统不体统的?”


    伊拉瓦直接站在沈秀和哈里克中间,将他俩隔绝开,“你们在喝酒?”


    他直接去拿哈里克手里的水囊,“给我来一口。”


    哈里克迅速往后退。这水囊,沈秀方才喝过,水囊口子都还没擦呢,怎能直接给伊拉瓦喝。伊拉瓦若是喝了,不就是和沈秀间接亲吻了么!


    想到此,哈里克连忙要去擦水囊口子,还未擦到口子,他忽然住手,有些舍不得擦。他把水囊背到身后,“没有了。”


    “没有了?”伊拉瓦狐疑,“我明明听到里面还有水声。”


    “就剩最后那么一点,我得留给自己喝。”


    “给我喝一口,我拿我的酒跟你换。”


    “不行。”


    哈里克紧紧护着身后的水囊,生怕伊拉瓦抢走他的水囊。


    想喝沈秀喝过的水囊,目的没达成,伊拉瓦言语刻薄起来,“真是小气,龟兹没有你这样小气的男儿,以后你千万别说你是龟兹人,我嫌丢脸!”


    “说什么呢你!”哈里克瞠目,推了伊拉瓦一下。伊拉瓦也推了他一下。


    两人怒目而视,似是要打起来了,沈秀满头雾水,不明白他们为何发生了矛盾。


    她左手拉住伊拉瓦,右手拉住哈里克,把他俩分开,“住手!别别别!住手!”


    被沈秀拉住,伊拉瓦与哈里克火气一消,纷纷盯向被沈秀拉着的胳膊。


    被沈秀主动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与甜蜜从胳膊上传输至心口,哈里克想,他大抵是方才甜果酒喝多了,所以现在才满心都是甜甜的感觉。


    而伊拉瓦,他也晕乎乎的。他寻思自己没喝甜酒,为何全身都甜甜的,每一寸肌肤都冒着蜜泡,甜得他快要顶不住了。


    谛伽诵完经,注意到沈秀拉着伊拉瓦与哈里克,神情紧张地在说着什么。伊拉瓦与哈里克呆呆地点点脑袋。


    她笑了下,放开他们。


    目睹这一幕,谛伽眸子微微下垂。几许后,他轻声诵经:“悭贪嫉妒,愚痴侨慢,离三胜业……护佛法,当除侨慢,弃捐嫉妒。”


    “弃捐嫉妒。”他静坐着,锦襕袈裟宝华流转间,他再次重复这一句佛经。


    扎好帐篷,沈秀便躺进了帐篷里。行了一日路,她有些疲累,躺了一会儿便睡将过去。


    侍女唤她吃晚食时,她睡得昏昏沉沉,只吃了一点饭食就又躺回帐篷继续睡。


    夜里没再似昨夜那般刮风起沙,但仍然冷。沈秀多披了一块厚绒毯。睡得迷糊时,隐隐闻到熟悉的带着血腥味的花香。


    她迅疾醒来。黑暗的帐篷里,她四处张望,随之打开帐篷。


    帐篷外面,只有守夜的侍卫。她钻出帐篷。侍卫向她打招呼,“你怎么起来了?现在还早,离天亮还有两个时辰。”


    她没听懂,只摆摆手,环顾四处。火把照亮的区域里,只有漫漫黄沙。


    吐出一口气,她定定神,重新钻进帐篷里。


    大抵是她太害怕太紧张,产生了错觉罢。她盖上被子,闭目再次睡去。


    及至次日,沈秀早早醒来。谛伽拿着一支笔,用笔头在沙地上写写画画,告诉她,大抵午时便能到凉羌。


    快要到凉羌了。沈猜出来谛伽的意思,但并不知午时就可以到凉羌。她很是激动,想问大概什么时候能到,但无论她如何问,谛伽都听不懂也看不懂。


    她便没再问。反正她知道快要到了就成。


    “谛伽,多谢你,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她弯腰鞠躬。


    谛伽笑了笑,紫罗兰色的眼睛映着晨曦,格外明亮澄澈。


    骑着骆驼穿过无边大漠,快至午时的时候,凉羌小镇高耸的仪门远远地落入视野里,沈秀眸光亮起来。


    她已经看到凉羌小镇,小镇离自己不远了。她转头对谛伽道:“谛伽!快到了!我已经看到仪门了!太好了,马上就可以到凉羌了!”


    “是吗?”


    熟悉的声音倏然出现在耳侧,沈秀惊住。瞳孔剧烈一收缩,转眼便见谢扶光抱着手臂,出现在队伍面前。


    沈秀险些抓不住缰绳,差点从骆驼上摔下去,她面色惨白,血色尽失。


    谛伽见沈秀似乎很怕前方这位陌生男子,他吩咐了一句,侍卫们立刻上前。


    伊拉瓦与哈里克他们亮起大刀,“谁!”


    谢扶光还未说话,沈秀第一时间道:“退后,你们都退后!”边说她边翻身下骆驼。


    她冲到谢扶光面前,将伊拉瓦他们挡在身后,“我错了,我跟你回去,我们走吧!”


    语罢,她捏住他的袖子,“我们走吧。”


    沈秀怕伊拉瓦他们惹怒谢扶光。她不知伊拉瓦他们能否打得过谢扶光,但她不会拿他们的生命来冒险,所以她第一时间滑跪,想拉着谢扶光离开,远离他们。


    之前在锦州时,那些侍卫被月摩珈杀死,他们为她枉死,她不希望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身上已经背了很多条命,再也背不下了。


    她抓紧谢扶光,拽着他就走,生怕下一刻他就挥手将谛伽他们杀掉。


    猜出她此番行为的意图,谢扶光歪头,轻声道:“你怕我杀他们?”


    沈秀一凛,“不关他们的事!他们是无辜的人!”


    “无辜?”谢扶光道,“收留你,带你去凉羌,给你好吃好喝,刮风时将你护在身下,你是逃犯,他们便是帮凶,有何无辜?”


    沈秀惊异,他怎知谛伽刮风时将她护在身下?他昨日就已经找到她了?


    她滞滞道:“你昨日就已经找到我了?为何现在才……”


    “昨日?”他轻笑,“我一直在你身后,包括你遇见沙匪的事,我都知道。”


    沈秀头皮发麻。也就是说,他一直跟着她。一直跟着她,直到她马上就要到凉羌,他才出来。


    谢扶光:“空欢喜的感受如何?”


    她握拳。他是故意的!她一开始就逃不了。


    他藏在她身后跟着她,让她以为她已经逃脱。在她以为她马上就能到凉羌,马上就能看到回东陵的希望时,他出现在她面前,轻飘飘地打碎她的美梦。


    希望落空,一切都只是一场空欢喜。这比没有希望更能打击人。


    谢扶光这计谋,当真是歹毒,当真是可恨!


    她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道:“不是,他们不是帮凶。全都是我自己的错,他们是无辜之人!请你,请您,请您放过他们!”


    说着这话,她抱紧他,想以此阻止他出手杀人。可她忘了,谢扶光是一个不用动手便能杀人的武功高手。


    听到身后人的躯体倒地发出的碰撞声,沈秀汗毛全部竖立而已。她缓慢转过身。


    谛伽,伊拉瓦,哈里克,达娜,古兰朵……所有人都倒在了地上。


    他们所有人都被谢扶光杀了。


    一条又一条命压到自己背上,身上的命又多了很多条,这一刻,沈秀的脊梁骨再也支撑不住,轰隆一声,全部被压垮。


    她用力锤打谢扶光,“疯子!你这个疯子!他们都是无辜的!”


    “你什么都可以冲着我来!为什么要杀他们!”她用全部力气打他,“他们那么好心地帮我,是我的恩人,可我却连累了他们,我……谢扶光!我要杀了你!”


    “我要杀了你!”她转身,拿起伊拉瓦手边的刀,刺向谢扶光。


    谢扶光没有躲开。


    她狠狠一刺。


    然而刀尖却刺不进去。他的身体仿若铜墙铁壁,刀剑无法入内。她又刺了几次,还是刺不进去。


    沈秀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无法杀掉谢扶光。她杀不了他。


    “哐当!”手里的刀滑落下去。沈秀无力又绝望。


    她瘫坐在沙地上,看着倒在地上的谛伽,泪水簌簌而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让你们帮忙的,我不该麻烦你们的,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如果他们没有遇见她,现在也不会死。她颤抖着指尖,抓住谛伽的锦斓袈裟,“对不起……”


    忽然,她的身体悬空起来,谢扶光将她抱起来,在她耳边道:“他们没死。”


    听到这话,沈秀立刻道:“你说什么?”


    “我说,他们没死,只是晕过去了而已,他们都没有流血,不是吗?”


    他们的确没有流血。沈秀心跳加速。谢扶光杀人,死者身上都会流出一朵曼陀罗血花,但他们没有。沈秀心里生出希冀来,“真的?你莫要骗我!”


    他很有耐心地挥了一下手指。


    一阵劲风扫过谛伽的身体,谛伽慢慢睁眼。看到被谢扶光抱着的沈秀,他急促道:“沈秀!”


    他想起身,却发现浑身动弹不得。随后他又被谢扶光弄晕过去。


    确定谛伽没死,确定谢扶光没有骗人,沈秀被压垮的脊梁骨渐渐复原,她重重地松下一口气。


    没死就好。她仿若从地狱回到了天堂。很快,她失去的理智全部回归。她意识到自己方才打了谢扶光,还想拿刀杀他。


    完了,自己肯定要死了。或许谢扶光现在就会杀掉她。


    她不想死。她想活着。


    “那个……”她挤出干巴巴的笑,“咱们赶紧去高昌吧,早点到高昌,你也能早点吃到我不是吗?”


    谢扶光微凉的手指放在沈秀腿上,“我不是说过,若你再敢跑,我就将你的腿砍下来吃了?”


    他转向背着锅碗瓢盆的骆驼,“这里有锅,正好。”


    第64章


    他取下骆驼上的铁锅。


    “不行!”沈秀一把拽住他。


    他转头, “嗯?”


    “这、这里的水没有你说的那什么琼津泉好,还是到了高昌再……”她自感绝望,说不下去了。


    她垂下脑袋, 心想自己没了双腿怎么逃?本来逃跑就艰难,没了双腿就是难上加难。


    想到此处,她俯视自己的双腿, 一时泪从中来。她并不想哭,但她的泪腺不受控制。滚烫的热泪滴落在灯笼裤上, 把青色的灯笼裤浸染成了深青色。


    不受控制落下的眼泪,大抵是在祭奠她即将消失的双腿。


    谢扶光拿着铁锅, 食指在铁锅上轻轻敲打几下, “我今日没兴趣吃了。”


    沈秀迅速抬首,不敢置信。他方才是说,他今日没兴趣吃了?他今天不会吃她的腿?


    他放下铁锅时, 她确定,她方才没有听错。


    谢扶光重新给了她一张人.皮.面.具, 他也换了一张面具。他搂住她的腰, 脚尖运力, 迅速飞出沙丘。


    沈秀回头急忙问:“他们什么时候会醒?”


    “很快。”


    飞飞停停,大抵小半日后, 谢扶光停在一处小绿洲前。小绿洲边上, 几只骆驼在喝水吃草,一个西域男人在扎帐篷。


    看到谢扶光,西域男人赶紧上前, “公子!”


    沈秀打量这位西域男人。这位是?谢扶光换了新的领路人?


    大抵是如此。


    谢扶光放下沈秀后, 盘坐练功。沈秀静站片刻,视线再次扫过在扎帐篷的领路人。


    良久后, 她步至小绿洲前。


    小绿洲镶嵌在金黄色的沙海之中,似如一片翡翠。沈秀蹲下来,手放进水里,捧起水喝了几口。


    微凉的水淌进喉咙里,她稍微镇定下来。她坐在绿洲边上,静静低视泛着水波的水面。水面上倒映着边上绿油油的植被。


    荒芜的大漠里,绿油油的植被让人感觉到苍凉里的一丝勃勃生机。


    沈秀凝视生机勃勃的植被,盘旋在心口的沮丧与压抑消散了些许。她振奋起来,给自己打气,她不会死,她一定会从谢扶光手里逃出去。


    她静静坐着,慢慢地,各种思绪从脑内翩跹而过。谛伽他们醒了没有?谢扶光说他们很快会醒,已经小半日过去,他们应该都醒了。


    金色的日光余晖擦过水面,沈秀神色一闪。看到金色的日光,她想起了赵金金。


    剧情到底是在哪里扯偏了,为何谢扶光与赵金金没有在一起?她陷入沉思。脑海里又闪过谢扶光那些疯狂又残忍的行为。


    她不由想到,他到底是如何长成一个又疯又残忍的疯子的?


    与大多数病娇疯批小说的男主一样,谢扶光也有很惨很可怜的过去。


    但原著里,作者对谢扶光悲惨可怜的过去没怎么具体描写过。


    原著里只提到,他没有母亲,只有一个父亲,父亲是个变态疯批,有其父必有其子,所以谢扶光也跟着长成了一个变态疯批。


    且谢扶光青出于蓝胜于蓝,比他父亲还要疯。


    原著没有具体说谢扶光的过去有多惨多可怜,甚至连他疯批父亲的名字都没提。


    他的过去,就一句话一笔代过:谢扶光有个疯批父亲,他父亲虐待过他,他小时候很惨很可怜。


    具体怎么虐待,怎么惨怎么可怜,作者没写。


    沈秀托腮。有可能后半本书会具体写谢扶光的过去?只可惜她没看完后半本书的内容。


    她沉思着沉思着,慢慢偏转过脖子,目光放在打坐练功的谢扶光身上。


    谢扶光倏然掀开眼帘,“为何看我?”


    沈秀心里一突,大脑迅速运转。她想夸他长得好看,所以才看他,这样他应该不会生气?毕竟是个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罢?她想活命,于是想恭维讨好他。


    但她又很快反应过来,此时他戴着面具,她哪里能看到他真正的样貌。她眼珠一转,道:“我在看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当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头发。”


    其实她也没说假话。他的头发的确漂亮,乌黑润亮,长卷柔顺,披散下来时,如一朵墨黑的花张扬地绽放开来。


    谢扶光:“是吗?”


    她急急点头,加大拍马屁的力度,“不仅头发好看,你长得也很好看。谢公子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看的男子。”


    谢扶光:“你喜欢我的头发和我的脸?”


    她能说不喜欢吗?不能。她扯出一个笑,“自然是喜欢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伸手,一阵风打到沈秀身上,将她带到他面前。他捏住她的下巴,幽幽道:“你真的喜欢?”


    “喜、喜欢……”


    沈秀看着他幽幽的神色,突然意识到,她大抵是拍错了马屁。


    因为原著里说过,谢扶光并不在意容貌。他长得好看,却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脸。曾经他的脸上受过伤,然而他连药都不擦,任脸上的伤“自生自灭”。


    得亏他脸上皮肤的自愈能力好,不然他脸上得留疤了。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脸好不好看,所以她夸他好看,拍马屁都没拍到点上!


    沈秀正这般想着的时候,谢扶光倏而低笑一声,嫣红的唇畔若春三月的桃花在枝头绽放。随之松手放开她。


    她干巴巴地清清嗓子,重新回到小洲边上。她又掬了捧水,喝下去后,偷偷回望谢扶光。


    他在摸自己的头发,摸完头发,他又摸自己的脸。


    生怕他抓住她偷看,她快速转回头,呼出一口气。


    吃晚食时,沈秀想起了月摩珈。谢扶光与月摩珈打架,谁打赢了?


    如果谢扶光打赢了,月摩珈那么挑衅谢扶光,依谢扶光的性子,肯定不会留他活口。


    她很想知道月摩珈到底有没有死。若死了,谢扶光也算间接替她报了仇。


    咬了两口肉,沈秀迟疑着,最后大着胆子问:“那日挑衅你的那个楼兰人,你打赢他了吗?”


    谢扶光:“并未分出胜负。”


    当时谢扶光发现沈秀逃跑,第一时间收剑去追。月摩珈也追上来,还未追到他,一只蓝灵鸟便飞到月摩珈身前。


    月摩珈取出蓝灵鸟上的信纸,扫过信纸后,扔给谢扶光一句“改日再战”便飞身离去。


    听谢扶光说月摩珈没死,沈秀目露可惜。若谢扶光把他杀了就好了。


    她问:“你与他有仇?”


    “没有。”


    “那他为何要……”


    “他听说我是东陵武功最高强之人,故而来挑战我。”


    这样么?原来月摩珈之前寻找谢扶光,是为了挑战谢扶光的?他那么嚣张狂妄,是认为谢扶光是他的手下败将,所以来挑战他?


    昏黄的夕阳映照着凉羌小镇,将小镇融成了一片朦胧的灰黄色。小镇一处客栈里,谛伽问侍卫:“可有消息了?”


    侍卫摇头,“没有。”


    谛伽蹙眉,“继续找。”


    “是。”


    待侍卫离去,谛伽捏着佛珠,“阿弥陀佛,佛陀保佑,愿他能平安无事……”


    他一颗一颗捏佛珠,为沈秀祈诵平安经。


    念着念着,佛珠断裂,谛伽身子微微一颤,眼中波澜翻涌。


    在沙漠里穿行了四五日,终于走出沙漠,进入了草原,沈秀深深吸气,空气里都是花草的清新香气,不再是大漠里沙子溢满鼻腔的干燥味道。


    他们到了蒲犁国。蒲犁草原多,乃西域草原游牧国。


    这是沈秀第一次见到草原。


    澄澈的天空下,连绵起伏的绿地若一块绿毯,广袤无垠,茂密葱绿,一碧万顷,一望无际。


    远处巍峨的雪山巍峨挺立,微风把天山上的雪莲香气吹进草地里,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沈秀吸气,身心一片惬意。


    风吹到草低处,一群牛羊若隐若现。好一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原野美景!


    沈秀想在草原上尽情奔跑。但她想,谢扶光不会允许她乱跑。便歇了心思。


    领路人一边往前走,一边说着吐火罗语,“这里的牛羊肉乃是整个西域,整个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这里的牛羊肉卖到别处去,能卖极高的价钱!”


    沈秀以为领路人在和自己说话,但她没听懂,她下意识问谢扶光,“他说什么?”


    “他说这里的牛羊肉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


    “真的吗?”沈秀望向远处低头吃草的牛羊,目露好奇。


    “你想吃?”


    沈秀如实点头。


    谢扶光拉了一下缰绳,调转骆驼的脑袋,径直来到放牛羊的牧民面前。


    听谢扶光说要买牛羊肉,牧民笑呵呵道:“我们这里的牛羊肉用草原好水、好土、好气候滋养着,肉质鲜香滑嫩,味美无膻,多汁不腻,不加任何调料都极极好吃!保管你吃了不后悔,吃了还想吃!”


    谢扶光翻身下骆驼,给了牧民金锭子,从牧民那里买来牛羊。


    见他毫不犹豫花大价钱买了牛羊,沈秀心道,他真是舍得花钱。不过他有钱,也不在乎这些小钱。


    谢扶光是杀手,是很厉害的杀手,是江湖排名第一的杀手。任何悬赏令,任何任务,他都能完成。他靠□□,挣了很多钱,钱多到这辈子以及下辈子都用不完。


    牧民得了金锭子,笑得牙不见眼。他还特别贴心地送了火柴,还帮忙杀牛羊,还要帮忙烤肉,他说他烤肉的技术很好,保证烤出来的牛羊肉好吃。


    沈秀挠头。现在还未到吃饭的时间,谢扶光准备弄牛羊肉吃?先前他还说要快些穿过这片草原,在天黑之前抵达蒲犁内城呢。这会子又不急了?


    看来他也挺爱吃的。思及此,她面色僵了僵,他若是不爱吃,为何会想吃她。


    原著里并未写他重口腹之欲。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进食只是为了维持体能。


    没想到,其实谢扶光还是挺重口腹之欲的。原著到底写了个什么玩意儿,为何与真实的情况如此不同,沈秀一头雾水。


    牧民去磨刀杀牛羊。沈秀望着即将被宰杀的牛羊。对上小牛小羊亮晶晶的眼睛,她突然感觉很残忍。


    她可以吃牛羊肉,但亲眼看见牛羊被宰杀,她有些接受不了。既然这么可怜牛羊,有本事就别吃肉,这句话瞬间出现在脑海里。


    然而她知道,肉她还是想吃的。她并不是素食主义者,且不吃肉光吃素,她怎么练武?


    所以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心里生出的这些可怜,显得尤其伪善。


    就在这时,一只手忽然出现在她面前,遮住了她的双目。


    谢扶光将手掌盖在她眼睛上,“你不怕?”


    “怕。”


    谢扶光搂住她的腰,飞身而已,迅速远离牧民与牛羊。


    他带她穿过茵茵草地,如群牛羊,如带河流,与牧民拉开了很远很远的距离。


    余光触及一片姹紫嫣红地,谢扶光调转方向,飞向那处。


    他降落的地方是一片草原上的花海。


    浓郁花香以不容抗拒的姿势扑到身上,沈秀微微瞠目,“好大一片花海。”


    前方花开成海,花瓣缤纷缀枝,一朵朵灿若云霞,又似片片彩绸,风动时波浪滚滚,香风漫漫,飘然欲飞。


    蝴蝶飞舞间,花海与碧湖、雪山交相辉映里,恍若一片仙境。


    沈秀往前走,走进了一幅绚丽烂漫的画卷里。


    她弯腰去闻花瓣。各种花香浓郁而不浓烈,混合起来有一种别有风味的和谐感。


    谢扶光抱臂而立,看着她弯腰,去闻一朵朵花。


    “这是什么花?”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一种陌生而精致漂亮的花朵上。


    这朵花呈亮紫色,很香很漂亮。是她从未见过花的种类。


    谢扶光:“野花。”


    “它真漂亮。”沈秀伸手,欲摘下这朵亮紫色的花,很快又停下动作。


    谢扶光:“为何不摘下来?”


    “为什么要摘下来?”


    “你想要这朵花。”


    “我是想要,但想要也不一定要把它摘下来。”


    “若想要,难道不应该把它握在手里,占为己有?”


    “可我把它摘下来占为己有,它会枯萎,我会毁了它的生命。我不想要它死,我想要它好好活着。它好好活着,美美地让我欣赏就好了。”


    沈秀碰触亮紫色花朵上的花刺,“而且,我把它摘下来,有可能会扎伤自己的手。”


    “想要的花,站在边上欣赏就好了,不必摘下来占为己有。毁了它的生命不说,还有可能扎伤自己的手,多得不偿失。”沈秀直起身,又去观察欣赏其他花。


    指尖碰触一朵朵柔软的花瓣,她欣赏花欣赏够了之后,她想起了什么,面色忽然一变。


    她面向谢扶光,道:“我有一件很严重,很严肃的事要告诉你。”


    第65章


    “什么事?”


    沈秀望向来时的路, 又瞥了下谢扶光腰边的钱袋子,道:“不是我把所有人都想得太坏了些,我只是怕万一。那位牧民见你这么有钱, 他万一起了歹念,在肉里下药呢?自己吃的东西还是得自己看着吧,还有那个领路人, 也不一定靠谱。毕竟对方都是陌生人,这异国他乡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小心些。”


    沈秀倒是很想牧民直接毒死谢扶光。但谢扶光死了,自己就算没吃肉, 没被毒死, 她恐怕也难以逃脱,毕竟这可是牧民的地盘。


    相对而言,牧民和领路人, 比谢扶光更危险。


    谢扶光:“我百毒不侵。”


    沈秀语塞。她倒是忘了,他武功高强, 练就了百毒不侵, 金刚不坏之身。


    想起他铜墙铁壁一样刺不破的金刚不坏之身, 她暗自愤恨了一下,继续道:“这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还是小心着些好吧。”


    “你又小瞧我的功夫?”


    “不是小瞧, 是……”沈秀胡言乱语起来,“你百毒不侵,万一他这西域的毒不在你那个百毒之内呢, 总之还是要小心谨慎些。”


    谢扶光轻笑一声, “不用担心。”


    过了许久,估摸着牛羊已经杀完, 他带着她返回原地。


    牧民和领路人动作很快,这会子已经在架火柴,准备烤肉了。


    沈秀打量牧民。牧民的脸晒得黝黑,模样很是老实淳朴。看起来不像坏人。然而人心难料,不能以貌取人。


    火柴燃烧起来的火苗撩着新鲜的牛羊肉,肉被烤得滋滋冒油,一滴滴肉油滴落下来,一阵浓郁而无腻味的鲜味弥漫进空气里。


    这里的牛羊肉确实是比其他地方的牛羊肉要香。沈秀鼻翼微动。她本不怎么饿,这会子闻到这鲜香,也饿将起来。


    牛肉烤成焦糖色,羊肉烤得金黄油亮时,牧民笑呵呵道:“烤好了,可以吃了。”


    他刚说完话,就感觉有什么东西进了嘴里。他瞪大双目,“这……什么?”


    谢扶光笑吟吟,“一种毒,此毒只有我才能解。出门在外,总要提防些,望请见谅。”


    牧民面部涨红,“你怕我害你们?我可是老实人呀!我断断不会做出害人的事的!”


    这边,领路人也瑟瑟发抖道:“公子,我也不会的!”


    谢扶光随意割下两块羊肉,递给牧民和领路人,语气柔和,“吃吧。”


    牧民与领路人赶紧接过去,毫不犹豫吃了一口。


    牧民脸红脖子粗,“小郎,你是害怕我在肉里下药吗?没有的!”


    谢扶光又割下一块肉,喂给旁边的牧羊犬。


    牧羊犬吃了没什么事。他抬头,伸手打下来一只老鹰。将肉喂给老鹰。老鹰吃了也没事。


    谢扶光也吃了一口。吃完后侧眸对沈秀道:“放心吃。”


    沈秀点点头。牧民和领路人都吃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就算是他们真下了药,提前吃了解药也没事,毕竟他俩还需要靠谢扶光解毒呢。而且牧羊犬和老鹰吃了也没什么事。


    她安下心来,拿起烤得油亮喷香的牛羊肉,快速咬一口。


    撒了一点点芝麻的牛羊肉质地韧嫩又松软,肉里油花分布很均匀,吃起来香嫩无腥膻味。咀嚼间能感受到铺天盖地的牛羊油的鲜油香气,吃完唇齿留香,余味久久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沈秀神色一亮,“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名副其实!”语罢她静下来,埋头苦吃。


    谢扶光将牛羊身上最好吃的那一块肉切给她,她边吃边接过肉,吃得满面红光,满嘴流油。


    美食能治愈一切坏心情,这句话诚不欺人。沈秀吃着美味的烤肉,忘却了所有烦忧,一口接一口地往嘴里塞肉。


    她吃得高兴,眼角眉梢都带着明灿的笑,谢扶光看着笑容灿烂的她,忽然伸手,抬起她的下巴。


    她一顿,“怎么了?”


    谢扶光低视她嘴角的芝麻,俯身舔走。


    沈秀头皮一麻。他大抵是又来了食欲,忍不住现在就想吃她。


    好在他只碰了一下她唇角,没再继续。她松下一口气,继续吃烤肉。


    这边厢,牧民目睹这一幕,魂都快吓掉了。他方才看见了什么!他看到谢扶光亲沈秀嘴角!


    他还以为他俩是兄弟或者是朋友,没想到他俩是那种关系!


    牧民觉得自己都快瞎了。


    领路人倒是对这一幕见怪不怪。这一路上,谢扶光又是抱着沈秀走,又是抱着她睡,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吃的有些撑,沈秀喝下一口水,准备歇一会儿再吃。她微微偏转身子,远望辽阔无际的草原。湛蓝的天空下,草原随着微风轻轻浮动,青草香气入鼻,沈秀躺下来,枕着双臂,观赏天上高飞的鸟鹰。


    她想,生活在风景优美壮丽的辽阔草原倒是挺惬意。


    吃饱喝足继续上路,晚上抵达蒲犁内城,沈秀洗了个热水澡之后,在谢扶光怀里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沈秀被蚊子咬醒。因地理位置的缘故,蒲犁的蚊子很多。屋里熏了药草,没能把蚊子给全灭掉,有蚊帐也没能防住。


    死蚊子。她迷迷糊糊嘟囔了一句。她很羡慕谢扶光,蚊子似乎都不咬他。莫非蚊子也知道他不好惹?他这种不招蚊子的体质让她很是艳羡。


    又骂了一句死蚊子后,她重新睡过去。


    黑暗里,发现沈秀被蚊子咬醒,谢扶光耳朵微微一动。他辨别蚊子的方向,然后运力,悄无声息将蚊子打死。


    过了许久,又有一只蚊子出来,他快速将其打死。


    没有蚊子再干扰睡眠,沈秀她睡得十分香甜,没再被咬醒。


    翌日晨间。鸟儿轻轻落在窗棂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谢扶光迅速醒来。他轻声来到窗边。发现是鸟儿后,他返回床榻。


    床榻上,沈秀翻了个身,直接呈大字状,几乎占满了整个床榻。


    谢扶光见状,似笑非笑。他没把她挤开,任由她摆着大字睡。


    渐渐地,稀薄的晨光爬进窗户缝隙里,没过多久,晨曦与日光都爬了进房屋。


    时候不早了,谢扶光与沈秀还未出房间,领路人踟蹰几许,抬手敲门。刚要敲门,门就从里面被打开。


    “那个,公子,时候已经不早,趁着早上凉快,我们得赶路了。”


    谢扶光:“她还未睡醒,等她睡醒。”


    “行。”


    领路人以为再等一会子沈秀就能睡醒,但没想到,快要到午时了,沈秀还未睡醒。


    谢扶光倒也很是纵容沈秀,就纵容她睡这么久。领路人咂嘴,准备去吃午食。


    沈秀醒来,得知自己一觉睡到了午时,她赶紧去观察谢扶光的脸色。他似乎没有因为她有些过分的懒觉而生气。她放下心来。


    她竟睡了那么久。大抵是之前一直在大漠里睡帐篷不怎么舒服,昨夜睡在久违的舒服的床榻上,身体一放松,就睡到了这时候。


    她赶紧洗漱。洗漱完,随着谢扶光去食肆里吃午食。


    正值饭点,食肆里人声嘈杂。


    谢扶光:“想吃什么?”


    原本沈秀想着他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但他既然问了她,她便也不委屈自己,“我看不懂食单,不知道食单上有些什么菜,这里有些什么菜?”


    谢扶光拿起印着吐火罗文的吊牌食单,将一道道菜名念出来。


    沈秀:“毕罗是什么?”


    “一种西域饼。”


    “那我要烤牛羊肉,樱桃毕罗,蟹黄毕罗,还有乳酪蜂蜜浇饭。”


    “还有呢?”


    “够了。”其实她还想尝尝其他菜来着,但她点得够多了,这些菜并不便宜,再多就有些得寸进尺了,毕竟花的都是谢扶光的钱。


    这家食肆的烤牛羊肉用的都是蒲犁牛羊肉,也很鲜嫩。樱桃馅的毕罗香香甜甜,蟹黄馅的毕罗蟹鲜十足。乳酪蜂蜜浇饭奶香浓郁,甜沁沁地极其适口。


    沈秀发现,西域的饭食好像都很合她口味。


    吃过饭,回客栈途中,沈秀注意到了一位很美的西域美人。此美人红发碧眼,美艳动人,双目顾盼生辉,很是惹人瞩目。


    街道上很多人都在看她。沈秀也没忍住,盯着她瞧。


    见沈秀一直盯着那位西域女子,谢扶光道:“为何一直看她?”


    沈秀坦然直言,“因为她好看。”


    谢扶光静默片刻,而后笑道:“比我好看?”


    “自然是没有你好看的。”说着这话,她还是一直盯着那位西域美人。


    谢扶光瞥向西域美人,伸手摸向身后背着的长剑。大抵是想到了什么,他收手,道:“走吧。”


    回到客栈后,沈秀刚进屋子,就被谢扶光摁到墙上。


    他捏着她的脸,端详她的眼睛,“你这双眼睛……”


    眼睛?她眼睛怎么了?沈秀惴惴不安,不知他突然这出是要干什么。


    谢扶光微微歪头,继续看她的眼睛。她这双眼睛,像方才那样一直放在别人身上,真是让人生厌。


    他想让她的眼睛一直放在他身上。


    他对那位西域女子起了杀意。


    然而很快他便明白,杀了西域女子,沈秀的眼睛也可能会放在另一个同样好看的人身上。


    杀人,治标不治本。


    如何才能治本?如何才能让沈秀的眼睛一直放在他身上?


    当然是将她的眼睛挖下来,占为己有,这样她的眼睛就相当于可以一直放在自己身上了。


    思及此,他略微兴奋地笑出声来,笑得眼尾都开始泛出病态的红。


    沈秀顿觉毛骨悚然,她指尖抠墙,“你……你怎么了?”


    他的手指上移,触摸她的眼睛。


    身体对于生的生理本能让沈秀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你、你要做什么?”


    “挖出你的眼睛。”


    “不要!”她狠狠地按住他的手,不让他有机会挖她眼睛。


    然而她哪里是他的对手,他甚至只用了一成力气,就推开了她的手。他的手重新放到她眼角。


    沈秀一头栽进他怀里,面部死死紧贴他的胸膛,不让他的手碰到她的眼睛,“别挖我的眼睛!”


    “别挖我的眼睛!”沈秀哀求。


    谢扶光手上的动作停下来。


    他发现他拒绝不了她的哀求。他想挖她的眼睛,却下不去手。


    从来他想做什么,没有谁能阻挡他。但她方才的哀求阻止住了他。


    他想要占有她眼睛的欲望得不到满足,这让他烦躁。而他欲望得不到满足的原因是,他无法动手,这更让他烦躁。


    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烦躁过。


    令他烦躁的东西,消灭掉就好了。消灭掉令他烦躁的东西,他就不会再烦躁。


    谢扶光的手移动到沈秀的后脖颈上。他会消灭她,杀了她,拧断她的脖子。


    他原本就是要杀她的,他原本会在高昌杀了她,吃了她。


    然则,烦躁让他已经没有耐心再等待到达高昌。他现在就要杀了她。


    第66章


    谢扶光指尖压住她的后颈。


    沈秀背脊发凉, 直觉告诉她,他要拧断她的脖子。


    “还没到高昌,若你现在就杀了我, 到了高昌尸体都烂了!”她语速极快,每一个字都是飞出来的,唯恐说慢了一步, 他就已经拧断她的脖子。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脖子,“我可以现在就把你吃了, 不必再去高昌。”


    她沉默下来。她好像已经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


    事已至此,她也想有骨气地说一句“你杀吧, 我死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然而她不想死, 只要还有活的机会,她就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没有骨气,只低声求他, “别杀我。”


    微凉的指腹在她脖子上摸索,良久, 谢扶光蹙眉。


    如同他不能挖掉沈秀的眼睛一样, 他也无法掐断她的脖子。


    不能挖眼睛, 也不能杀人,他何时变得如此善良?这并不是是他。


    他变得有些不正常。谢扶光垂睫, 目色阴沉。


    就在这时, 门外响起敲门声,“公子,捱不得了, 咱们得赶紧走了。”


    片刻后, 谢扶光放开沈秀,“收拾一下, 去高昌。”


    沈秀目露喜色。她狠狠地松下一口气,赶紧收拾了跟上谢扶光。


    走出客栈,穿过街道时,一褐发西域男子抱着酒瓶,摇摇晃晃向他们走过来。


    褐发西域男指着他们道:“汉人?哈哈哈!”说着,他做出了一个动作。西域人歧视侮辱汉人的动作。


    领路人见状,脸都黑了,“疯了吧你!干什么呢你!”


    这臭酒鬼,居然那么大摇大摆地做这种侮辱性的动作来侮辱谢扶光与沈秀,他知不知道谢公子有多厉害啊,竟敢这么招惹他!嫌命太长了么!领路人黑着脸赶走褐发西域男。


    谢扶光笑着看向褐发男子,即将动手时,他向沈秀投以一瞥,而后住手。


    沈秀观察了一下谢扶光,他神色平静,似乎没有要把这酒鬼怎么样的意思。


    这让她很意外。这酒鬼做的那动作,她不晓得具体是什么意思,但那姿势看着就很侮辱人,她看了都想揍人,谢扶光竟然不生气么?


    领路人赶走酒鬼之后,嘴里飞快吐出一串吐火罗语,“公子,你千万不要误会啊,我们西域人很少有这样的,咱们西域人和汉人自来都是和平相处的,又不像你们汉人与赫兰人一样是死敌……”


    事实上,西域人和汉人都有互相歧视的,只是互相歧视的人不多,毕竟两个地方的人素来都是和平相处的。


    汉人与赫兰人才是真的几乎全部都互相歧视,说歧视是说轻了,应该是互相仇视。


    汉人与赫兰人打过百年战争,直到五十年前才休战。这些年来,汉人与赫兰人表面上维持着和平现状,实际上互相仇视,互为死敌,都恨不得能打死对方。


    思及粗犷野蛮的赫兰人,领路人脑海里浮现出那位受赫兰人敬仰的草原狼王。那位草原狼王,骁勇善战,年纪轻轻就英勇无比。不知那位草原狼王能否打得过他们伟大的楼兰王?


    肯定是打不过他们楼兰王的!他们楼兰王乃是月神之子降世,楼兰王是无敌的!领路人心里生出自豪,骄傲地挺挺胸。


    接着他又想起了东陵的王,哦,不对,东陵的王,叫法不一样,叫作叫皇。把王叫作皇,真是难听死了。也不知汉人怎么想的,王那么高贵的称号,怎么能叫做皇呢?


    东陵的皇帝听说武功不咋地,不像楼兰和赫兰一样,尊贵的王都身负高强的武功。不过东陵的皇帝有众多高手保护着。听说中原武林高手,人多如麻。


    想来的确是高手人多如麻,毕竟谢公子这样貌普通,瞧着很平平无奇的人,竟也是个高手。


    领路人赶紧把扯远的思绪拉回来,牵着骆驼继续往前走。


    谢扶光倏然道:“去那里吃些茶果。”


    “啊?不是要赶路吗?”领路人诧异。


    “去。”谢扶光径直来到茶果摊子前。


    点了茶果之后,一行三人坐下。谢扶光道:“我离开一会儿。”他起身。


    闻言沈秀眸光微闪。谢扶光要离开一会儿?那她……


    她还没来得及高兴,便听到谢扶光道:“你想趁我离开的时候逃跑?”


    她连忙摇头,“没有。”


    他直接点了她的穴道,吩咐领路人,“看住她。”


    领路人老老实实点头。他身上的毒谢扶光还没给他解开,谢扶光说啥他都得听令。


    一小巷子里,褐发西域男抱着酒壶,踉踉跄跄地前行着,见有老乞丐抱着碗在要饭,他故意上前,用力踢了一脚老乞丐,“滚一边儿去!晦气!”


    把老乞丐踢倒后,他抢走老乞丐碗里的铜板,“拿来吧你!”哼了一声后,继续踉踉跄跄前行。


    忽然,一把剑架在了他脖子上。他顿时酒醒了三分,一转过头,便看见了谢扶光。他认出谢扶光来。


    这不是方才街上那位汉人么!想起自己之前对这位汉人做出的歧视侮辱性的动作,褐发西域男冷汗直流,“饶命!小郎饶命!”


    谢扶光俯视他的眼睛,语气礼貌又温和,“你这双眼睛送给我如何?”


    说完,剑影闪动,褐发西域男子的一双眼睛被长剑活生生挖了出来。


    “啊!”褐发西域男子捂住流血不止的双目,倒在地上。


    谢扶光俯视地上的眼珠子。


    原来,他并没有善良到不忍挖人的眼睛。


    春风般和煦的笑容在谢扶光唇畔漾开,他嗓音轻柔,“一路走好。”


    褐发西域男子脖子被拧断,瞬间没了呼吸。


    谢扶光擦掉长剑上的血迹。


    他没有善良到不忍挖人的眼睛,没有善良到不忍杀人。他没有变得不正常。他还是正常的。


    他只是无法挖沈秀的眼睛,无法杀掉她而已。


    城门处,谢扶光将文谍递给守门官兵。官兵看过之后,放行。


    走出蒲犁内城,一路前往官道时,谢扶光的目光一直放在沈秀的脖子上。


    沈秀脖子发凉,她总觉得身后的谢扶光随时都有可能出手,拧断她的脖子。


    她清清嗓子,道:“这会子热,咱俩还是别坐一辆骆驼,接着怪热的。”


    谢扶光并未听清她在说什么。他仍然注视她的脖子。


    俄顷,他抱着沈秀飞下骆驼。他把长剑递给领路人,道:“杀了她。”


    领路人懵住。


    沈秀也懵住。


    领路人不敢接剑。谢公子这是要做什么!他和沈秀不是那啥关系吗!为何要杀沈秀!而且还要他来杀沈秀?


    他转向沈秀,她是不是惹谢公子生气了?可生气了也不至于要杀了她吧!


    领路人战战兢兢,“公子,你这是……”


    谢扶光:“我让你杀了她。”


    从蒲犁内城出来后,谢扶光几次三番想出手拧断沈秀的脖子,然而还是无法下手。


    既然自己无法下手,那么,便让别人替他来。


    以防沈秀向他求饶,他直接点了沈秀的穴道。让她无法求饶。她不能求饶,便杜绝了他无法拒绝她的哀求的可能。


    领路人迟迟不接剑。谢扶光转动长剑,笑盈盈对领路人道:“你不杀她,我便杀了你。”


    领路人一个激灵,急忙接过剑。只是这剑看起来轻盈,拿着时却十分重,他根本握不住,使了好几次力都握不住。


    谢扶光又递给他一把匕首。领路人拿过匕首,他抖着手腕,对沈秀道:“对……对不住了!”


    他也是为了活命。他不杀她,他就得死!


    食指中指并拢,放在额心,他在心里默默道,月神在上,我并非故意要杀人,是别人逼他的。他没有办法,都是别人逼他的!望月神明鉴!


    站在原地不能动弹的沈秀,眼见着匕首朝自己刺来,却无法自救,她快速闭目。


    此时此刻,她甚至忘了恐惧,脑子里唯一的念头是,希望她死后能穿越回现代。若她能穿越回现代,那也算没白死。


    匕首即将刺进沈秀身体里的那一瞬间,领路人突然被一阵罡风打远。


    “哎哟!”他噗通一声倒地。


    听到这声音,沈秀掀开眼皮。


    坐在地上的领路人不明所以,“公子,你这是……?”


    唰地一下,他手边的匕首飞到了谢扶光手里。


    谢扶光:“不用杀了。”


    领路人长舒一口气,不让他杀人就好。他可是良民,手里沾了人命,他恐怕一辈子都睡不安稳。


    领路人有些害怕地偷瞟谢扶光。他真是不敢再给谢扶光带路了。他想回家,他这是倒了什么霉,遇见了这样一位说杀人就杀人的汉人。


    他现在钱也不想要了,就想远离开谢扶光。只是他不能。之前谢扶光喂给他的毒,还没给他解开。是以,他现在只能继续给谢扶光带路,直到自己完成带路的任务。


    谢扶光解开沈秀的穴道,抱她上骆驼。他动了下缰绳,对领路人道:“继续赶路,尽快到达高昌。”


    领路人忙不迭翻上骆驼带路。


    惊魂未定的沈秀靠着谢扶光的胸膛,她抓住驼峰,驼峰柔软的毛缓解了一下她久久不能平复的情绪。


    半月后,一行三人抵达高昌。


    踏上高昌的土地,领路人几乎快哭出来。终于到了高昌!到了琼津泉,他的任务就完成了,他可以离开谢扶光,可以回家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到了高昌,领路人高兴得不得了,沈秀则是愁得不得了。


    离开蒲犁的这半个月以来,她没有任何机会逃跑。现在到了高昌,离她的死期只有一步之遥。


    一股无力的沮丧与绝望铺天盖地袭来,她想直接躺平,直接接受自己被杀被吃的命运。


    但这只是一瞬间的念头。很快她便把这念头彻底压了下去。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放弃自己的性命。即便是到了最后一刻,也不能。


    余光触及面带红光、兴高采烈的领路人,沈秀暗地里叹了一声。她明白领路人为何这般开心。


    思及领路人身上的毒,沈秀暗自庆幸,好在谢扶光没给她下这个毒。


    若给她下了这个毒,她跑都没法跑。就像之前那须罗给她下的那什么三步颠一样,一逃跑就会死,那她还跑什么跑,根本就跑不了。


    谢扶光为何没给她下毒?若给她下了毒,他就不用提防她逃跑了。若给她下了毒,她之前也不会成功逃跑了一次。给她下毒,会给他省很多事。


    她想起他之前对她说的话,他说他不需要用三步癫那种类似的东西来控制她,防止她逃跑。


    他很自信,自信她逃不脱他的手掌心。可她之前成功逃出去了一次。


    按理说,她逃出去了一次后,他为了省事,应该会给她下个毒什么的,以此来控制她。


    可他还是没有。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给领路人下了毒,却不给她下毒,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上没有毒,她逃出去的几率会大很多。


    第67章


    夜幕浓稠到如一方难以化开的墨时, 一行三人抵达琼津泉所在地。


    琼津泉,名为泉,却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湖泊。月色如纱, 轻轻披盖在平静的湖面上后,湖面泛起浅淡涟漪,涟漪里似有碎银浮动, 银光粼粼,甚是悦目。


    此时沈秀无心欣赏美不胜收的湖景, 她看了看架起大锅生火的谢扶光,想着自己等会儿会被炖进大锅里, 求生的欲望让她肾上腺素飞速飙升。


    她深呼吸好几次, 踱步过去,“谢……谢公子。”


    “嗯?”谢扶光侧身。


    “你真的要吃我?”


    “你说呢。”火光映着他长卷的睫毛,长睫似若沾染了盈灿的火光, 显得格外昳丽。


    “举头三尺有神明。我并未害过你,我是无辜的人, 你若杀了无辜之人, 神明会惩罚你, 你会遭到报应的。”她的语气很沉静,一副为了他好的样子。


    “哦?”他混不在意, “那他只管来惩罚好了。”


    “你不怕?”


    “你觉得呢?”


    沈秀悄悄握拳, 脑子里忽然闪过赵金金的面庞,“你不怕惩罚,你不怕报应, 可你不怕你做过的孽, 会报应到你喜欢的人,你在意的人, 你重视的人身上吗?比如说你的未婚妻,赵金金小姐,你不怕报应到她身上吗?”


    “我与你说过,我不喜欢赵金金,她并不是我未婚妻。”


    尽管沈秀早已听谢扶光说过此事,可她还是难以置信,她总觉得作为男主,谢扶光应该还是喜欢女主赵金金的,“你真的不喜欢她?”


    “还要我再说第几遍?”


    她语滞,“可是……”


    谢扶光:“我没有喜欢、在意、重视的人,我不怕报应。”


    “你现在是没有,万一你以后有了呢,万一你以后有喜欢的人,有在意的人,有重视的人呢!你当真不怕报应到他们身上吗!”


    “不会有。”谢扶光将一根柴火丢进火苗里。


    根本就劝不动他。沈秀闭目。


    谢扶光拎起大锅,去湖边盛水。


    扫视一下他的背影,沈秀起身拔腿就跑。跑出去没两步,便被一阵风吸回原地。她坐在原地,自知自己已经逃脱不了了。


    当谢扶光把大锅放在火架子上时,沈秀抓起一根柴枝,向他刺去,“我跟你拼了!”


    以卵击石,结果可想而知。柴枝从手里滑下去,她如若泄了气的皮球,脱力地坐在地上。


    她真的要死了。注视着往锅里放佐料的谢扶光,她抱膝,绝望之下喃喃自语,“我从未做过什么坏事,为何会来到这鬼地方,为何会遇见你这个疯子,老天实在是不公。”


    她抬首,“谢扶光,我死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等着你。”谢扶光把姜片丢进锅里。


    触及他脸上春风般的笑容,她恨得要命,恨不得撕烂他的脸。


    放了狠话之后,求生的欲望又袭上心头,沈秀这会子骨头又软了下去,她低低道:“你能不能……能不能放过我?我不想死……”


    “我求求你了。”她抓住他的衣袖,哀求道:“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她的双目通红,泪珠从眼角刷刷坠落,“求求你。”


    谢扶光神色未有任何变化。


    他无动于衷,沈秀哭得更加厉害,泪水滚滚而落,很快便将胸前浸湿。


    不知多久过去,谢扶光按了下心口,他俯身,伸手接住沈秀脸上低落下来的泪水。


    温热的泪水落在指尖,化作滚烫的热水,烫得他心脏再次颤动起来。


    类似于心悸的颤动,将他的心脏拉扯得微微疼痛。他感受着心口的异状,道:“别哭了。”


    沈秀并未停止哭泣,泪珠仍大颗大颗淌落下来。


    谢扶光:“我说,别哭了。”


    “你不杀我,我就不哭。”沈秀哽咽着,满目通红,仰视他。


    他与她对视数息,熟悉的烦躁爬上他眉心。几许后,他转身,将剩下的调料丢进咕嘟咕嘟冒泡的大锅里。


    他似乎没有放过她的意思,这在沈秀意料之中。他怎么可能因为她哭,就放过她。


    或许有男人会对女人的眼泪心软,但谢扶光肯定不会。他没有心,他不会对任何人心软。


    小说里,谢扶光会对赵金金心软。可现在的谢扶光与小说里的谢扶光有些不一样,现在的谢扶光不喜欢赵金金。或许也不会对赵金金心软。


    丢完调味料,谢扶光把之前特意在蒲犁买的腌牛肉放进汤锅里。沈秀抿唇,他是想把她和牛肉一块炖了吃?


    她垂下脑袋,耳边不停传来汤汁咕嘟冒泡的声响。渐渐地,炖肉的香气弥漫出来,一股一股钻进她鼻子里。她一动不动,等待死亡。


    肉汤越来越香,香到沈秀开始吞咽唾液时,她忽然神思清明了一下。肉都快炖好了,谢扶光为何还不杀她,把她也给炖了?


    莫非他打算先吃牛肉汤,再炖她?她这般想着的时候,一碗热腾腾的肉汤出现在自己面前。


    谢扶光:“吃了。”


    她愣滞。


    谢扶光:“不饿?”


    他这是让她吃饱了再杀她?也好,即便是死,她也要做个饱死鬼。她捧过汤碗。


    蒲犁的腌牛肉用汤炖了之后,能把人香昏。不过闻起来香,喝起来也就凑合,谢扶光这手艺实在不太行,味道有些淡了。


    喝过汤,她把炖得牛肉送入口中。好在他买的是腌牛肉,牛肉本身口感极佳,即便谢扶光手艺不行,好好炖熟了的话,牛肉味道也不错,酥软,汁浓,味厚,松韧,醇香。


    咀嚼着牛肉,她用余光去瞟谢扶光。他在吃牛肉。


    她希望他能被这牛肉噎死,或者被这汤给呛死。许完愿,她仰首,又希望天上能降雷,劈死谢扶光。目前她自己是杀不死他了,也只能祈求上苍,希望靠外力能够杀了他。


    吃饱后,她放下木碗。她很遗憾谢扶光没被噎死呛死,也没被雷劈死。


    谢扶光往火里添了一些柴火,他抬睫,“过来。”


    她不动。她都要死了,死之前也不想再听他的话。


    下一瞬,她直接飞进了他怀里。她快速闭目,迎接死亡时,身体一倒,整个人躺在了地上。


    谢扶光抱着她,躺在了草地上。


    许久都不见他有动作,她掀开眼帘。旁侧,谢扶光搂着她,在看天上的星星。


    沈秀迟疑道:“你不杀我吗?”


    “明日再杀你。”


    闻言沈秀心下一松。或许是适才他吃得太饱,吃不下了,是以今日暂且饶过她,等明日再杀她。


    明日死总比现在就死好。捱到明日,说不定她有机会逃出去。


    谢扶光抱她抱了许久,他起身扎帐篷。


    黄绿的亮光出现在视野里时,沈秀侧了下脖子。


    是萤火虫。


    渐渐地,萤火越聚越多。萤光沉浮里,沈秀伸出指尖,碰了一下草叶子上停留的萤火虫。萤火虫嗖地一下飞远。


    她直起身,环顾四处越来越亮的萤火。


    见沈秀似乎很是喜欢萤火,正在扎帐篷的谢扶光停下手上的动作。


    萤火越来越多,漫天萤火若璀璨星河,闪耀在如紫青空下,悠悠晚风里,月光泼过的琼津泉里,馥郁芬芳的草木香气里。无数萤火之光在暮夜里,织成了一副仙境般的梦幻美景。


    谢扶光收起没扎好的帐篷。他拿出毯子,铺在地上。


    这边厢,沈秀半蹲着,托腮观赏漫天萤火。她听到谢扶光唤了她一声。她赶紧过去。


    他拍拍身侧的毯子,示意她躺下来。她疑惑,帐篷呢?他方才扎的帐篷呢?今晚不睡帐篷,直接露天睡地毯?


    她躺下来。这会子她觉得不睡帐篷也好,露天还能继续看看萤火。


    看着看着,沈秀在心里默默对萤火虫说起话来,“小萤火虫,你若是能咬死谢扶光就好了。你若是能咬死谢扶光,日后我定会给你上供许多许多露水和花蜜。”


    她许着愿时,萤火虫渐渐飞走。一簇一簇萤火在缓缓消散。


    “嗳……”她不自觉地叹息。想来萤火虫也自知自己不是谢扶光的对手,一听到她的祈愿,便跑得飞快。


    发现沈秀因为萤火虫的消失而耷拉下眉毛,谢扶光悄无声息伸掌运力,还未飞走的萤火虫被一股气拦住,撞了几下都没飞出去,便停在原地。


    注意到还有许多小萤火虫没飞走,沈秀一边欣赏着萤光美景,一边再次祈愿。渐渐地,她阖上眼睛,睡将过去。


    待她睡去,萤火虫也终于得了自由,一只只散去。


    夜深到不知几时的时候,沈秀动了一下身体。她轻轻将谢扶光放在她腰上的手挪开,试图偷偷逃走。


    挪不动。试了好几次都不行。他仿若缠枝,将她缠得紧紧的,如何也挣脱不开。试了好多次都不成功,遂弃之。


    熹微晨光,刺破云霞,慢慢洒向大地。沈秀被食物的香气唤醒。她揉着脸醒来。边上,谢扶光在锅边熬汤。


    她坐着缓冲片刻,继而去湖边洗漱。因昼夜温差大,晨间微冷,湖面上冒着冷雾气儿。沈秀瞧着冷雾气,心想湖水一定很冰凉。


    “慢着。”谢扶光倏然出声。


    她脚步一停。他指向右边的锅,“洗漱有热水。”


    谢扶光还给她烧了热水?她惊讶过后,赶紧去用热水了。洗漱完毕,谢扶光把肉汤和毕罗递给她。


    毕罗蘸肉汤,她足足吃了三个毕罗和两碗肉汤。饭毕,谢扶光收拾了东西,道:“走罢。”


    “去哪儿?”她目露喜色。走?离开琼津泉?他今日是不是不想杀她了?


    “前方城池。”谢扶光拉她过来,纵身飞向空中。


    不多久便抵达离琼津泉不远的城池,给了文谍后,谢扶光带她入城。


    街道上人潮如梭,人声鼎沸,很是热闹。或许是受楼兰的影响,高昌的服饰与楼兰的服饰极像,男男女女皆戴着额饰,头纱,披纱与腰链。


    沈秀一路看过去,浓烈的异域风情扑面而来。


    谢扶光寻到一处客栈,订下楼上房间,带她进了楼上房间。


    “你睡罢。”谢扶光道。


    “睡?这天儿还早呢。”


    “你昨夜并未睡好。”谢扶光的视线扫过她眼底的青黑。


    昨夜沈秀一直在尝试逃跑,确实是没怎么睡好。她忖了忖,决定睡一会儿养一养精神,便从善如流,睡下了。


    再次醒来时,谢扶光问她午食想吃什么。她眼珠一转,“这里可有汉人开的食肆?我想吃水饭,耍鱼辣羹,还有红烧肉。”


    谢扶光:“去找找。”


    不消多久便寻到一处供汉人饭食的食肆。沈秀进入食肆时,触及黑眼黑发的汉人店小二,她心跳加速。


    店小二笑呵呵地用汉话招呼他们,“哟,二位小郎君,老乡啊!您二位要吃点啥?”


    吃饭吃到一半,沈秀忽然捂住肚子,问谢扶光,“这里有没有茅房?”说着她喊来小二,“小二,这里可有茅房?”


    “有,客官请随我来。”


    “快!快!我憋不住了!”沈秀忙不迭让他带路。


    一离开谢扶光的视野范围,沈秀驻足,语速极快,“小二,现在有一个发大财的机会,只要你帮我一个忙,就能发大财!”


    “啊?发大财?”小二神色一亮,“帮啥忙?”


    “是这样的,我是司马————”


    “什么发大财的机会,不如也说给我听听?”谢扶光的声音如鬼魅一般出现在身后。


    沈秀凛住。


    她干巴巴道:“我挺喜欢吃红烧肉,对红烧肉的做法颇有些了解,知道怎么做红烧肉会更好吃,所以我想把红烧肉做得更好吃的法子卖给小二,换些银钱。换了银钱,我想买糖葫芦吃。西域糖葫芦很贵,我总不能花你的钱去买这么贵的东西吧。”


    谢扶光:“是吗?”


    他的目光仿佛能穿透她,让她无所遁形。她知道,自己的伎俩很是拙劣,谢扶光怎么可能猜不到她要做什么。可她没办法了,即使是伎俩很拙劣,她也要试试。


    先前她故意说想吃汉人开的食肆,就是想找机会寻求汉人的帮助,毕竟她不懂吐火罗语,也不懂高昌语,她无法向这些西域人寻求帮助。


    谢扶光肯定很不悦。他会不会现在就想直接杀了她?她惴惴地捏紧拳头时,只听谢扶光道:“不急着上茅房了?”


    沈秀:“急!”


    谢扶光:“那还不快去?”


    沈秀去茅房的时候,回望了谢扶光一下。他好像并不生气。等她洗完手归来,谢扶光仍然是没有生气的模样。她稍微放下心来。


    小二靠近,道:“小郎君,您先前说的那个法子,还卖吗?”


    她根本就不知道能把红烧肉做得更好吃的法子。这只是她随便胡诌的一个谎。她摇头,“抱歉,不卖了。”


    谢扶光与沈秀离开食肆,回客栈途中,谢扶光拦住一位行人,问了一句话。


    行人指了几下路。


    “多谢。”谢扶光微微颔首。


    行人哈哈大笑一声,“不客气,不过,汉人小兄弟,你这吐火罗语说得比咱们本地人还要好啊。”他端详谢扶光披在肩后的长卷发,“你莫不是有咱们西域人的血统?”


    “没有。”


    沈秀耳朵张了张,他们俩在说什么?


    这位行人走开后,谢扶光调转方向,朝另一条路走去。不是回客栈的路。


    “去哪儿?”沈秀问。


    “到了就知道了。”


    来到专卖冰糖葫芦的店铺时,沈秀顿了一下。谢扶光拿出银子,直接买了一个草靶子的冰糖葫芦。


    店家脸都快笑烂了。冰糖葫芦是汉人的吃食,西域这边卖得贵,一串要花不少钱,这位客人出手倒是大方得很,一买就是一整个靶子,就这一单他得赚多少钱啊!


    店家极其热情地将靶子取出来。谢扶光把冰糖葫芦靶子递给沈秀。


    沈秀:“给我的?”


    谢扶光:“你不是想吃?”


    “这、这也太多了。”一个草靶子上,插了不知多少糖葫芦,这么多,她吃不完。


    “吃不完以后再吃。”


    以后?沈秀目光微闪。他不是说今日要杀她,哪里还有以后?莫非他又改了主意,今日不打算杀她了?她喜出望外,抱着冰糖葫芦靶子,“谢谢!”


    沈秀抱着冰糖葫芦靶子有些“不良于行”。


    谢扶光又从沈秀手里拿过了靶子,取下两串冰糖葫芦让她吃。沈秀一手一串冰糖葫芦,跟在谢扶光身后,朝客栈走去。


    回到客栈时,两串糖葫芦已经吃得干干净净。


    谢扶光盘坐于榻上练功,周身似有真气缭绕。


    打量了一下在练功的谢扶光,沈秀从草靶子上取下一串糖葫芦,靠在窗前,边吃糖葫芦,边去瞧楼下街景。


    楼下对面的茶摊上,一西域男子头上系着纱质发带,发带宽长若头纱。他的额间戴着西域人常戴的眉心坠,两鬓下面有水晶流苏。水晶流苏下面,是一袭红纱裙袍。


    高昌人的男装很漂亮。


    “他很好看?”谢扶光悄无声息出现在身侧。


    她指指茶摊上的西域男子,道:“嗯,他穿得很好看。”


    谢扶光俯视穿着红纱裙袍的西域男子。见沈秀一直盯着他看,他微微眯眼。


    她的眼睛,为何总喜欢放在别人身上?


    既然挖不了她的眼睛,那就杀掉勾走她眼睛的罪魁祸首。


    谢扶光睨视西域男子,眼中闪过杀意。


    就在这时,他的耳边回荡起沈秀昨夜说的话,“你杀无辜之人,不怕你作的孽,报应到你喜欢的人,在意的人,重视的人身上吗?”


    刚触摸到长剑的手迟疑了一下,谢扶光蹙眉。


    他为何要迟疑?他并没有喜欢在意重视之人。


    眼角余光触及啃着糖葫芦的沈秀,发现有一只蚊子停在她手背上,他的手离开长剑,帮她拂开蚊子。


    直到入夜,吃完晚食,谢扶光也没有要杀自己的意思,沈秀又多活了一天。


    他抱着她入睡,在她耳边轻声道:“明日再杀你。”


    翌日,沈秀睡到自然醒。她从床上爬起来,伸懒腰时,窗前站着的人影映入视野。


    窗前站着的人,身形颀长,长卷柔顺若波浪的黑发上,系着微微透明的纱质红色发带。


    宽长的红纱发带下面,缀着晶莹剔透的流苏,发带交缠着流苏,垂至腰间。微细的腰上挂着同样的流苏腰链。


    微微修长的腰被一袭红纱裙袍拢着,仿若拢了一朵昳丽的花。


    沈秀微惊。而后便见此人转过身来。


    唇红齿白的少年,额间一点红珠眉心坠,似若花钿。黑发红衣,雪肤红唇,艳昳妖冶如花。


    本就容颜盛世的少年,穿上漂亮惹眼的高昌服饰,视觉冲击力更强,沈秀愣住,“谢扶光?”


    他怎么和昨日那西域男子,打扮得一模一样?


    卸下面具露出真容的谢扶光,轻掀长睫,黑卷的长发在风里浅浅浮动,“我这身如何?”


    沈秀:“好,极好。”


    “与昨日那人相比呢?”


    “你穿这身衣裳,比那人好看多了。你比高昌人还适合这身衣裳!”沈秀很是奉承他。


    谢扶光轻轻一笑。他笑起来时,嫣红的唇角微弯,格外冶丽。


    极具冲击力的美貌笑起来后,冲击力又强了几分,沈秀摸摸鼻尖。她暗自惋惜,这样好看的皮囊,为何在这样一个疯子身上。


    他配不上他身上这副皮囊。实在是暴殄天物。


    谢扶光走近,他俯身,如缎乌发带着花香飘到她脸上,“你可喜欢我这样穿?”


    “喜、喜欢。”想着得拍他马屁,她又补充一句,“你这样好看,穿什么都好看,无论是本族服饰,还是异族服饰,你穿着都好看。”


    他笑出声来,似乎极其愉悦。


    “吃饭罢。”他转身走向木桌,桌面上放着食盒。


    沈秀赶紧洗漱。洗漱时,她才发现这会子已至午时。她又贪睡到了午间。好在谢扶光并不因她的贪睡而恼怒。


    吃过饭,谢扶光重新戴上面具。戴上面具,他又变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男子。


    虽面貌普通,然这一头乌黑如缎的长卷发,以及高大颀长的身形很是优越,再加上漂亮精致的高昌服饰,谢扶光整个人瞧着仍然非常引人注目。


    是以,谢扶光与沈秀穿过街道时,有女子向谢扶光抛花。


    西域女子不似中原女子那般含蓄委婉,若有看中的人,便直接抛花表意。


    花朵落在谢扶光身上,他并未搭理,直接拂去花朵。走了一段路,又有女子将花砸在谢扶光身上。


    沈秀看了看抛花的少女。若谢扶光露出真容,恐怕整条街的女子都会向他抛花。


    只是,若这些女子知道,他好看的皮囊下,藏着一颗心狠手辣,冷酷无情,疯魔变态的心,恐怕她们都会连滚带爬,把抛给他的花收回去。


    谢扶光拂掉肩上的花,大抵是忽而想起什么,他侧眼,看向沈秀。


    看她干什么?沈秀等他说话,然他却一言不发,随之他继续往前走。


    又至夜晚,谢扶光依旧如昨夜那般,在她耳边轻声道,“明日再杀你。”


    沈秀暗地里舒气。


    夜深下来,一缕白烟飘进了房屋里。谢扶光即刻警醒。他抽出红色飘带,盖住沈秀的口鼻。


    屋顶上,猫着身子吹迷烟的黑衣男子忽然动弹不得。


    谢扶光身轻如燕,立在屋顶,他并未问男子的身份,本欲直接杀掉黑衣男子,但他住了手。


    黑衣男子见谢扶光突然住手,他心里一喜。虽不能动弹,但他身上有香,凡有人闻了他身上的香,便会昏迷过去。


    即便谢扶光没被屋里的迷烟迷倒,但他靠近了他,肯定会被他身上的香迷倒。


    然而过了好半晌,谢扶光却还未昏迷,黑衣男子懵了,“你怎么……”


    谢扶光:“怎么还没被你身上的香迷倒?”


    黑衣男子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我这香不可能有人抵得住的!”


    谢扶光:“在我这里,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


    黑衣男子嗓子发干。完了,招惹到大人物了。


    “大侠饶命!我并非要害你!我只是见你头□□亮,想取走你的头发而已!”


    黑衣男子痴迷各种头发,今日在街上发现谢扶光的头发极其漂亮,便心生贪欲,想夺走他的头发。


    “你想要我的头发?”谢扶光笑了一下,长剑在掌中转了几圈。


    黑衣男子只觉眼前一花,头皮一凉,他的头发便被削了个精光。


    凉凉的夜风吹着他秃了的头皮,他哭出来,“大侠,你既剃光了我的头发,便饶过我吧!”


    谢扶光转着剑,语气轻飘飘,“回答我一个问题,若你回答得好,我便不杀你。”


    “什么问题,您尽管问!”


    谢扶光:“有一人,我想杀了她,却又下不了手。这是为何?”


    “想杀又下不了手?他是你什么人?”


    “陌生人。”


    “陌生人,你们有仇?有什么过节?”


    “没有。”


    “那你为何要杀一个陌生人?”


    “我想吃了她。”


    黑衣男子一抖。吃人?这人莫非是个变态!他颤抖着嘴唇,“你、你为何想吃他?”


    “想将她吞进肚子里,融入骨血里,让她只属于我一人。”


    “啊?”黑衣男子舔唇。这位大侠的说法,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对那人有强烈的独占欲。他脑子里白光一闪,“你说的那人,是男是女?”


    “女。”


    “女子啊……”黑衣男子心里有些明白了,他又问:“这位女子,你见她时欢不欢喜?又或者,她欢喜时,你欢不欢喜?”


    谢扶光垂下长卷的睫毛。沈秀看烟花时,看花海时,吃蒲犁烤肉时,看萤火虫时,吃冰糖葫芦时,笑容灿烂,很是欢喜。


    而那时的他似乎亦如此,欢喜,欢喜之中,透着一丝满足。


    “欢喜。”谢扶光颔首。


    黑衣男子继续道:“那她不欢喜时?你是不是也同样感到不欢喜?”


    谢扶光沉默。沈秀流泪时,类似于心悸的颤动,将他的心脏拉扯得微微疼痛,那时的他,的确很不欢喜。


    “是。”


    “我再问你,若这女子嫁给了别人,你会如何?”


    谢扶光眉眼骤冷,“她嫁给谁,我便杀谁。”


    “那不就得了!”黑衣男子笃定道,“大侠,你这是喜欢上那位女子了啊!”


    “喜欢?”谢扶光微微歪头,面上露出一丝茫然来。


    黑衣男子咂嘴,这位大侠身手不凡,没想到在男女情爱之中,却是个白痴。


    “对,你就是喜欢上这位女子了,你对她有占有欲,所以你想让她只属于你一人。你杀不了她,因为你喜欢她,所以你心软了!她开心你就开心,她不开心你也不开心,这也是因为喜欢!她嫁谁你便杀谁,是因为你嫉妒!你不想她嫁给任何人,只想她嫁给你呗!”


    “大侠,你没喜欢过人?连这是喜欢都不知道?”


    沈秀再一次睡到自然醒。她打着哈欠时,发现谢扶光坐在床边。


    见她醒了,他微微靠近,食指卷住她松散的一缕头发。


    卷了几下她的头发,他又靠近了一些,鬓边流苏淌落在她肩膀上,红唇微动,“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第68章


    “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嫁衣?”沈秀略微茫然, “问这个做什么?”


    谢扶光微凉的手指拨弄着她的头发,指尖勾勾缠缠,“因为你要嫁给我。”


    沈秀觉得, 大抵是自己才睡醒,脑子还不怎么清醒,所以才听错了谢扶光的话, 她迟疑道:“你方才说什么?”


    “你要嫁给我。”


    耳边仿佛有炸雷炸开,沈秀被震成了半截木头, 直愣愣戳在原地。她方才并没听错?


    谢扶光说,她要嫁给他?她瞪圆了眼睛, “我何时说要嫁给你?”


    “我说的。”


    沈秀明白了, 她不可思议,“你要我嫁给你?为什么?”


    他疯了吗?为何突然要她嫁给他?


    谢扶光微微弯起唇角,“因为我喜欢你。”


    闻言沈秀双目瞪得更大, 眼珠子都差点蹦出来。她干干地笑了声,“你……你在说笑罢。”


    “并未。”


    他不似在开玩笑。沈秀磕磕巴巴起来, “不是……你……可是……你不是想杀我, 想吃掉我吗?”


    “那是因为喜欢你。我并非想杀掉你, 只是想吃掉你,想与你融为一体。”他说着, 到底是没忍住, 轻轻咬了一下她的头发。


    咬了还不过瘾,接着又十分神经质地舔了一下。


    沈秀的表情变幻得极其精彩。


    谢扶光喜欢她?于她而言,这无异于听到听到天方夜谭。他怎么可能就喜欢她了?一个一直想要杀掉她吃掉她的人, 居然说喜欢她?虽然他说是因为想与她融为一体才想吃掉她, 但她不信。


    什么想与她融为一体才想吃掉她,她认为这是他编出来的牵强的托词。


    谢扶光要做什么?他有什么目的?想杀她, 想吃她,那便直接杀她吃她好了,为何还要故意说喜欢她要娶她,为何要做这一出?


    思及此,沈秀脑子里忽而白光一闪。她回忆起之前谢扶光戏弄她,让她误以为自己成功逃跑的事。


    他藏在她身后跟着她,让她以为她已经逃脱。在她以为她马上就能到凉羌,马上就能看到回东陵的希望时,他出现在她面前,轻飘飘地打碎她的美梦。


    让她希望落空,让她明白一切都只是一场空欢喜。虚假的希望,比没有希望更能打击人。


    他用这样可恶狠毒的计谋,从精神上来打击她,以此取乐。


    这一次,说不定他的目的也是如此。他想让她又空欢喜一场?在她以为自己可以活下去时,再次给她致命的打击?


    给她致命的打击之后再杀掉他,或许这样比直接杀掉她,更让他痛快和高兴。


    变态,神经病。她在心里暗自咒骂他。


    “为何不回话?”谢扶光歪头,“不愿意嫁我?”


    他的眼瞳漆黑如夜穹,有些渗人。她不寒而栗,背脊发凉,若她拒绝他,他一个不高兴,或许会直接抹掉她的脖子。


    “没有,我愿意,我愿意嫁你!”


    谢扶光的唇畔漾开笑意,皮肤泛着珍珠般的光泽,“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嫁衣这件事先不急,你要我嫁你,那总得先回东陵吧?”


    “我现在就要娶你。”


    “这么着急?可是婚姻大事,得有父母在场。”


    “这只是我与你的事,与他们有何干?”


    “子女成婚,当然与父母有关系。父母不在场,婚礼就不正式,便算不得数的。你莫非并不是真心想娶我,所以才如此轻待我的婚礼?”


    谢扶光似乎等不及要娶她,也似乎是不想他与她的婚礼插进去别人,他略微不耐,“麻烦。”


    沈秀垂下睫毛,盖住眼里的情绪。若能回到东陵,她活下来的几率会更大。但谢扶光嫌麻烦。


    也许他根本就不是嫌麻烦,而是他本来就不会带她回东陵,他最终还是要杀她的,还是要用琼津泉的泉水烹她的。


    想到此处,她的眉心微微蹙起来。


    见她蹙眉,谢扶光面上的不耐散去,他道:“虽麻烦,但你想如何便如何。”


    嗯?沈秀神色亮了一下,她迫不及待,“要回东陵?什么时候走?”


    “尽快。”


    谢扶光没有耽搁,吃完早食,雇了领路人,收拾准备好后,他带着沈秀离开客栈,赶往东陵。


    他貌似真要离开高昌。沈秀心中思绪万千,他这戏,做得还挺真。


    领路人在前方带路,沈秀与谢扶光同坐一匹马,跟在领路人身后。


    沈秀背后靠着谢扶光,她机械重复地摩挲马背,大脑暂时放空。


    谢扶光拽着缰绳,胸膛紧贴着沈秀。即便是紧贴着她,也无法满足他想与她融为一体的欲望,他往前靠,与她贴得更紧。


    他低下脑袋,将下颌枕在她肩膀上。


    沈秀转过脸,“你……”


    “怎么?”他的下巴支在她颈边,温热的呼吸扫着她的脖子。


    “没什么。”她把滚到舌尖的话又咽了下去。


    领路人回头,“前面拐个弯儿。”说话时,他见谢扶光的脑袋枕在沈秀肩上,两人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他惊愕,脸上露出离谱的表情。


    这两位小郎……即便是最最要好的朋友,即便是亲兄弟,两个大男人之间,也不会有这样亲密暧昧的行为吧!


    他俩莫非是那种关系?领路人顿觉自己开了眼界。他咂着嘴,整理好情绪,继续领路。


    “这么久了人都没找到,废物!简直是废物!”司马烨一脚踹翻旁侧的琉璃花瓶。


    “殿下,当心伤着脚!”秦伯忙道。


    司马烨踩住琉璃碎片,对侍卫道:“接着去找!再找不回来,提头回来见我!”


    “是,殿下!”侍卫冷汗直冒,快步离去。


    “殿下,您快过来。”秦伯生怕司马烨脚下的琉璃碎片伤着他。


    司马烨动也不动,片刻后,他自喃自语,“她到底在哪里。”


    他慢慢瘫坐下来,直接坐在了琉璃碎片上。


    “殿下!”秦伯瞠目,拉他,“快些起开!”


    司马烨充耳不闻,他抱住头,头上的嵌宝紫金冠歪了下来,金丝滚边的紫色缎袍不似从前那般平整,有些发皱起来。


    “到底去哪里了。”司马烨不停自喃。


    “她会不会……”他倏然抬起脸,一双眸子布满红血丝,“秦伯,她会不会遭遇不测?她会不会已经……”


    话还未说完,司马烨猛地摇头,“不会的!她不会有事!”他又耷拉下肩膀,从前那双微微上挑的长眉里,素来的矜贵与倨傲尽数散去,唯剩一片浓烈的焦灼担忧。


    彼时,文渊阁,门前日风轻拂,竹涛低吟。


    魏朝清手执毛笔,蘸过墨水后,笔尖将将落于纸间,便停顿下来。静默良久,他唤来侍从,问了侍从几句话。


    侍从:“大人,还未有消息。”


    “下去罢。”魏朝清轻轻扶住额头,稍顷,他继续书写,然而写了几字,他又停笔。


    微微叹息一声,魏朝清取出画卷。


    摊开画卷,画卷上,女子皮肤白净,鹅蛋脸,细眉杏眼,面貌甚是清秀。她坐在桌边,手中拿着一个鱼笋夹子,唇边带着浅浅的笑。


    指尖落在女子颊边,轻轻摩梭几下,魏朝清目色沉黯,又叹息一声。


    耳侧隐约有哭声传来,他起身进入里屋。


    里屋软榻上,魏长生蜷缩着小小的身子,闭眼呜咽着,“姐姐……姐姐……”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的额头。


    “姐姐!”魏长生忽然惊醒,他一把抓住魏朝清,哭腔奶声奶气,“舅舅!找到姐姐了吗?”


    “没有。”


    “怎么还没有?我梦见姐姐了!姐姐说她现在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有人打骂她!她哭着问我们为什么还不去救她!”


    魏朝清:“只是梦而已。”


    “不是的,肯定是姐姐给我托的梦!姐姐现在很不好!我们得快点救她!”魏长生哇哇大哭起来。


    “那你可有梦见她在何处?”


    “姐姐没告诉我她在哪里。”魏长生抽咽。


    魏朝清将他抱入怀中,“只是梦而已,她不会有事。”


    魏长生近来瘦得厉害,他原是个小胖墩,如今瘦了许多,从前肉嘟嘟的脸掉了不少肉。魏朝清轻抚着他的背脊,沉默下来。


    “啊切!”沈秀打了个喷嚏。


    “冷?”谢扶光问。


    “不是。”沈秀摆摆手。此时赤乌西坠,天色将暗。她问:“天快黑了,晚上赶路?还是投宿客栈?”


    她想继续赶路。她想快点东陵。只是不知谢扶光有什么打算。


    谢扶光见她一脸疲色,道:“投宿客栈。”


    果然。沈秀就知道他会选择投宿客栈。毕竟他又不是真的想离开高昌,肯定不会像之前来高昌时那般着急,以至于连夜赶路了。


    去客栈途中,沈秀随意扫视街道,忽而定睛。


    “等一下。”她按住谢扶光的手背,让他勒马。


    谢扶光:“怎么?”


    沈秀看着斜前方。斜前方站着一位年轻男子。此人身着高昌服饰,脸是汉人模样。


    沈秀定睛端详他。


    “为何看他?”谢扶光直接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谢扶光,”沈秀嗓音很轻,“你不是说喜欢我吗,那你愿不愿意帮我杀一个人?”


    “谁?”他不问她为什么要杀人,只问那人是谁。


    “宋玉。”


    第69章


    “他是我的一个仇人。”


    “你与他有什么仇?他对你做了什么?”


    沈秀懒得费口舌细说, 只道:“他本应该早就被砍头了,但他好像没死。”她紧盯住斜前方身着青衣的男人。


    “是他?”谢扶光看过去。


    “我不确定是否真的是他,须确认一下他的身份。”


    “我去试探。”谢扶光翻身下马。沈秀也欲下马, 谢扶光先她一步下马,将她抱下来。


    若要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最简易的法子便是趁其不备时呼其名, 待看他下意识有何反应。


    谢扶光步至青衣男子身后,“宋玉。”


    正与别人交谈的青衣男子并未有任何反应。


    沈秀也跟着唤了一声, “宋玉。”


    青衣男子身形微顿,转过身来, 他扫视沈秀与谢扶光, 顷刻后,困惑道:“你们在叫我?认错人了罢。”


    沈秀打量他。他面如冠玉,长了一双桃花眼, 与宋玉容貌一模一样,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双胞胎。


    只是宋玉双目含情, 浑然一副风流浪荡子的模样, 此人瞧着很是正经, 倒不像风流浪荡子。


    且他俩的声音也有些不同。


    沈秀疑将起来。此人听到宋玉二字没什么反应,也不像风流浪荡子的样子, 声音也与宋玉不同, 她认错人了?


    想来司马烨手段狠厉,断不会让宋玉逃脱,还逃到了西域来, 是以, 此人大抵不是宋玉。


    这世间竟有如此相像的两人,沈秀哑然。然而她到底还是有些怀疑, 她不能如此草率便断定此人不是宋玉。忖度几许,她道:“是认错了,对不住。”


    她拱手道歉,转身离去。待走远,她对谢扶光道:“暂时不能确定他是否是宋玉,得再细查一查他的身份。若他真是宋玉,他就是逃犯!”


    “秀秀,收肉干呢?”院子边上,拎着菜篮子的大婶笑呵呵道。


    “是呀。”秀秀弯弯杏眼。


    大婶暗自啧了一声。小姑娘面色红润,身上长了不少肉,不复之前那般面色蜡黄,瘦得皮包骨的模样。


    这小姑娘也是命好,跟了这样好的一个主子。


    秀秀原名阿米娜,原先是奴隶市场的奴隶。前一段时日她被李公子买走做丫鬟,给她改名秀秀。


    李公子将她买回来,却不秀秀干活,不让她干活还好吃好喝养着她,倒不像买了个丫鬟,倒像是买了个大小姐回来。


    大婶眼神意味深长,“秀秀,你家公子对你如此好,莫不是对你有意?”


    秀秀霎时红了脸,“不是,没有。”


    大婶笑了两声,提着菜篮子家去。秀秀捏着肉干,神色黯然下去。


    她倒希望大婶说的是真的。只是可惜,公子对她并无意。公子对她好,只是因为她长得像他妹妹而已。


    半月前,她从奴隶市场逃出来,被人牙子当街抓住。人牙子揪住她的头发,“跑,你还敢跑!”


    “你他娘的还敢跑,就你这瘦劲拉骨的模样,卖都卖不出去,每日还浪费老子粮食,打死你得了!”人牙子发狠扇了她几耳光,一鞭子甩下来,要将她打死。


    预料之中的疼痛却并未到来。有人捏住了甩下来的鞭子。


    是一位汉人。这位年轻的汉人男子,看着她的眼睛,对人牙子道:“何故打人?”


    他说的汉话,人牙子没听懂。他身侧的小厮立刻用吐火罗语道:“我家公子问你何故打人!”


    人牙子解释了一番,说她是偷逃出来的奴隶。


    汉人公子半蹲下来,目光定在她眼睛上,他道:“买她要多少,我买了。”


    小厮转达了汉人公子的话。人牙子喜笑颜开,说了个数。汉人公子没有讲价,不作犹疑,直接给了钱。


    她跪下来,“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若不是这位汉人公子,她就得被人牙子打死了!


    汉人公子名唤李隐,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从今往后,你改名叫秀秀。”


    “是,是,公子。”她饿得虚弱无力,费力从喉咙里挤出声音。


    公子领她回去后,并不让她干活,只要她好生休养,养好身子再说。下人给她准备了干净的衣裳,给她准备了吃食。布料珍贵的衣裳,从未吃过的珍馐佳肴,这些让她很是惶恐。


    “怕、怕不是弄错了?”她迟疑道。


    下人摇头,“就是给你准备的,公子吩咐的。”


    惊异惶恐后,她很庆幸自己貌似遇上了一个心善的主子。


    将养了两三日,从未吃饱穿暖过的她,以为自己到天堂。她吃掉手上的鸡腿,觉得自己或许是在做梦。


    然这并不是梦。她身子已经养好,公子却仍不让她干活。她更加惶恐不安,买她回来做丫鬟,却不让她干活,让她过着主子一样的好日子,她不知公子到底要做什么。


    她忐忑惴惴,来到公子面前,“公子,我已经好了,可以干活了。”


    李隐注视她的眼睛,“你不用干活。”


    “可是我……”


    “我说了不用。”


    她从胸腔里憋出几句话,“公子,您买我回来,却不让我干活,那您为何要买我?您为何对我这么好?”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仿佛是又爱又恨的矛盾感,几许后,他道:“你这双眼,很像我……我的妹妹。”


    听完小厮的译语,秀秀诧然。她的眼睛与公子妹妹的眼睛长得很像?


    公子是因为这,才将她买下来,并好吃好喝养着她的吗?


    她无比庆幸自己长了这样一双杏眼,因为这双眼睛,她被公子救下来,脱离了苦海。


    公子逆着光,日光将他如玉一般的眉眼氤氲得泛出金光来。


    她想,公子大抵是月神,专门来拯救她的月神。从前她每日都在祈祷月神能够救她脱离苦海,不曾想月神听到了她的祈祷,真的来救她了!


    注意到身着青衣的公子出现在路口,秀秀连忙拉回扯远的思绪,“公子!您回来啦!外头冷了起来,公子赶紧进屋去,小心着凉了。”


    李隐颔首,把散发着食物香味的油纸包递给她。


    公子又给她买好吃的了。她心里一喜,开开心心地打开油纸。油纸包里面是热腾腾的肉串。油滋滋,亮盈盈,喷香诱人。


    她这半月吃的肉,比她前面这十四年吃得都多,以至于这段时日她胖了不少。


    捧着香喷喷的肉串,她兴高采烈地张嘴咬。辣椒的呛人气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时,她呼了呼气。


    她并不爱食辣。但公子总会给她买辣辣的吃食。她原以为是因为公子爱食辣,但公子并不爱食辣。


    她猜测,或许是公子的那位妹妹爱食辣,所以他才老爱给她买带辣的吃食。她一边吃着肉串,一边跟在公子后面走。看着公子风度翩翩的背影,她耳边忽然回荡起方才那位大婶说的话。


    “秀秀,你家公子对你如此好,莫不是对你有意?”


    若公子真的对她有意就好了。秀秀抿唇,眸光黯淡下去。她长了一双很像公子妹妹眼睛的眼睛,也因此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她很庆幸,然而庆幸的同时又十分失落。


    若不是眼睛像公子妹妹的眼睛,或许公子就不会只拿她当妹妹。于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妹妹而已,他不可能会对妹妹有意的。


    侍从将夕食端上桌,秀秀拿起筷子,给李隐夹了一块肉,“公子。”


    李隐在走神,似在回忆什么。他在想今日遇见的那两位男子。其中那位矮小些的小郎,声音与一个人很像。不是很像,是完全如出一辙。


    “公子?”


    李隐回神,看了看秀秀后,他差人将秀秀的卖身契取来。他把卖身契递给她,告诉她,她已是自由身,不再是奴隶,不是他的丫鬟。


    秀秀跪下来,“公子,您是要赶我走?”


    “不。”李隐道,“你是我妹妹。”


    秀秀放下心来。


    次日傍晚,气温骤降,浓云团聚,空气潮湿得能挤出水来。秀秀多添了一件衣裳,她缩缩脖子,“晚上怕是要下大雨。”


    阴沉沉的天压得很低,压得秀秀有些喘不过气,一种不祥的预兆袭击上心头,她按住心口,心神不宁。


    夜里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灯影闪过,李隐猝地惊醒。一睁眼,便见床前站了两人,“谁!”


    沈秀手中拿灯,逼视他,“宋玉。”


    借着灯光,李隐认出他们来,他蹙眉,“我说了你们认错人了。”


    沈秀与谢扶光已经调查清楚。这位名唤李隐的男人,前一段时间来的高昌。身份很不明。


    查到这些信息时,沈秀想,这人很大可能就是宋玉。直到她看到李家宅门前的护卫,她才确定,李隐就是宋玉。这护卫,沈秀认识。之前她去宋宅,见过这护卫一次,这护卫鼻尖长了一颗美人痣,是以她对他有些印象。


    李隐就是宋玉!


    他是如何逃出来的!司马烨明明说过,他已经令人将其砍掉脑袋。宋玉必定是找人替了他,作了一出金蝉脱壳的戏。


    他来到远离东陵的西域,若不是她发现了他,恐怕这辈子东陵那边都不会有人知道,他还活着。


    沈秀:“我知道你是宋玉。”


    李隐张口欲言,沈秀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道:“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谁?”


    “我是被你害得很惨的人,若不是你,我不会受那么多苦。”


    若不是他,她不会被逼无奈之下离开锦州,不会遇见山匪,不会差点死在野猪手里,不会被地震弄得遍体鳞伤,不会遇见司马烨,不会被司马烨囚禁,不会整日整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最关键的是,她不会遇见谢扶光。不遇见谢扶光,她现在也不会在这里,性命完全被谢扶光捏在手里。


    宋玉,他是她一切苦难的源头。


    说着这话,她缓缓揭开人.皮.面.具,“还认得我么?”


    李隐瞳孔微缩,很快他敛住情绪,“我并不认识你。”


    “你不承认也无所谓。”沈秀向谢扶光伸手,“剑给我。”


    谢扶光:“我来杀。”


    沈秀:“不,我要亲手杀他。”


    “你会吐。”


    “没关系。”


    他半晌不动作。她道:“我要亲手杀我的仇人。”


    谢扶光这才抽出剑。沈秀接剑,然而根本接不住。剑太重。她咽嗓子,“匕首吧。”


    他取出匕首。沈秀握着匕首,靠近李隐。


    李隐无法动弹,只能眼眼睁睁任她靠近。


    匕首慢慢靠近他的心口,沈秀觳觫起来。她的心可以发狠,狠到可以杀他,而她的身体还不能接受她杀人。故而,她的动作迟疑觳觫起来。


    她是一个人,一个现代人,一个从小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现代人,杀人对她来说是极恐怖的事,心理和生理没那么容易接受,即便她要杀的人是她非常想手刃的人。


    宋玉该死。按照律法,他早就应该被砍了头。可他偷逃到了西域,他是逃犯,本应该死的逃犯,她杀他是应该的,她告诉自己。


    然而匕首停在李隐心口上,半晌都未扎进去。


    谢扶光握住沈秀的手,“还是我来罢。”


    “不。”沈秀深吸一口气,努力克服恐惧,她幻想自己狠狠将匕首刺下了去。


    (审核大哥求求了,以下都是女主幻想的情节,不是真的,女主没有杀人,没有杀人!没有杀人!别再锁了!!!)


    匕首若刺下去,宋玉会死。


    他若死了,大仇得报的快意会在她脑中炸开烟花。可烟花短暂,转瞬即逝。


    快意如烟花般短暂地绽放之后,之前消失的恐惧与抗拒会卷土重来。


    沈秀飞速松开匕首,面上血色尽失,浑身血液倒流。


    她不知别人手刃仇人后会有什么感受,在她幻想自己杀了宋玉后,她的感受是,恐惧,后悔,还很想逃避。她想跑开,远离这里,可是双腿却使不出半分力气。


    她浑身颤栗,双腿一软,向下跌去。谢扶光抱住她,“怎么?”


    嗓子眼发紧,发不出声音来。她是想亲手报仇,但还是下不了手。最后,她脱力地自言自语:“我这是在干什么?我魔怔了吗?他该死,但也应该交给律法和官府来处置他。”


    她更应该把仇人交给律法与官府来处置。大抵是她这阵子神经一直紧绷,而又太恨宋玉,见他欺瞒律法逃走,更加恨起他来,因而产生恶念,发癫了,竟想亲自杀仇人。


    深深一吸气后,她告诉谢扶光,“我们把他抓去报官,抓回东陵去,让官府处置他。”说完她便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大亮。


    谢扶光给她喂粥,她摆摆手,喝不下去。现在她脑子里全是宋玉流着血失去气息的画面,已经感受不到饥饿。


    她嗓音干涩,“宋玉他的尸体……”


    谢扶光抬眉,“尸体?你并未杀他,你忘了?”


    沈秀一愣,“什么?”


    下一刻,回想起昨夜之事后,她无比庆幸起来。幸好自己悬崖勒马,住了手。


    她重重叹出一口气。


    微凉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谢扶光仔细端详她。见她情绪低落,他道:“想吃蒲犁烤肉和糖葫芦么?”


    喉咙微微一动,沈秀点头,“我要吃烤肉,要加很多很多辣椒。”她急需转移注意力,希望美食能转移她的注意力。


    糖葫芦,烤牛肉,烤羊肉,烤兔肉,汤面片,水果抓饭,炸奶,甜奶,各种各样的西域吃食端上桌。


    吃完了辣得冒烟的蒲犁烤肉与甜得流蜜的糖葫芦,以及等等菜肴,沈秀辣得直喘气,连连灌了几口甜奶后,“吃不下了,真吃不下了。”


    吃完东西,她回客栈又躺了下去。她得再缓缓,再调整调整,才能平复昨夜从心底爆发出来的海啸。


    日暮时分,鲜红的晚霞从窗边泼洒下来。血一样的晚霞,让她有些应激,脑海里不受控制地闪过梦境里某些画面。


    她握拳,下床步至窗前。日暮时的流霞纷纷洒在她微微发抖的面孔上。几度深呼吸后,她直视血似的晚霞。


    流霞烧将起来,一点一点烧走她浑身的脆弱,她逐渐平静下来。她转过头,对谢扶光道:“我已经调整好了,可以继续上路了。”


    她想尽快回东陵。尽管谢扶光在骗她。


    谢扶光并不愿亲自待着宋玉回东陵。他雇了人,令人将宋玉押送回东陵。


    沈秀:“雇人押送?若是宋玉悄悄贿赂你雇的人,那他岂不是又能逃跑?”


    “只要他们不怕死。”谢扶光抱起双臂,“我给他们下了毒,到了东陵才会给他们解药。”


    “这便好,这便好。”沈秀放下心来。


    第70章


    路上行了一日, 至夜,一行三人投宿客栈。谢扶光下马,将沈秀抱下来后, 握住她的手,温热的掌心将她的手完全包裹住,不留一丝缝隙。


    谢扶光依旧任由沈秀睡到自然醒。待沈秀睡饱食饭后, 继续赶路。


    “阿爹!你明明答应我,给我买布老虎的!”一木屋门前, 一汉人和西域人混血的小娃娃哭着扯住他爹的衣裳。


    娃爹:“哪有那些闲钱给你买布老虎!”


    “可你明明答应过我的!”


    “我就随便说说,你当真信了?”娃爹甩开他, 径自进了门。


    小娃娃坐在门槛上, 委屈地呜咽起来。


    无意间目睹这一幕,沈秀神色微滞。她很讨厌这样的父母,明明答应过孩子的事, 却随意反悔,既然做不到, 为何承诺?为何要骗孩子?


    她想起她小学一年级时, 父母承诺她, 考试考了第一名便给带她去吃肯德基。


    为了吃到肯德基,她那么努力地学习, 终于拿到了第一名后, 她开开心心地把成绩单交给父母时,父母却完全没想起来要给她带她吃肯德基的事。


    她提醒之后,父母也没带她去吃。他们只说肯德基不健康, 她这样的小孩子要少吃。


    既然本就不想带她去吃, 为何要骗她?给了她希望,用这希望吊着她, 最后竟这样中伤她,他们不知,他们说话不算话的行为,有多创伤一个孩子。


    思及自己小时候的伤心事,沈秀无声叹息。见小娃娃哭得可怜,她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不禁与他共情起来。


    她侧身,对谢扶光道:“我可以给他买一个布老虎吗?”


    “为何要给他买?”


    “他阿爹不做人,给了承诺却不守信,这样欺骗他,他实在是可怜。”


    谢扶光把钱袋递给她。买来布老虎,沈秀蹲在小娃娃身前,“给。”


    小娃娃抬起哭得红彤彤的脸,愣了一下。视线触及布老虎,他瞳仁一亮,然而他摇摇头,奶声奶气,“谢谢,我不能要。”


    “姐姐送你的,拿着吧。”


    “可是……”


    她把布老虎塞进他怀里,“拿着。”


    小娃娃犹豫片刻,笑出豁牙,“谢谢姐姐!”


    “不用谢。”沈秀抚摸了几下他圆乎乎的脑袋。小娃娃抱着布老虎进门子里后,沈秀正准备离开,却被谢扶光拉住手腕。


    “我也很可怜。”谢扶光低头,微微晃动的树枝间,洒下来的疏影落在他长卷乌黑的头发上,光泽潋滟莹莹,如若水波荡漾。


    他在等她抚摸脑袋,像方才抚摸小娃娃那般抚摸他。


    沈秀语塞:“呃?你……可怜?”


    “与他一样可怜。”没等到她抚摸他的脑袋,他微微抬眸,“与你讲个故事。”


    “原老爷那行情好着呢,咱们江州城的哪位姑娘不想嫁他啊!”


    “可他不是鳏夫么,也不是所有姑娘都想做个继室。”


    “非也非也,就原老爷那条件,便是个继室,多少姑娘都抢着上赶着去当呢!”


    茶摊上,几位媒婆滔滔不绝,谈论着江城姑娘最最想嫁的原员外,原良谦。


    这位原老爷,年仅二十二岁,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有钱有权,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良善温谦,脸上时常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虽是个鳏夫,也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但这样好的条件,谁人不想嫁!


    “只可惜,原老爷对他去世的原配情深不悔,这么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里连个妾室都没收一个。”一媒婆啧啧几声,“对亡妻如此情深的,怕是全江城都找不出几个来!”


    “是啊……”


    此时,媒婆口中谈论的原老爷原良谦正被一个乞丐撞到。


    乞丐见自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一身锦衣华服的贵人,慌张跪下,“我并非故意!公子请原谅则个!”


    原良谦俯身,毫不嫌弃地将脏兮兮的乞丐搂起来,他说:“无碍。”


    贵人的指尖沾染了自己身上的脏污,乞丐结结巴巴,“公子,我,我脏。”


    原良谦并无介意,他拍拍乞丐衣服上的灰尘,“往后走路小心着些。”语毕,他给了他一锭银子,“这钱你拿去买些吃的罢。”


    原良谦风度优雅,极有礼貌地朝乞丐拱了下手,示意他要辞去。


    “多、多谢公子!”乞丐心头一热,险些哭出来。贵人不仅不嫌弃他,不责骂他,还施舍了他银子!


    走的时候,竟还很有礼数地朝他拱手,并不把他当做一个没有尊严的乞丐,而是把他当做一个“人”。


    他从未遇见过这样好的贵人。在他的认知里,贵人都是鼻孔朝天,对别人颐指气使的,更遑论他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他紧握银子,对着原良谦的背影磕了几下头。


    原良谦回到府中,路至花园,见家里的护卫在花园里练拳。


    护卫后面的花圃里,一小男孩躲在花枝之后,伸着短短的胳膊,学着护卫的拳法。


    小男孩长了一头长卷如波浪的卷发,皮肤苍白,没长开的眉眼也极精致如画,秾丽如花。


    他生疏而机械地模仿着护卫打拳的动作。


    “阿厌。”原良谦招手。小男孩停下动作。


    原良谦走近,“阿厌,你想学武?”


    小原厌面无表情,若没有感情没有灵魂的木偶,“想。”


    原良谦轻笑,温柔地摸小原厌的脸,“好,那爹爹便将江城最好的师傅请来教你练武,可好?”


    小原厌点头。


    过了两日,原良谦带着江城武功最好的师傅,来到小原厌面前。


    师傅仔仔细细捏了几下小原厌的骨头,惊喜道:“老爷,贵公子根骨惊奇,乃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他若学武,假以时日定能称霸武林!”


    原良谦笑道:“是吗?”


    他按住小原厌的肩膀,眼神慈爱,“练武奇才么……那么,废掉他的根骨,让他永远不能习武罢。”


    师傅惊愣,原老爷在说什么?他莫不是听错了?


    “原老爷,您方才说……”


    “我说,”原良谦笑容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极其残忍,“废掉他的根骨。”


    小原厌听到原良谦的话,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


    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时,他的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他犹如一个货真价实的木偶。


    听完谢扶光讲的故事,沈秀道:“你从前叫原厌?”


    “这不是重点,”他掀起浓密的睫毛,掀起了一丝秾丽的流光,“重点是,我也很可怜,不是么?”


    他的声线醇厚得好似深埋在地下的百年好酒,让人听到他的声音,便会不受控制沉醉于其中。


    说完后,他再度低头,等沈秀抚摸他的脑袋。


    沈秀迟迟不动作,神情极其复杂。谢扶光抬睫,轻声道:“难道我不可怜?”


    是,他小时候是可怜。他与她,以及方才的小娃娃一样,都被父母欺骗。


    当然她和小娃娃比他好一点,他们被骗了,但没像他一般,不仅被摧毁希望,还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心理上受了伤害,身体上也受了伤害,他比她和小娃娃更惨更可怜。


    可惜,惜沈秀并不能与他共情。因为她恨他。对他的过去,她并不怜悯,只是疑惑,为何他小时候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现在还练成了绝世武功?


    大抵是因为他是男主,有了什么奇遇,开了挂?


    还有,难怪他这么喜欢给人希望,又恶毒地摧毁人的希望,给人致命的打击。原来他这一招,是跟他父亲学的。


    不愧是父子。


    拉回扯歪的思绪,她赶紧做出一副痛心同情,义愤填膺的模样,“可怜,你小时候太可怜了,你爹也忒不是人!虎毒尚不食子,你爹居然能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来!”


    她轻轻地,轻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就像抚摸方才那个小娃娃一样,“唉。”


    感受着头顶温柔的抚摸,谢扶光翘起嫣红的唇角,极愉悦。


    沈秀诧异,他难道喜欢别人这么抚摸他的头?


    “以后不许再这样摸别人的头,只许摸我。”谢扶光道。


    “嗯。”


    过了半晌,沈秀问:“好了吗?”


    “没有。”


    他这是上瘾了?又不是猫猫狗狗,为何这样喜欢被摸头。沈秀暗地里腹诽几句,继续抚摸他的头发。


    忽而,她听到他说:“你真的想嫁我?”


    “当然是真的。”


    他笑了一下,“我讨厌欺骗。”


    “我没有欺骗你。”


    他又笑了一下,没再言语。


    沈秀猜测,因为他父亲欺骗过他,把他骗得很惨,所以他很讨厌欺骗?她暗嗤,他讨厌欺骗,可他却在欺骗她,别人不能欺骗他,他却能欺骗别人。


    他可真真是双标。


    夜里,谢扶光胳膊缠着沈秀的腰,严丝合缝地抱紧她入睡。


    晨间,沈秀打打呵欠,推了一下谢扶光,“醒醒。”


    他醒来,但并未松开她。


    谢扶光渴望更亲密,更深入接触地接触沈秀,他难以忍受与她肢体分离。漫长的沉默过后,他道:“我们若是连体人,该多好。”


    沈秀蹙眉,“这有什么好的?”


    “我们若是连体人,就永远不会分开。”说到这里,他兴奋到病态的颤抖起来,好似能与她成为连体人,他会达到极致的快乐。


    “可惜。”他很是惋惜地叹了一声。


    沈秀偷偷扯扯嘴角,讥讽从面上一闪而逝。他现在很黏她。时时刻刻都要贴着她,仿佛有皮肤饥渴症。他演戏演得真认真敬业,真是会演。好像真的很黏她,真的离不开她似的。


    又行了一日路,傍晚在客栈里歇下来。吃过夕食,沈秀发现街上有卖芒果子的小贩。


    打量几番形如灯笼,色如赭黄的芒果子,沈秀心中生来一计。很多人会对芒果果子过敏,有些人会过敏到直接晕厥休克,不知谢扶光对芒果子过不过敏?


    “你吃过那个吗?”她问谢扶光。


    “不曾。”


    “那个叫芒果子,很好吃,我们买些回去当夜宵吃如何?”


    买了芒果后,一进客栈房间,沈秀便迫不及待剥开芒果,“你尝尝。”


    谢扶光接过芒果,送入口中。


    等了许久,都不见他有任何过敏的反应,沈秀泄气。晚上卸下面具,一觉至天亮,她梦醒,推了一下谢扶光,没想到竟然推开了他。她意外地转过头,发现他脖子上起了许多疹子。


    他这是……


    沈秀一喜,“谢扶光?”


    没有反应。


    他这是延迟过敏?还过敏到直接晕过去了?


    她几近欣喜若狂,飞速跳下床,要去拿包袱时,忽而听到一道声音,“你又要跑?”


    谢扶光已醒来!她浑身一颤,心脏提到嗓子眼里,回头见他仍然躺在床上,很是虚弱的模样,她来不及拿包袱,生怕被他抓住,头也不回拔腿就跑。


    她跑得极快,风一阵阵往她身上泼,皮肤被风刮得快要冒烟的灼烫让她呼吸困难起来。


    跑得太急太快,一不小心摔倒在地,她失去了痛觉,爬起来继续跑。呼吸越来越急促时,天上忽然有一只老鹰直直垂落下来,砰地一声砸到了她头顶。


    沈秀眼前一黑,顿时失去意识。


    灿烂的日光从花窗外泼进寝殿内,精美精致的琉璃雕花披上日光后,五彩斑斓的光芒散发出来,将整个室内都映得亮了几分。


    绚丽的光芒映在精美的壁画上,木雕上、彩绘上,玻璃上,地毯上,宝珍环顾室内,起身走出去。


    发间长长的头纱曳地,头纱上的花纹熠熠生辉,似若碎金拂过地面。


    寝殿外,无处不雕刻着精致的葡萄藤蔓花纹,墙壁上镶着西域风情浓厚的花砖,日光落在花砖上,折射出了幻彩一般的光芒。


    寝殿内外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光彩灼灼,无一处不彰显着此处的高贵奢华。


    这里是高昌王宫。


    “公主殿下。”宫女阿娜尔古丽见她出了寝殿,急急上前行礼。


    宝珍扶她起来。


    阿娜尔古丽惶恐,“多谢殿下。”


    宝珍嗯了一声,目光望向道路两边的石榴花。秋日石榴花竟也还开着。


    烈焰般的石榴花,开得如火如荼,艳到夺目。簇簇沉重的花瓣压得花枝弯弯垂下。清风拂过,石榴花香风拂动,花瓣飘落而下,落在地面,仿若碎了一地红宝石,又若铺了一层鲜亮火红的红花毯。


    宝珍道:“阿娜尔古丽,你说你的名字意思是石榴花?”


    “是的,殿下。”


    阿娜尔古丽是汉人和西域人的混血,汉名石榴,高昌名阿娜尔古丽。


    宝珍莞尔,“你的名字不管是汉名还是高昌名,都很好听。”


    “多谢公主夸赞。”被公主夸,阿娜尔古丽心中很是欢喜。


    “对了,你去与宫厨说说,午膳多加一些辣椒。”


    “是,殿下。”阿娜尔古丽领命离去。公主殿下貌似嗜辣,思及此,阿娜尔古丽笑了笑。


    待阿娜尔古丽离去,宝珍直接席地而坐,坐在地毯上,托腮观赏火红的石榴花。


    空气里有花朵的香气,与寝殿香熏的芬芳,她闻着香气,凝视石榴花,渐渐地,她的思绪逐渐飘远。


    宝珍不知自己本来叫什么,不知自己是谁。前几日,她被一只死鹰砸中,砸晕过去后,在民间微服私访的高昌王遇见了她,将她救下来。


    她并未受什么严重的伤,但她脑袋被砸,失去了所有记忆。她失去记忆,不知自己是谁,高昌王便让她留在宫中,同时派人去查她的身份。


    高昌王年逾不惑,高鼻深目,容貌极极英俊,他待她极好,好到何种程度呢,好到她一醒来,他便问她,可否愿意做他女儿,做高昌的公主。


    她惊异不已。高昌王竟会认一个汉人女子做女儿,让汉人女子做王室公主?


    为什么?


    高昌王满目慈爱,“我很喜欢你,或许你前世便是我的女儿,这一世出了意外投错了胎,投到了汉人家里。”


    “好孩子,你愿不愿意做我女儿?”


    宝珍忖度之后,道:“愿意。”主要是她人在宫中,若是拒绝王上,惹恼了他,她或许会性命不保。是以,她识时务为俊杰,答应了高昌王。


    高昌王开怀大笑,“好孩子,我会选个良辰吉日,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我会让所有高昌子民都知晓,你是最最我珍贵的女儿。”


    她没有名字,他便给他取了“宝珍”二字,封她为宝珍公主。


    宝珍公主,他赐予她这样的封号,他极其珍爱她。


    “宝珍。”高昌王浑厚的声音从石榴花间传来。音落,高昌王的身影出现在她视野里。


    高昌王一袭华贵的丝绸长袍,袍子上的彩色刺绣绣纹宛如流彩之河,瑞华灿灿。他的头上戴着王冠,肩上披着华丽的披纱,腰上戴着宝石玛瑙腰链。


    “为何坐在这里?快起来,地上凉,小心着凉了。”高昌王快步而至,将她扶起来。


    她没听懂他在说什么。译官忙不迭转译他的话。她笑笑,“没事,地上有毯子,并不凉。”话音落下,她记起来,她还没给他行礼。


    高昌王拦住她,“我说过,你不用给我行这些礼数。”


    他对她的宠爱,很是过度,过度到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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